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9月21日《清风南阳-廉政周刊》总第158期 农历八月十二 星期五
〓本期导读〓
●管在关键时 紧盯"四风"改头换面新动向
●市纪委下发《通知》严肃作风纪律 确保廉洁过节
●廉政文化进车厢 公交线上吹“清风”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三举措”确保廉洁过节
●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督导 力促巡察整改求实见效
●社旗:铁腕纠“四风” 严把“廉政关”
●福利这样发放就违反纪律了
●月饼这样吃就违反纪律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士祥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省内新闻】
>>>>>>>>管在关键时 紧盯"四风"改头换面新动向
9月17日,河南省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节。
通知要求,2018年中秋、国庆将至,全省所有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
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
全省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
双节期间,河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专项整治,既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盯死“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强化监督检查,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本地新闻】
>>>>市纪委下发《通知》严肃作风纪律 确保廉洁过节
中秋、国庆 “双节”将至,适逢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抓好“双节”风气监督工作意义特殊、责任重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若干意见和市十项规定,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为换届工作营造良好氛围,近日市纪委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双节”、换届期间风气监督,严肃作风纪律,确保廉洁过“双节”。
《通知》重申了对各级各部门和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要求。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及金融机构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违规公款接待;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旅游、餐饮住宿等活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违规参与各类“酒局圈”、出入私人会所、到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学习活动中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等。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升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和把握,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做到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职能作用,按照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部署,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既要狠刹明目张胆、顶风违纪行为,又要盯死“四风”隐形变异、改头换面新动向,强化监督检查,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要认真做好迎接、服务和保障市人大、政府、政协换届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多渠道畅通群众监督举报,加强在线监控和网上督办,统筹运用好“12388”举报电话、微信平台等综合举报信息平台,及时受理和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帮圈文化”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对不收手、不知止的,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对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坚持“一案双查”,用好问责利器,对发生顶风违纪、“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一律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持续释放“寸步不让,扭住不放”的强烈信号。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双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助组织好本地和驻在单位的监督检查。
市纪委将组织专门力量不间断地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典型问题。
(来源:南阳日报)
>>>>廉政文化进车厢 公交线上吹“清风”
为营造廉洁奉公的社会文化氛围,增强全社会尊廉、爱廉、养廉、护廉的意识,9月19日,由市交通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局纪检监察组主办的南阳公交34路“清风号”命名启动仪式在南阳市公交公司鸟巢停车场举行,标志着南阳市首条以廉政文化为主题的公交线路正式开通。
南阳公交34路以“清风号”命名,突出“清政、廉洁”主题,通过在站台、车厢内外设置廉政文化景观,使公交车成为先进文化的传播工具、廉政文化宣教教育场所、广大市民的精神家园。
“苍烟漠漠,漠视奢靡创自律之风;绿草青青,青睐简素兴廉洁之道”“用心服务,为国为民为天下;秉公办事,利己利人立百姓”……登上34路“清风号”公交车可以看到,车身、座椅、扶手等处贴满了廉政格言、寓言小故事等,廉政视频随车播放,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扑面而来。在重大节假日、客流高峰期,还将随车配备廉政宣传员,讲解廉政文化,发放廉政宣传手册,使市民在乘车的同时,接受廉政文化的熏陶。寓“廉”于“乘”、寓“教”于“行”,“清风号”承载着廉政文化,在城市中流动,在人群中传播,成为传播清正廉洁文化的廉政窗口,成为南阳流动的人文风景线。
近年来,南阳市纪委监委高度重视廉政文化建设,先后通过打造城市桥梁廉政文化长廊、廉政文化主题公园、基层廉政文化茶馆、景区清风旅游专线、学校廉政教育课堂等多个宣传载体,扎实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工作,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崇廉尚廉社会氛围,让廉洁之风吹遍各行各业、吹入千家万户,让清正廉洁的理念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三举措”确保廉洁过节
近日,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紧盯重要节点,盯死“四风”隐形变异新动向,将纠正“四风”工作覆盖到综合监督单位所有干部职工,切实筑牢中秋、国庆双节廉政“防火墙”。
重申纪律严要求。在综合监督单位党组扩大会议上传达学习市纪委《关于严肃作风纪律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督促党组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十四个严禁”等有关要求,守好纪律底线。
廉政恳谈敲警钟。召开综合监督单位中层干部和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中秋、国庆双节廉政恳谈会,传达市纪委关于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要求干部职工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净化自己在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
监督检查全覆盖。会同综合监督单位机关纪委开展监督检查活动,重点对单位食堂等隐蔽场所公款吃喝问题、违规公务接待等进行专项检查。同时,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不断提高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始终保持不正之风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一律严肃查处并坚持“一案双查”。
(来源:驻市水利局纪检监察组)
>>>>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开展专项督导 力促巡察整改求实见效
9月19日,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结合自身职能,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针对市住建委和市房管中心两个综合监督单位在巡察整改中对违规违纪人员处分情况进行专项督导,跟踪问效,力推巡察整改向纵深发展。至目前,两个单位有62人次接受党纪和政务处分,其中市住建委18人次,市房管中心44人次。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市住建委和市房管中心分别接受了市委两个巡查组的巡察,目前已进入整改后期和建章立制阶段,纪检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再举“三大问题”“六项纪律”的标尺,衡量评估综合监督单位政治生态,了解掌握综合监督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及“四风”问题等,结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问题这一“上半篇文章”,督促综合监督单位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做好问题解决和成果运用的“下半篇文章”。
督导中,纪检组听取了两个单位巡察整改领导小组专题汇报,查验了给予违规违纪人员的处分台账,并对综合监督单位党委(组)虚心接受巡察反馈意见,主动认领问题,直面问题根源,果断作出处分意见态度鲜明给与充分肯定,同时也指出了两个单位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存在大局意识不强、担当精神不足、问责力度不够、见章立制不清的问题和不足,要求综合监督单位党委(组)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担当尽责意识,细化整改措施,加大问责力度,推进见章立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来源:驻市住建委纪检监察组)
>>>>社旗:铁腕纠“四风” 严把“廉政关”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社旗县纪委监委近日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提醒全县党员干部把好“廉政关”。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思想引领先行,着力从严查处,强势深入整肃,抓常抓细,久久为功,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抓长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全县落地生根。
筑牢“防火墙”。廉不廉、看节点,该县纪委监委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强执纪监督,认真组织开展以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廉洁过节专项行动,通过召开会议、手机报宣传、警示教育等形式,及时向党员干部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重申各项规定要求,严明纪律规矩,督促各级党员干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守纪律、讲规矩,坚决抵制“四风”,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今年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国庆、中秋等节假日前后,均提前下发《关于严肃查处和纠正作风建设方面突出问题的通知》等文件通知,形成了对党员干部节日行为的刚性纪律约束。对节日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一经查实,一律按照顶风违纪从严从快查处。
拧紧“螺丝帽”。该县纪委监委组织专项检查组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进行了明察暗访。充分利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窗口、举报热线等渠道,全方位接受群众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投诉举报。同时,实行月通报制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公开曝光,实现通报曝光常态化,增强教育震慑作用。从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作风建设入手,健全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处理制度等。今年以来,该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7起,共处理10人,党政纪处分10人;共通报案典型例3期6起9人。
常念“紧箍咒”。该县纪委监委创新廉政教育载体,创建了寓教于乐的廉政文化主题公园,举办了廉政书画展等一系列专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律意识,崇廉尚廉、向善向上,启发思想和行动自觉。既用先进典型引领人,也用反面事例警示人,通过在重要时间节点通报、重大问题专项通报,做到一检查一通报、一问题一剖析、一案例一曝光,加强宣传引导,教育党员干部坚决克服“观风向”“避风头”“搞变通”“打折扣”等心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来源:社旗县纪委监委)
【两节期间这些“线”不要踩】
>>>>福利这样发放就违反纪律了
中秋国庆就要到了,有的单位想借此机会给干部职工发点福利,让大家开开心心过节。那是不是所有形式的福利都合规呢?是不是想发多少就发多少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违反廉洁纪律。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福利千万不能这样发——
1.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物卡
2013年,贵州省贵阳市国土资源局白云区分局花费巨资购买和装修房产;在春节、五一劳动节、中秋节等节日和开展文体活动时,违规发放津补贴和购物卡数十万元;业务招待费及购买高档酒费用达到两百余万元,平均每天六千余元;花费数十万元组织职工公款出国旅游;逃避审批以企业名义购置七辆公务用车;签订虚假土地测绘合同套取现金为有关人员发放“奖金”。贵州省纪委责成相关部门依纪依法对违规违纪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并退赔相关费用。
2.违规发放“家属慰问费”
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贵州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在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发放“福利费”共计69.9万元;发放“员工家属慰问费”、“职工家属慰问费”共计17.3万元。2016年4月,担保中心主任陈海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担保中心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肖争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向下辖单位索要物品给职工发福利
2015年中秋节前夕,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市场监管局棘洪滩市场监管所所长张晖向下辖社区索要大米、面粉、花生油,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本所干部职工。张晖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违规发放加班费、电话费
2012年至2014年,贵州省毕节市经济开发区小坝镇多次以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加班的名义,违规发放加班费、电话费等200多万元。时任小坝镇党委书记曹清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先后两任镇长周剑云、刘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分管副镇长颜家禄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以物资的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
2013年1月至2015年8月,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分公司以春节、端午节节日费及中秋节物资等名义向全体职工违规发放津补贴共计27.87万元。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陈健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唐骋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财务审计部部长赵芳玲负有直接责任。陈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骋时、赵芳玲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津补贴予以收缴。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月饼这样吃就违反纪律了
中秋佳节就要到了,有人开始“纠结”:别人送月饼,到底收不收?单位发月饼,到底行不行?单位买月饼,到底可不可以找下属单位报销?个人买月饼,到底可不可以在单位报销?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明确规定“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及“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违反廉洁纪律。严格执行条例,风清气正过节,月饼千万不能这样吃——
1.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
2014年至2016年期间,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赵长文从事单位公车管理工作。2014年春节前,赵长文携配偶等一道违规接受公车定点维修公司刘某宴请。2015年及2016年中秋节,赵长文接受刘某赠送的月饼。赵长文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接受宴请、收受公车定点维修单位礼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公款购买月饼,给职工发福利
福建省泉州市安溪县发电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党支部书记胡吉祥于2013年至2015年间,公款购买高档酒水、香烟用于公务接待,公款购买高档公文皮包、中秋月饼券用于滥发福利以及组织公款旅游等。胡吉祥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按照法定程序被免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
3.给单位职工发放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月饼
2014年至2017年春节、端午节、中秋节期间,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城管委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李远伟收受武汉长真燃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某赠送的黄鹤楼1916香烟共计22条。此外,2014年至2015年元宵节、中秋节期间,武汉市武玖液化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某向区城管委燃管办赠送元宵12份、月饼12份以及1300元购物卡,李远伟将上述物品向燃管办工作人员进行了发放。2017年9月4日晚,李远伟参加服务对象曾某组织的宴请活动。2018年1月,李远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给单位职工发月饼,安排下属单位报销
2013年中秋节前,陕西省工信厅原党组副书记、副厅长、陕西经济联合会原会长许蒲生安排省纺织协会为厅机关职工购买月饼,花费共计17.4万元;2016年春节前,经许蒲生同意,省纺织协会为该联合会职工购买购物卡,花费共计7.7万元;2013至2017年,许蒲生违规领取和接受省软件协会价值3万元的购物卡。2017年12月,许蒲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5.购买月饼送礼后在单位报销
2015年9月10日,呼伦贝尔市陈巴尔虎旗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佟玉宝从海拉尔乘机至呼和浩特市,赴自治区环保厅办理陈巴尔虎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环评评审事宜,并入住内蒙古东达酒店有限公司锦江国际大酒店。因去鄂尔多斯市看同学,将原定于9月13日乘机返程日期改为9月15日。期间,为看望同学从酒店购买月饼1285元、去鄂尔多斯市返回呼和浩特市车费65元、9月13日不能退飞机票产生费用1000元,均于2016年5月9日在陈巴尔虎旗环保局报销,并多领取了两天出勤补助130元。2016年8月19日,陈巴尔虎旗纪委给予佟玉宝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审查调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努尔·白克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河南省政协原副主席靳绥东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士祥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北京市政协原副主席李士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财政部原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张少春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少春违反政治纪律,违规打探有关案情,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公款宴请;违反组织纪律,在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少春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权力观异化,把公权力和影响力变成牟取私利的工具,生活堕落,甘于被“围猎”,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违纪违法事实主要发生在党的十八大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张少春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贵州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副省长王晓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晓光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政治信仰缺失,热衷于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境外书刊,拉票助选,封官许愿,不遵守外事工作纪律并造成恶劣影响,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大搞特权,违规公款豪华装修住所,大吃大喝,安排或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为他人职务提拔提供帮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有关企业承揽工程提供帮助并约定收受好处费,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取巨额利益,向管理服务对象借用巨额钱款谋利,违规占用公共财物、损公肥私,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并同意收受干股,与多名女性搞钱色、权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推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尔夫球场建设项目,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贪图享乐、生活奢靡,痴迷兰花、玩物丧志。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
王晓光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彻底背离了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德不配位,寡廉鲜耻,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与经济问题相互交织、甘于被“围猎”的典型,其行为严重破坏了贵州省的政治生态和市场经济秩序,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晓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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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南阳-廉政周刊》由中共南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南阳市监察委员会主办,每周五发送一期,增刊另发,免费赠阅。移动用户回复信息qxdysjb退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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