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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好入职的“第一粒扣子”——青年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第一期)
发布时间: 2023-04-11 16:23 来源: 济大材料在线

前  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年干部是全国数量广大、越来越吃重的一个群体,也是未来的中坚、肩负重担的一代。青年干部一定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敬畏党、敬畏人民、敬畏法纪,更要正心明道、怀德自重,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做一个一心为公、一身正气、一尘不染的人。

为推进学校“三廉三进”党风廉政教育活动,教育青年干部、青年党员、青年学生面对大是大非,能旗帜鲜明忠诚信仰;面对围猎,能守住红线遵纪守法;面对诱惑,能守住底线爱岗敬业。学校纪委选取了部分青年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剖析青年干部违纪违法历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震慑和警示作用,警示青年干部要“吾日三省吾身” “省察克治”,扣正、扣准、扣紧职业生涯的第一粒扣子,牢记初心使命,不负青春韶华,做好人生选择,走好人生道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征程中展现应有的担当与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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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心态失衡,挟权自重

 “随着法槌重重落下,我的人生被彻底改写,究其原因,是自身党性意识不强、纪律意识缺失,没有扣好人生第一颗‘扣子’,导致一错再错最终受到法律制裁。刚迈入工作岗位时,我也是个意气风发的少年,如今却误入歧途。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但紧要处常常只有几步……”

——违纪违法青年干部的忏悔


“年轻干部腐败案例近年来并不鲜见,这些青年人大多拥有‘真才实学’,高学历、高能力,出类拔萃,甚至年纪轻轻就是单位的‘骨干精英’,颇受领导重视和同事认可,但正是因为没有抵住内心的贪欲,被权力冲昏头脑,挟权自重、任性妄为,忘记了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初衷,没有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才踏上了腐败这条‘不归路’,毁掉了自己的大好前途和青春年华”

——执纪执法人员的警示


案例1: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蔡家桥村原村民委员会委员范佳烨职务侵占案

范佳烨,出生于1994年。2016年,刚刚大学毕业的他进入南浔区练市镇蔡家桥村村民委员会工作。仅仅工作两年后,村委就将出纳这一重要工作岗位交给了他。

因为缺乏工作经验,接手新工作没多久,范佳烨就出了错,在一次对账过程中,他发现账上少了近万元的账款。“我感到愧疚,也怕领导批评,心想自己把这个账填平,这样就没人知道了。”范佳烨说,于是他用自己的收入填补漏洞,但当时他的月收入仅仅两千多元。

此时处于困境之中的范佳烨没有选择向领导汇报此事,而是一错再错,将手伸向了自己负责收取的10多家水产养殖户的电费,试图把这笔钱“补回来”。由于村里部分水产养殖户接的是村里的总电表,需向村里支付使用费,这部分电费由范佳烨负责收取,“养殖户的电费和村里其他的电费交织在一起,动点‘手脚’不容易被发现。”正是抱着这样的侥幸心理,范佳烨“出手”了。在向养殖户开具电费收据时,他故意开具“阴阳票据”。“以其中一张为例,村委留存的一联显示是713元,而养殖户手中的那联却显示7130元。”审查调查人员说。通过开具“阴阳票据”的方式,短短半年,范佳烨就把“漏洞”补上了,但他伸出去的手却再也收不回来了。

此后,范佳烨开始频繁向养殖户缴纳的电费伸手,把电费金额改少入账甚至不入账,他的胆子越来越大。慢慢地,养殖户的电费收入成了范佳烨的私人提款机,手头紧了就开具“阴阳票据”,欲壑难填的范佳烨在违纪违法的漩涡中越陷越深。短短2年半时间,范佳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篡改票据等手段侵占村集体资金共计人民币11.7541万元。

2021年2月27日,范佳烨接受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同年3月4日,范佳烨被开除党籍,并于次日移送检察机关处理。2021年4月,范佳烨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南浔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例2:原北京市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员肖一南滥用职权、受贿案

肖一南,1991年出生,原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科员。2017年11月10日,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接到一名考生电话,因为报名系统里的照片不是本人,要求修改系统里的照片。市人事考试中心立即对考生报名情况开展调查。经过调查发现,在考试资格审核结束前的晚上,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集中审核确认了1000余名考生的考试资格,市人事考试中心在密切关注这些考生的同时,立即与东城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经初步判断,这些考生的资格审核存在违规操作。

东城区纪委监委获知这一问题线索,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进驻区人事考试中心固定证据、开展现场调查。迫于形势,肖一南前往东城区纪委监委投案。肖一南主要负责考务管理和资格审核相关工作,在与培训机构打交道的过程中,一直觉得自己工作的付出没有得到相应的回报,这种落差感让他对工作有些心灰意冷,觉得自己在一个基层事业单位也没有什么晋升空间,就动了歪心思挣钱。即为不符合考试资格的人通过收取每名考生200元至300元的提成。在接下来的建造师考试、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等九次国家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期间,肖一南违反相关规定,通过不正当手段确认了3800余名不符合报名条件人员的考试资格,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49万元。

2017年11月,因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肖一南被东城区监委留置,2018年7月被开除公职。2018年11月,被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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