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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南阳-廉政周刊》2018年10月26日
发布时间: 2018-10-30 05:40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2018年10月26日《清风南阳-廉政周刊》总第162期 农历九月十八日 星期五
  
  〓本期导读〓
  
  ●学习借鉴林州做法 积极稳妥推进全省村居巡察
  
  ●市委巡察组集中向六届市委第六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宛城:在全市率先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邓州:“三不漏”推进扶贫领域以案促改
  
  ●社旗:“以考促学”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考试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优势 精准履职监督
  
  ●乡镇基层干部注意了!职权不能这样用
  
  ●省纪委通报四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省内新闻】
  
  >>>>学习借鉴林州做法 积极稳妥推进全省村居巡察
  
  10月12日,全省村居巡察工作现场推进会在林州市召开。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任正晓出席会议并讲话。
  
  任正晓指出,开展村居巡察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组织建到哪里,巡视巡察就跟进到哪里”的重要指示精神,把管党治党责任一贯到底的有效途径;是加大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力度、厚植党长期执政基础的有力举措;是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的重要抓手。
  
  任正晓强调,开展村居巡察很必要、很迫切、很管用。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省委书记王国生关于村居巡察的工作要求,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增强实效,切实把党的建设高质量体现在强化基层党建上。要坚持“省统筹、市推动、县主导、乡落实”的原则,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确保一届任期内高质量实现村居巡察全覆盖。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县乡责任、把握政策界限、积极探索创新,打通我省巡视巡察向基层和群众身边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全省各省辖市巡察工作负责同志对林州市村居巡察工作进行了现场观摩。林州市作了典型发言。
  
  (来源:河南日报)
    
  【本地新闻】
  
  >>>>市委巡察组集中向六届市委第六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根据市委部署,10月15日至26日,市委10个巡察组陆续向13个县市区的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民政局、卫计委、教体局、水利局、住建局及部分乡镇等169个单位和鸭河工区、官庄工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3个工区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反馈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意见。巡察期间发现的一些领导干部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处理。
  
  桐柏县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脱贫攻坚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有差距,政治责任扛得不牢,贯彻执行上级扶贫工作要求不到位。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抓党建促脱贫不够有力,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行业部门履职尽责不到位,脱贫攻坚成效不明显。易地搬迁、光伏扶贫项目协调不力,审核把关不严。水利项目实施进展缓慢,重建轻管现象明显。危房改造政策监管不严格,审核不到位。产业扶贫促发展效果不佳。贫困户识别退出不精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各级检查督查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
  
  唐河县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政治站位不高,对习近平总书记脱贫攻坚战略思想学习领会理解不深不透;政治责任感不强,履职尽责不够,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工作推进不力,工作标准不高、不精准。履职尽责不到位,责任压力层层递减,还没有做到分工实、责任实、追责实;政策落实和推动“两业”扶贫不到位,产业扶贫办法不多,产业覆盖率和叠加率低、项目预期收益低;从严从实不够,监督问责不到位。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现象依然多发,优亲厚友、侵害群众利益禁而未绝。形式主义时有发生,官僚主义改头换面,驻村帮扶支乎应付。党建引领不够,“志智双扶”浅尝辄止;基层组织建设薄弱环节较多,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
  
  社旗县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政治、思想建设弱化;宣传扶贫政策不深入,“志智双扶”结合不好。扶贫政策落实不力,违规问题依然存在。统筹协调不到位,扶贫项目实施缓慢,项目带贫覆盖率低。住建局等职能部门监管不力,危房改造存在建而未拆、偷工减料、质量差和骗取补助资金等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小微腐败”多发频发;扶贫项目实施不规范,廉政风险较高,虚假带贫和扶贫资金监管不力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帮扶干部责任意识不强,“绣花功夫”下得不够,帮扶工作存在形式主义。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弱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部分驻村干部能力素质有欠缺,驻村第一书记作用发挥不到位。村级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混乱,融资平台存在违规借支等问题。
  
  邓州市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组织政治担当不够,运用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指导脱贫攻坚的能力不足。统筹指导与谋划部署存在偏差;部分第一责任人重视程度低,有履职缺位现象;部门与乡镇之间沟通衔接与相互配合不紧密,工作推进合力不足。政策落实存在漏洞,贫困户错评、漏评现象依然存在,住房安全、健康扶贫、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民政兜底、教育扶贫、财政金融保障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思想引领乏力,部分干部扶贫政策掌握不牢,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不足。组织建设有弱项,机构改革有遗留;少数村级党组织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干部作风不够严实,档案资料等基础工作不规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明显。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部分单位及乡镇监督缺位,基层蝇贪蚁腐多发。
  
  淅川县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脱贫攻坚政治领导责任扛得不够牢,乡镇党委的统揽作用发挥不到位,县直单位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县直单位和乡镇齐抓共管局面没有完全形成;对精准扶贫政策正面宣传氛围不浓,扶志上着力不够,政策教育效果不够明显;执行上级部分脱贫攻坚政策存在偏差,易地搬迁政策执行不够到位,健康扶贫不够“健康”,安全饮水工程问题突出,危房改造监管不力,扶贫就业车间带贫效果不明显,低保五保救助政策落实有偏差,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到户增收项目弄虚作假。党建助脱贫引领不够到位,扶贫干部理论教育、思想武装不到位;基层组织建设不到位,部分贫困村基层组织软散乱;扶贫干部作风建设不到位,存在执行工作纪律不严格,工作失职失责、识别不精准等问题。聚焦发力脱贫攻坚领域监督不到位,被巡察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纪委(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管控不到位;扶贫领域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不够有力,扶贫领域作风不严不实。此外,还发现淅川县个别乡镇存在违规建设办公用房问题,丹江库区湿地执法监管失职失责,移民安置房工程质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南召县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统筹领导作用不强,扶贫工作布局不合理、实施不科学,合力尚未形成,贯彻落实扶贫政策打折扣、搞变通;扶贫政策学习不深入,宣传不到位,扶贫干部对政策掌握不牢,“志智双扶”效果不好,群众争当贫困户;组织工作对扶贫工作支撑不够,干部队伍活力不足,扶贫一线力量薄弱,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号召力不强,“4+2”工作法运用不规范;扶贫精准不够,部分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履职尽责不到位,搞形式主义;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有漏洞,存在截留、滞留、闲置项目资金等问题;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廉政风险依然存在;部分审计发现问题屡查屡犯,整改不力。
  
  内乡县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贫困村党支部软弱涣散、战斗力不强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激发贫困户脱贫内生动力工作叫得响、做得少;没有形成适合部门行业特点和乡镇实际的长远规划。执行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健康扶贫等脱贫政策不认真,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部分贫困户认定、退出程序不完善,转移就业技术培训走过场。扶贫项目推进缓慢,工程项目实施和监管不力,资金使用不规范,制度执行不严格,对违规招投标、不按设计要求施工等问题查处不力,工程质量问题不容忽视。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依然较多,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现象时有发生;意识形态工作需进一步加强。
  
  卧龙区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政治站位不高,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不强;区直部门主动作为不够,乡镇具体实施责任抓得不实,干部担当意识不强;组织推进不力,没有按照尽锐出战的要求谋篇布局、排兵布阵,执行政策跑偏走样,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精准识别不精准,因户施策效果差。党建促脱贫名过其实。乡镇党委在村党组织建设上着力不够,村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弱化;“扶志”缺失、“扶智”不够,脱贫正向激励机制尚未形成;党建引领不够,活动止于文件。“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四风”和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顽疾未除。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认识不到位,没有真正把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抓牢扛实,主动作为不够;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的廉政风险点分析研判不够,监督问责乏力;“四风”问题树倒根存,形式主义依然存在,官僚主义隐形变异,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禁而未绝。
  
  西峡县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政治站位不够高,思想认识不到位,部分领导干部理论学习不扎实,政治意识不够强,表率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责任扛得不够牢,保障机制不完善,部分被巡察单位主体责任压得不实,监督责任履行不力,齐抓共管合力不够。组织保障作用不够强,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充分,乡镇党委统揽扶贫工作不到位,县直单位党组党建助脱贫意识不强,扶贫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作风建设抓得不紧,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问题,部分扶贫干部作风不够严实,工作不务实,作风浮漂。执行行业扶贫政策有偏差,违规违纪问题多发,安全饮水工程监管失职失责,危房改造监管不力,健康扶贫领域监管缺失,民政救助政策违规违纪问题突出,部分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光伏扶贫和易地搬迁政策落实不到位,教育扶贫政策落实有偏差。
  
  方城县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责任落实不够有力。“四个意识”不够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统领不够,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有欠缺,工作开展和责任传导产生迟滞。工作谋划不优,轻重缓急、协调发展把握得不够好,部分重点领域和基础项目建设谋划晚、进展慢;产业扶贫项目无龙头、不明晰,带贫能力差;“贫”与“非贫”发展不均衡。行业扶贫主体责任抓而不实。项目管理不规范,扶贫资金监管不严,存在跑冒滴漏现象。人居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帮扶、教育投入、农业保险落实等工作不够到位。“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帮扶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基层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多发频发。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乡镇党委组织保障作用不够强,部分村级党支部战斗力不强,党建带脱贫效果不佳。
  
  镇平县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单位党组织脱贫攻坚统领作用发挥不充分的现象,有的研究问题不细致,有的统筹推进不均衡,有的协调凝聚合力不够;农村基层党组织脱贫攻坚战斗堡垒作用有待加强,对标“不走的扶贫工作队”建设要求有差距;脱贫攻坚“两个责任”落实不够有力,部分扶贫干部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存在“浮、躁”问题;个别部门扶贫资金监管不够严格,工程项目领域问题相对突出;一些扶贫政策落实中绣花功夫下得还不够到家,“志智双扶”激发群众内生动力不够,从“大水漫灌”到“精准滴灌”的转变不到位,降低标准和吊高胃口两种现象同时存在,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初现苗头。
  
  新野县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政治站位不够高,“四个意识”不够强,教育监督不够有力,责任压得不太严实,主动作为意识不强,组织推动力度不大;部分扶贫政策落实仍有差距,政策宣传不够到位,政策落实有不少空档,存在一定偏差;部分“两业攻坚”扶贫措施不够扎实,贫困劳动力就业仍有差距,部分产业扶贫措施不够精准;部分扶贫干部作风不够扎实深入,作风浮漂、形式主义、失职失责、违反工作纪律现象时有发生;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正之风依然存在,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及执行财政法律法规不够严格;纪委(纪检组)纪律保障作用发挥不到位,有高举轻放现象。
  
  宛城区发改委等13个单位党组织存在的主要问题:政治站位不高,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宣传贯彻执行政策有偏差。宛城区作为市辖区和非贫困区,部分被巡察党组织没有真正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头等大事来安排部署,抓党建促脱贫作用发挥不到位。被巡察乡镇、区直部门、驻村工作队沟通协调不畅,脱贫攻坚工作合力不足。部分乡镇主动担当作为欠缺,工作能力不足,缺乏有解思维,与脱贫攻坚要求差距较大。部分区直单位政策研究不透,主动作为不够,工作中审核把关多,针对问题现场帮助解决少,工作推进不力。部分扶贫干部工作作风浮漂,能力不强,存在“不想干”、“不会干”问题。部分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廉政风险较大。
  
  鸭河工区党工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政治领导作用不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上级脱贫攻坚政策和部署研究不深不透;安排部署不科学,对脱贫攻坚工作谋划不足,组织实施粗放随意;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统筹社会力量助力脱贫攻坚力度不大。党建引领作用不明显。思想教育少,宣传工作不到位,部分干部对扶贫政策掌握不牢;工作作风不实,贫困户识别不精准,因户施策不够、存在“失准”扶贫,“过度”扶贫等问题;部分村级组织力量薄弱,基层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党建助力脱贫工作作用发挥不够。监督责任落实不力。主动监督意识薄弱,对扶贫领域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查处不够,扶贫项目实施不规范,验收把关不严,扶贫资金使用不严格,资金拨付监管不力。
  
  官庄工区党工委存在的主要问题:党工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统筹谋划不够到位,部分工作推进不平衡。抓工作落实不精细,制定的脱贫攻坚领域专项工作方案,有的缺少统筹安排。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压力不够,工作合力不足。专职机构力量薄弱,作用发挥有限。纪工委监督力度不够,执纪问责不到位,监督工作重点不突出。基层党建薄弱,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党的思想宣传优势发挥不够充分,村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没有凸显。工作作风不够扎实,执行行业扶贫政策不够到位,危房改造项目实施不规范,到户增收项目因户施策措施单一,产业扶贫欠账较多,持续稳定增收有不稳定性。帮扶队伍管理不够严格,帮扶责任有落实不到位现象。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党工委存在的主要问题:政治站位不够高,存在大局意识不强,责任压得不实,统筹谋划不足问题;看齐意识不够强,工作标准不够高,资金项目投入不足,扶贫基础工作仍不够扎实,行业扶贫政策执行有差距;扶贫干部队伍建设管理抓得不紧,监督执纪问责震慑作用不强,干部作风不实问题仍然存在;纪律保障作用发挥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来源:市委巡察办)
    
  >>>>宛城:在全市率先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
  
  10月24日,宛城区纪委监委召开专家咨询委员会成立会议。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褚松涛为聘任的专家委成员颁发聘书并讲话。至此,宛城区纪委监委专家咨询委员会正式组建,并在全市率先成立。
  
  会议宣读了《关于成立宛城区纪委监委专家咨询委员会的通知》《宛城区纪委监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聘任刁德顺等十七名同志为宛城区纪委监委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的通知》,褚松涛为17名来自法院、检察院、公安、财政、审计、金融、税务等领域的第一届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颁发聘书。
  
  会议指出,成立区纪委监委专家咨询委员会,体现了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新理念,开创了集思广益、依法办案的新局面,将有力提升区纪委监委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深化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区纪委监委专家咨询委员会要积极建言献策,当好“智囊团”;发挥专业优势,当好“咨询师”;聚焦关键问题,当好“质检员”。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要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立足联系广泛的优势,助推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沟通社会;要站稳立场,严守纪律规矩,为区纪委监委提供优质高效的咨询服务。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在疑难案件涉法问题上、在重大政策决策前,积极主动咨询、评估与论证,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做到决策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
  
  区纪委监委专家咨询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区纪委监委中心工作,专注服务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局,着力发挥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区纪委监委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是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一定程序优选聘任,以兼职形式履行监督、咨询等相关职责,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高声望的公信人士。区纪委监委为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依法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便利。区纪委监委专家咨询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相关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计划,对区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落实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工作机制和计划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来源:宛城区纪委监委)
  
  >>>>邓州:“三不漏”推进扶贫领域以案促改
  
  邓州市今年在扶贫领域开展以案促改工作中,坚持做到“三不漏”,即典型案例一个不漏、问题整改一个不漏、乡村社区一个不漏,切实把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延伸至全市所有乡村社区,取得明显成效。
  
  典型案例一个不漏。制作下发以案促改实施流程图,对6个环节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对典型案例的筛选下足功夫,结合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编发《扶贫领域以案促改案例选编125例》等,印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3期,公开通报13起22人。
  
  问题整改一个不漏。结合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的责任,各单位认真查摆在责任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限期全部整改到位;剖析原因,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完善,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
  
  乡村社区一个不漏。组织全市107个贫困村支书参加全市以案促改动员会,率先开展以案促改。在对全市拟脱贫村和贫困发生率较高、贫困人口较多的50个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中,针对巡察出的问题开展以案促改。下发《开展村(社区)党支部以案促改工作的通知》,把扶贫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向全市所有乡村社区延伸,做到全覆盖。
  
  (来源:邓州市纪委监委)
    
  >>>>社旗:“以考促学”开展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考试
  
  为进一步加深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10月23日,社旗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考试,全县近180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
  
  此次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设置了填空题、简答题、论述题三个题型,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指示精神、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基本知识、中省市县对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为内容,全面细致地检验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对扫黑除恶基本知识的掌握及个人的理解情况,考试现场,每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沉着冷静、伏案作答,考场内笔声沙沙、秩序井然。
  
  考试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考试,进一步加深了对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了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使命感和责任感,为全县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奠定了良好基础。
  
  (来源:社旗县纪委监委)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发挥派驻优势 精准履职监督
  
  近日,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反弹、帮圈文化、违规招生、违规办班4项重点,对市区中小学校和市管大中专院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成立9个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核对招生名单、审计财务帐目等5项措施,对市区中小学校和市管大中专院校履行从严治党、从严治校、从严治教、师德师风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全方位精准监督,查出了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职工食堂管理不规范、招生办班规则执行不严等方面问题,并通过约谈提醒、责令检查等措施进行整改纠正,完善长效制度,遏止问题发生,积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来源: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一定之规】
  
  >>>>乡镇基层干部注意了!职权不能这样用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工作基础在基层,力量源泉也在基层。农村基层干部身处农村改革发展的第一线,其廉洁履行职责,对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农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办国办印发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对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设定了行为规范。其中,明确要求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基层站所负责人禁止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1.非法征占、侵占、“以租代征”转用、买卖农村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
  
  2.违反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规定进行审批和建设;
  
  3.侵占、截留、挪用、挥霍或者违反规定借用农村集体财产或者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物资以及征地补偿费等;
  
  4.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农村村级组织选举或者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以及农村工程建设等事项;
  
  5.违反规定扣押、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
  
  6.对发现的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
  
  7.其他滥用职权,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曝光台】
  
  >>>>省纪委通报四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相结合,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典型问题。为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省纪委通报四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典型问题:
  
  辉县市资源运营管理局原局长施瑞充当涉黑团伙“保护伞”问题。
  
  安阳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王全福索贿受贿、为王拥锋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
  
  安阳县公安局水冶派出所原民警张朋磊徇私枉法、收受贿赂,为王拥锋涉黑团伙充当“保护伞”问题。
  
  夏邑县公安局有组织犯罪侦查大队原工作人员何涛收受贿赂,为涉恶犯罪团伙成员充当“保护伞”问题。
  
  (来源:河南省纪委监察委网站)
  
  【审查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邢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温馨提示】
  
  >>>>《清风南阳-廉政周刊》由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阳市监察委员会主办,每周五发送一期,增刊另发,免费赠阅。移动用户回复信息qxdysjb退订。
  
  编辑部电话:0377-63399273
  
  邮箱:nysjwxjs@126.com
  
  统筹:耿磊
  
  本期编辑:吴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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