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更好地加强廉政风险防控,近日,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开展财务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采取抽查的形式,选取市市场监管局、宛城分局、高新分局等7个单位,邀请专业审计人员核查相关财务会计资料。通过查阅收入支出明细表、会计账簿、原始凭证,聚焦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以及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着重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报销、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问题。
结合发现的问题,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探索建立“问题通报、责任认领、一体落实”的“闭环式”整改机制。强化问题通报。第一时间将问题清单向驻在单位党组反馈,督促其履行好主体责任,加强对系统各单位的财务监督和业务指导,提升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同时面对面向抽查单位主要负责人通报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强化责任认领。要求各单位“一把手”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主动认领反馈问题清单,对照清单逐条进行全面认真整改,在整改情况报告上签字背书,推动整改措施落实落地。督促驻在单位围绕“三公”经费以及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印发《财务管理文件汇编》,切实做到用制度管“钱”管“物”。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34个,约谈局属单位“一把手”3人,相关财务人员6人。强化一体落实。督促市市场监管局开展财务管理及审计专项培训,从根本上提高财经法规意识和业务技能,形成上下一盘棋的良好财经秩序。9月26日至27日,市场监管局对各县(市区)和局属单位主管财务领导、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等80余人开展专项培训,邀请市财政局、审计局等相关单位专家授课,培训内容涵盖新时期财政预算与绩效管理、会计基础规范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监督。
下一步,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将建立常态化财务专项监督检查机制,抓好重点检查与日常监督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推动驻在单位进一步健全财务部门内控机制,加强对财务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完善财会等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扎扎实实地推行阳光财务。另一方面明确财务管理工作既是权力更是责任,财务主管领导要秉公用权,杜绝吃拿卡要,搞权力寻租的行为,坚持一岗双责,对不适合在财务岗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清理,财务人员要自觉接受监督,坚持从小事做起,从小处严起,共同守好财经纪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