南召县“扶贫产业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 南召县       发布时间:2020-02-20 15:02 
  

为持续巩固我县产业扶贫成果,提升产业带贫作用,发挥产业扶贫项目应有效益,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南召县“扶贫产业大提升”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出路,强化对产业扶贫项目管理,确保产业扶贫资金发挥带贫成效,为巩固全县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供坚实保障。

二、活动范围

全县范围内使用整合资金,已建产业扶贫项目的各产业扶贫专班及相关部门、相关乡镇。

    三、内容目标

“产业带动”为目标,以群众增收为落脚点,建立利益连接机制,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一)自查自纠(3月1日--3月31日

1、各产业专班牵头单位、相关行业部门要自查17年度、18年度、19年度已经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要出台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生产运行管理办法、建立长期带贫机制,利益联结与分配办法等相关文件,产业扶贫项目要因地制宜,对壮大村集体经济发挥作用。

2、在相关乡镇已实施的产业扶贫项目,乡镇要自查产业扶贫项目正常生产运行状况,要发挥致富带头人的“领头雁”作用,要有一定数量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带贫成效要明显,收益分配要及时,效益要有持续性,要签订帮扶协议、带贫协议或入股合同等。

3、对产业项目的生产运行、管理、带贫、效益、风险防控存在问题的,产业专班、相关部门、乡镇要在要求时间内,认真自查自纠,查漏补缺,做好问题整改和成效提升。

4、在3月底前,各产业专班、各乡镇以书面形式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报送产业扶贫项目成效报告(需有主要领导签字)。

(二)初级核查(4月1日--4月30日

1、实地核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组织专门督查人员,核查产业扶贫项目生产运行、后续管理、带贫成效、效益发挥、风险防控是否存在问题。

2、入户调查。每个乡镇选取1至2个行政村,从产业扶贫项目受益对象中选取不低于10户贫困户,了解实际参与情况、受益情况。

3、考评打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对各专班、各乡镇量化得分,纳入上半年脱贫攻坚考核成绩。

4、问题交办。对县级初次核查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交办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并将其纳入扶贫督查跟踪范围。

(三)整改阶段(5月1日--6月30日

对于初次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6月前彻底完成整改。各产业专班、各乡镇要建立产业扶贫报警机制,对产业发展实行动态监管,实现产业扶贫有管理,群众增收有保障。

(四)巩固提升(7月--11月

产业专班及牵头部门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对产业扶贫项目常态化监管,排查问题、协调资源、解决难题。乡镇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产业扶贫项目正常生产运行,引入产业链条、增强生产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强化带贫规模、鼓励群众参与、引导利益联结、签订帮扶/入股协议或合同、落实产业效益分配等。

(五)年度考核(12月

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组织专门督查人员,对各产业专班、各乡镇产业扶贫项目发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比,排序结果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考核结果纳入各乡镇年度脱贫攻坚考核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