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18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扩大)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和《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推动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贯通融合,确保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高质量发展。
会议明确,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抓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主动承担相应责任,把抓好这项工作作为检验“四个意识”“两个维护”的试金石,作为落实“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的重要抓手,作为南阳建设副中心城市的重要助力。会议明确,自七届市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开始,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按照职责分工,共同抓实巡察整改监督。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于海营强调,要增强系统思维和协同意识,树立“多赢”思维,克服“谁帮谁”思想,积极推动巡察整改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建立由以案促改室牵头、纪工委联系指导、派驻纪检组具体实施的三方责任体系。以案促改室牵头负责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组织、协调、汇总、报告工作,加强与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沟通联络协商;相关纪工委充分发挥对口联系职能,参与、指导派驻纪检监察组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并参与巡察整改评估、提出问责建议;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作用,全面承担巡察整改监督任务,全程参与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推进工作,审核各类整改材料、监督检验整改成效,并按时按要求报告相关情况。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峰要求,把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融入组织监督重要内容,成立巡视巡察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问题整改日常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整改工作督促指导责任制、整改工作协调联动调度机制、靶向聚焦的选人用人问题研判机制,依规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各类问题,统筹督促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整改,通过举一反三、纳入考核、追责问责等措施,充分发挥日常监督作用、增强整改工作成效。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郭晗要求,市委巡察办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作用,及时协调巡察组做好巡察反馈、移交等工作,跟踪了解每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问题线索处置、移交建议办理等情况,积极做好与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的沟通联系,健全协作机制,相关情况及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委巡察办主任郭晗主持会议,市监委委员赵顺民出席会议,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巡察机构相关部室参加,并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