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8日《清风南阳-廉政周刊》总第332期 农历正月十八 星期五
〓本期导读〓
●国家监委印发首个职务犯罪实体认定监察执法指导性文件规范国企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法律适用
●陈英杰当选为南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七届南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陈英杰在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要求有力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高质量进行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推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贯通融合抓实巡察整改监督
●市纪委监委检查全市解决“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运行情况一线窗口细访评规范完善再提升
●宛城:一封感谢信点赞宛城区解决“办不成事”窗口
●内乡:以案释纪鸣警钟防微杜渐守底线
●监督故事|“把家虎”看好集体“钱袋子”
【国内要闻】
>>>>国家监委印发首个职务犯罪实体认定监察执法指导性文件规范国企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法律适用
近日,国家监察委员会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关于办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正式印发施行。
此次印发的《意见》是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有助于准确把握和处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严肃查处靠企吃企、“影子公司”等突出问题,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成效有力有效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于推进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取得更大成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局,紧贴监察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实际,重点解决实践中反映突出、争议较大的法律适用问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相互贯通,对促进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在办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中准确适用法律、统一执法司法标准,互相配合、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是国家监察委员会印发的第一个针对职务犯罪实体认定方面的监察执法指导性文件。《意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国家法律为依据,共分八部分内容,围绕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为亲友非法牟利罪,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等4类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主要明确和解决了追诉标准、犯罪主体、犯罪地、“国家利益遭受损失”及挽回后处置、犯罪构成的认定标准等问题。此外,对调研中发现的其他问题以及涉及国有企业的其他渎职犯罪问题,国家监察委员会将继续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调查研究,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
为贯彻落实《意见》,国家监察委员会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在办理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工作中自觉贯彻落实,并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作配合,确保案件处理取得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上级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结合本地区(单位)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培训,及时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办理国有企业腐败案件经验,举一反三,指导下级监察机关办好案件。”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审理室负责同志介绍。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本地新闻】
>>>>陈英杰当选为南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月12日上午,经南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选举,陈英杰当选为南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七届南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召开
2月13日,七届南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听取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
市委常委、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李永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陈英杰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听取了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情况汇报,研究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处置工作。会议指出,开展全市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是市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根治粮食购销系统性腐败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部署的具体举措,是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现实体现。巡察组坚决落实市委要求,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与专项整治工作贯通融合、互为支撑,突出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落实情况和腐败问题,发现了不少突出问题和有价值的线索,释放“双剑合璧”倍增效应,体现了政治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下一步,要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切实把涉粮问题整改到位,坚决扛牢粮食安全重任。
会议逐一听取对12个单位的常规巡察或“回头看”情况汇报,原则同意各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会议认为,本轮巡察能够坚持政治巡察定位、聚焦职能责任,突出问题导向、抓住主要矛盾,巡察“回头看”有力传导换届后持续推动巡察整改的硬要求,整体工作扎实有效、富有成果,较好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会议强调,《意见》从责任主体、责任内容、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明确要求,为监督、整改、治理一体推进提供了制度保障。要坚决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要结合各自职责重点,加快研究贯彻意见,细化任务分工,明确牵头部门,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巡察办要积极与省委巡视办汇报对接,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以及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衔接,着手研究起草我市的实施方案,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会议还审议了《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若干措施》《县(市、区)巡察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关于对县(市、区)巡察工作实行包联制度强化指导督导的实施方案》。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陈英杰在市纪委常委会(扩大)会议上要求有力有效推动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高质量进行
2月15日,市纪委召开常委会(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文件精神,研究部署全市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落实工作。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陈英杰主持会议并讲话。
陈英杰在讲话中说,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内涵丰富、思想深刻,具有很强的政治性、理论性、全局性、指导性和针对性。要认真学习领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折不扣落地见效。
陈英杰指出,要牢记“国之大者”,突出政治监督。把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为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坚决纠治顶风上马“两高一剩”项目、盲目搞“碳冲锋”等行为,严肃查处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是搞“包装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要着眼中心大局,做实日常监督。从服务保障全市工作大局出发,紧盯水源地水质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关键领域,紧盯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市委生态环保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创新方式方法,汇聚监督合力,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切实扛稳政治责任,抓好贯彻落实。要紧盯权力运行,强化监督制约。坚持紧盯政策制定、行政审批、督察执法、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背后以权谋私等问题。对查处的案件深入剖析,查找问题根源,用好用活纪检监察建议,督促生态环境部门深入排查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织密“不能”的笼子。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打通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教育整改等环节,做实做细同级同类警示教育,筑牢“不想”的防线。
就贯彻落实《意见》,陈英杰要求,要充分认识抓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落实“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的重要抓手,作为南阳建设副中心城市的重要助力。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主动承担相应责任。全面监督我市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任务,把督促巡察整改作为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的重要抓手,推动新时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高质量发展。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细化责任体系。对市直单位的巡察整改监督,建立由以案促改室牵头,纪工委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实施的责任体系,从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开始执行。
会议还就贯彻落实全市两会精神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推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贯通融合抓实巡察整改监督
2月18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贯通融合,确保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高质量发展。
会议明确,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抓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把抓好这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落实“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的重要抓手,作为南阳建设副中心城市的重要助力。会议明确,自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开始,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实巡察整改监督。
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于海营强调,要增强系统思维和协同意识,树立“多赢”思维,克服“谁帮谁”思想,积极推动巡察整改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建立由以案促改室牵头、纪工委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实施的三方责任体系。以案促改室牵头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组织、协调、汇总、报告工作,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沟通联络协商;相关纪工委充分发挥对口联系职能,参与、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并参与巡察整改评估、提出问责建议;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作用,全面承担巡察整改监督任务,全程参与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推进工作,审核各类整改材料、监督检验整改成效,并按时按要求报告相关情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峰要求,把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融入组织监督重要内容,成立巡视巡察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督促指导责任制、整改工作协调联动调度机制、靶向聚焦的选人用人问题研判机制,依规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各类问题,统筹督促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通过举一反三、纳入考核、追责问责等措施,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增强整改工作成效。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郭晗要求,市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及时协调巡察组做好巡察反馈、移交等工作,跟踪了解每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积极做好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健全协作机制,相关情况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郭晗主持会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相关部室参加,并作了发言。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市纪委监委检查全市解决“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运行情况一线窗口细访评规范完善再提升
“张先生,您好,我是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请问您在卧龙区解决‘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反映的问题是否已经得到解决?”
“谢谢,我的事情在窗口工作人员的督促协调下已经解决。”
这是2月16日市纪委监委对全市解决“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生的一幕。
为准确掌握全市解决“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工作进展情况,防止工作棚架,促进工作顺利开展,2月16日起,市纪委监委组织信访室等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全市13个县市区、5个功能区解决“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每到一处,检查组都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回访群众、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详细了解各地窗口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16日当天的检查,发现各地各部门都重视此项工作,组建了工作专班,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流程,窗口工作人员精神饱满、态度端正。但同时也发现,少数窗口仍存在硬件设施不够完善、窗口名称不够规范等问题。”市纪委监委信访室有关负责人介绍。
针对发现的问题,市纪委监委检查组现场向有关县市区做了反馈,要求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窗口工作机制,严格按照“13710”工作制度,细化工作要求,优化工作流程。要进一步强化保障措施,完善硬件设施,规范设置引导牌、接待窗口、研判室等必要设施。要持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加强法律法规、程序流程学习,练就硬本领。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端正服务态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让审批程序更便捷、办事效率更高效,让群众好办事、快办事、办成事。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宛城:一封感谢信点赞宛城区解决“办不成事”窗口
2月17日,宛城区解决“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收到一封来自居民刘先生的感谢信,称赞窗口工作人员在其为奶奶代办社保卡时的暖心帮助。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1月26日上午,刘先生到宛城区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为其奶奶代办社保卡补卡业务,当刘先生拿出自己带的证件后,窗口办事员告诉他缺少一个代办证明,不能办理。刘先生认为虽然窗口摆放的“社保卡一次性告知单”卡片最下面特别注明“老年人腿脚不方便者需村或社区出具证明并盖章可代办”,但是应该事先予以告知办理流程,避免群众跑空腿。
“当时听说宛城区纪委监委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解决‘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我就抱着试试看的心里去了,反映这个情况。”刘先生介绍。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倾听刘先生的诉求后,立即向当天窗口的带班负责人进行了汇报。带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该情况进行了认真研判,认为代办需要出具证明的规定应事先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告知,没有告知的应做好解释说明并尽可能的予以帮助,该问题应属于马上能够办理的问题,随通知区人社局相关领导督促窗口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后刘先生又来到大厅人社局窗口,柜台里的办事员递给他一份代办证明模板,让他用手机拍照,然后照此开完证明后通过微信传输并打印出来。10分钟后,刘先生从外面拿着打印好的代办证明,再次来到窗口,几分钟后便拿到了办理出来的新社保卡。
“人社事项事关民生大计,涉及千家万户。宛城区解决企业群众‘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积极主动作为,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深入研究问题背后存在漏洞和不足,并积极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据宛城区解决企业群众“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窗口工作人员的督促协调下,该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积极与区人社局、市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对接,优化了流程,简化了手续,取消了委托补办社保卡证明事项,今后只需要委托人拿着自己和当事人的证件即可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渠保营刘楠)
(来源: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内乡:以案释纪鸣警钟防微杜渐守底线
“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走到今天这一步,都是我的私心和贪念把自己一步步拖入了深渊……”日前,内乡县纪委监委督促指导县城市管理局分层分级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会上播放的警示教育片中,该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容中队原副中队长庞某面对镜头声泪俱下,后悔莫及,让在场的百余名党员干部深受震撼。
近年来,内乡县纪委监委把强化警示教育作为做实以案促改的关键环节,突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精准性,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开展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警示教育常态化。2021年共开展警示教育217次,涉及党员干部7312人次,通过加强警示警醒,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发挥震慑警醒作用。
警示教育是前提,推动问题整改才是关键。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做好剖析文章,针对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来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用好用活以案促改提醒书和纪检监察建议书。深入“把脉问诊”,查找风险漏洞,推动整改落实,紧盯制度笼子和制约机制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推动建章立制、破解难题。既紧盯案发单位做实做深以案促改,又以点带面,深入系统总结某一类型、某一领域违纪违法问题,推动开展专项治理,防止类似案件重复发生。
“开展警示教育无过客,党员干部要摒弃‘看客’心态,不图形式,不走过场,切实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确保警钟长鸣、警惕常在。”内乡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李耀武表示,下一步,将对查处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曝光,发挥警示警醒效应,从“管住权”到“刹住风”,以作风转变提振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精气神。
(来源:内乡县纪委监委)
>>>>监督故事|“把家虎”看好集体“钱袋子”
近日,桐柏县纪委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协同月河镇纪委对月河镇唐城村“三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时得知,该村监委会主任唐兴宇在村民中有了一个人尽皆知的外号——“把家虎”(“把家虎”为当地方言,形容那些对自己家的东西看管得特别严,不准别人随便动的人)。外号的由来还要从唐兴宇的一个提议说起。
去年6月,在桐柏县月河镇唐城村村组干部会议上,唐兴宇将自己深思熟虑后的想法讲了出来:“为进一步规范各组集体财务管理,我建议以三河尖组、晏庄组两个组为试点,实施组账村代管,收支情况由村监委会进行监督。”
“村监委会整天啥都管,大小钱都管,又不是你家的钱,你当啥‘把家虎’?”个别组干部对唐兴宇的提议表示不理解,并说起风凉话。
“村组‘三资’处置关系到咱们村每个人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下一步的乡村振兴工作。作为村监委会主任,我不但自己要当‘把家虎’,我也希望你们都来当集体资产的‘把家虎’。”唐兴宇的一席话语,赢得了参会“三委”成员的阵阵掌声,也让说风凉话的人悄悄低下了头。当天,唐兴宇的建议获全票通过。
在此之前,唐城村三河尖组域内40年前修建的灌溉铁管道因年久失修、破旧不堪,已废弃多年。组干部决定挖出废旧铁管道并出售给废品收购站,收入用于村灌溉设施的维护,但因组内群众疑虑重重,变卖废旧铁管道之事也就搁置了。唐兴宇得知后,一个如何加强集体资产监督、推动集体资产保值增效的想法在他脑海里逐渐形成。
提议通过几天后,在村监委会的监督下,该组废旧铁管道被挖出,卖给废品收购站,收入3000元,除去机械人工费用1750元,组集体净收入1250元。“组账村管以后,我们还省心了,每项收入开支村委会帮忙把关,有村监委会这些‘把家虎’监督,群众也更放心了。”三尖河组组长陈家庆称赞道。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小微权力”的监督制约,近年来,桐柏县纪委监委以农村“三资”管理、权力运行、“两委”干部廉洁履职为重点,选取35个村作为提级监督试点村,以日常、群众议事、专项、线索办理等方面监督提级为抓手,做实做细村级监督,以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落地落实。2021年,共处置问题线索30件,党纪政务处分33人;组织处理600余人次,编发典型案例通报2期。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试点情况,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扩大对‘三资’管理提级监督的覆盖面,充分发挥提级监督的优势,遏制农村基层微腐败,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桐柏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新表示。
(来源:桐柏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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