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切实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推行4项工作制度,把7个被监督单位统起来、管起来,出实招、见成效,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纵深发展、落地生根。
工作例会制度。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每月组织被监督单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分管领导、负责同志和专干,至少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工作要求,通报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相互交流工作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取长补短,理清思路,明确方向,共同提高。
工作报告制度。各综合监督单位每季度向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情况,及时报送管理范围内党员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遇到特殊问题随时报告。
交流轮训制度。要求各被监督单位分别选派1到2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轮流到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办公。两个月时间,通过参加业务培训、跟班随训、以干代训等方式,面对面讲程序、手把手教方法,全面熟悉掌握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提升工作能力。
监督检查制度。通过走访调研、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专项检查、情况通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对被监督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看工作痕迹、原始台账和经办责任、证明依据等,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处理,严肃问责,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