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宛城区解决“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收到一封来自居民刘先生的感谢信,称赞窗口工作人员在其为奶奶代办社保卡时的暖心帮助。
原来事情是这样的。1月26日上午,刘先生到宛城区政务服务大厅人社局窗口为其奶奶代办社保卡补卡业务,当刘先生拿出自己带的证件后,窗口办事员告诉他缺少一个代办证明,不能办理。刘先生认为虽然窗口摆放的“社保卡一次性告知单”卡片最下面特别注明“老年人腿脚不方便者需村或社区出具证明并盖章可代办”,但是应该事先予以告知办理流程,避免群众跑空腿。
“当时听说宛城区纪委监委在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了解决‘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我就抱着试试看的心里去了,反映这个情况。”刘先生介绍。
群众利益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倾听刘先生的诉求后,立即向当天窗口的带班负责人进行了汇报。带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对该情况进行了认真研判,认为代办需要出具证明的规定应事先通过多种渠道予以告知,没有告知的应做好解释说明并尽可能的予以帮助,该问题应属于马上能够办理的问题,随通知区人社局相关领导督促窗口人员对群众反映问题予以及时解决。
后刘先生又来到大厅人社局窗口,柜台里的办事员递给他一份代办证明模板,让他用手机拍照,然后照此开完证明后通过微信传输并打印出来。10分钟后,刘先生从外面拿着打印好的代办证明,再次来到窗口,几分钟后便拿到了办理出来的新社保卡。
“人社事项事关民生大计,涉及千家万户。宛城区解决企业群众‘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积极主动作为,在帮助群众解决问题的同时,认真深入研究问题背后存在漏洞和不足,并积极召集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办法。”据宛城区解决企业群众“办不成事”问题受理窗口有关负责人介绍,在窗口工作人员的督促协调下,该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积极与区人社局、市人社局相关业务科室对接,优化了流程,简化了手续,取消了委托补办社保卡证明事项,今后只需要委托人拿着自己和当事人的证件即可办理,极大地方便了群众。(渠保营 刘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