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新野县纪委通报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
1.县卫计委副主任科员张平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失责问题。2018年4月3日,市暗访组在暗访新野县扶贫工作“春季提升行动”时,发现王庄镇玉皇庙村贫困户张小青、张祥合的帮扶责任人张平存在到户工作痕迹不明显、不能提供每月两次以上入户记录以及入户普查表未签字等问题。2018年4月8日,新野县纪委给予张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沙堰镇吕营村村委违规向危房改造户收取费用问题。2017年1月,吕营村“两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向危房改造户收取适当费用,用于改善村基础设施,共向3户危房改造户违规收取4500元。吕营村党支部书记吕金宽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17年12月29日,沙堰镇纪委给予吕金宽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群众。
3.歪子镇老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学德优亲厚友办理低保问题。2005年张学德妻子华道兰因病办理了低保。2017年11月群众举报后,经民政部门核查,发现张学德两个儿子外出务工,家庭经济状况已经好转,华道兰已不符合低保条件,取消了华道兰的低保待遇,华道兰主动退还了2017年第4季度的低保金。2018年4月18日,歪子镇纪委给予张学德党内警告处分。
4.汉城街道北关社区原管理员赵天豪提供虚假资料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4年赵天豪在担任北关社区管理员期间,以夫妻双方无职业、生活困难为由给妻子张玉玲申请办理了低保。2018年5月群众举报后,新野县纪委在核查中发现赵天豪于2014年1月在汉城街道北关三组领取2013年工资7200元。赵天豪还存在违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持问题。2018年6月22日,汉城街道纪工委给予赵天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前高庙乡任桥村文书刘振占利用职务便利侵占五保资金问题。2010年1月,任桥村五保户张××因病去世,刘振占未将其《农村五保供养证书》进行核销,致使张××五保金一直发放到2011年12月。刘振占利用职务便利,将2500元五保金侵吞归己。此外,刘振占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28日,新野县纪委给予刘振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6.上港乡宅子村村委违规截留挪用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问题。2014年7月,宅子村从上港乡政府领取2012年90户危房改造项目补助资金共计706500元,每户7850元。宅子村仅发给受补助农户每户1000元,余下616500元入村账,并于2014至2015年间用于村道路维修等村务支出。王才作为时任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对此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5月31日,上港乡纪委给予王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