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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城: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19-12-30 02:00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强化规矩意识、严守党纪党规,宛城区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瓦店镇白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原村主任王永学及原党支部书记张保亮在危房改造过程中的违纪违法问题。2012年,瓦店镇白营村申报13户危房改造户,在发放危房改造补助款时,王永学作为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建专干,以白×奇名义冒领7850元危房改造补助款,并从其余12户危房改造补助款中每户扣取500元,合计扣取6000元,上述13850元危房改造款用于白营村日常开支。2012年,村民王×芳冒用其哥王×安名义申请危房改造指标,王永学履职尽责不到位,致使王×芳以王×安名义实际领取危房改造补助款7350元。因王永学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19年12月6日,王永学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由瓦店镇党委组织依法罢免其村委职务。原党支部书记张保亮获悉该村村干部王永学骗取危房改造补助款用于村务支出后,一直未抵制并纠正,其行为违反工作纪律。2019年12月6日,张保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由瓦店镇党委免去其党内职务。
  
   2、金华镇大石桥村原党支部副书记、村会计冉国强违规办理五保,违规将低保群众低保卡暂扣并转给他人领取的问题。2013年6月,冉国强在明知王×芬不符合五保户办理条件的情况下,弄虚作假,伪造五保申报材料,违规为王×芬办理五保。2015年8月,冉国强为搞好关系平衡,违规将低保群众冉×宏低保卡暂扣并转给他人领取,侵害群众利益。2019年5月15日,宛城区纪委给予冉国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法罢免其村委职务。(宛城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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