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采取“四步走”形式,做深做实民警违纪案件“后半篇”文章。
由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在市局党委会上宣读民警违纪违法事实及处理意见,并对相关证据和程序做出说明;请违纪违法民警当场检讨发言,分析问题存在原因和对党纪政务处分的看法,以及下步努力方向;由民警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发言,剖析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及工作打算;由市局党委主要负责人进行点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的同时鼓励其改过自新。
新一届公安局党委成立以来,先后召开3次党委会,29名党员干部做自我检讨,涉及15个单位负责人表态发言,效果显著。上会做检讨的民警以此次为戒,严格要求自己;表态发言的领导干部一改往日“他人犯错、与我无关”的思想,积极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敢抓敢管、真抓真管;其他干警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慎始慎终。纪检监察组干部也表示这种形式倒逼提升办案质量,让被处理人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