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清明、 “五一”节假将至,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要求,确保节日期间文明、安全、廉洁,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有效,邓州市纪委就清明、 “五 一”期间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体责任,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强化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防控意识。要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防止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坚守职责定位,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持续加强对落实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检查,统筹推进疫情防控监督和纠治 “四风”工作,以有力监督推动有效落实。
全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非必要不离邓,不组织、不参与家族式祭扫等聚集性活动。积极宣传、动员在外经商、务工、学习的亲属,暂不返乡扫墓祭祖,并带头引导网络祭扫等方式,缅怀逝者,寄托哀思。要带头崇廉拒腐,远离纪律红线,树立良好家风,抵制不良风气。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确保做到“九严禁”: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将公款用于接待亲友、踏青游玩等非公务活动;严禁接受管理、 服务对象的宴请及贵重礼品;严禁组织公款旅游;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踏青活动;严禁利用职权影响减免个人门票、住宿等相关费用;严禁领导干部变相违规乘坐头等舱或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严禁公款报销因私外出或超标准使用交通工具的费用,或将费用转嫁到下属单位报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扫墓、踏青游玩、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
节日期间,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对有关舆情及重要情况第一时间处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主动作为、履职尽责,持续加大整治 “四风”力度。紧盯时间节点,要在节前约谈财务、公务接待、公车管理、接待场所等管理部门负责人,督促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把好第一道关口。督促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躬身入局、主动担当作为。财政、审计部门要加强 “三公”经费审批监管,严肃财经纪律,堵塞违规使用公款的渠道;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加强公务接待及公务用车、公函使用管理监督,防范和纠治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要紧盯商超专柜、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加强监管,防范违规发售购物提货卡;税务部门要高度关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具大额餐饮、礼品发票信息。紧盯 “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坚持通报曝光,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双节”期间,邓州市纪委将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不间断地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典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