亏他想得开,也敢挪用互助社的钱
发布时间:
2019-11-20 02:07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不是自已的钱一分都不能动,你看刘某强就因为用了不该用的钱,被判刑了......”汝阳县刘店镇油坊村原村委委员被判刑的消息,在乡村党员干部中引起轩然大波。
刘某强,原任油坊村村委委员兼油坊村扶贫项目社区发展互助协会会计,后任世行贷款项目互助社会计。掌管着互助社资金的能人,为何锒铛入狱?事情还要从刘某强挪用油坊村扶贫项目社区发展互助协会资金的事说起。
资金链断生“巧计”,挪用资金补亏空。刘某强在担任刘店镇油坊村扶贫项目社区发展互助协会会计期间,因之前经营的养牛场亏损,导致资金链断裂,银行的贷款还不上了。情急之下,刘某强把纪律规矩抛在脑后,铤而走险打起了互助社资金的主意,利用担任刘店镇油坊村扶贫项目社区发展互助协会会计的职务便利,在回收借款的过程中,截留挪用互助社社员归还的102578.63元借款及占用费,用于偿还个人银行贷款和个人借款及家庭消费支出。
移花接木平帐目,虚假签约瞒监管。刘某强非常清楚挪用的互助社资金102578.63元这么个窟窿,必须想办法把帐目作平才能逃避相关部门的监管检查。为了达到这一目的,刘某强在2017年4月至11月期间,先后在油坊村扶贫项目社区发展互助协会以互助会会员刘书军、韩某江等五人的名义伪造借款契约,借款10.8万元,用以弥补其挪用的资金。
东窗事发终醒悟,纪律规矩要遵守。得知调查组在调查自已的违纪违法行为时,身为党员的刘某强醒悟过来,明白自已作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在协助政府管理互助资金的过程中,挪用互助资金归个人使用,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认识后,刘某强积极配合组织调查,并在调查期间,多方筹款归还了93440元。
“我知道这部分钱不能动,但因为急用资金,还是把手伸了出去,漠视纪法让我追悔莫急,如果我能一直清白做人、规矩做事,这事就不会发生了......”刘某强在忏悔材料中写到。最终因涉嫌挪用公款罪,刘某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汝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
“刘某强案是汝阳县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决战年行动的一个缩影,针对近年来村级干部违纪问题频发的现状,县纪委监委对村级权力运行的薄弱点、群众的关注点和廉政风险点进行严格督查、严肃问责,有效遏制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的势头。”汝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责任人表示。(汝阳纪委监委赵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