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半天时间就帮我把问题解决了。限高消费措施解除了,我就能坐高铁送孩子上大学了,咱们纪委的工作效率就是高……”近日,群众王女士在接到宛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的回访电话时高兴地说道。
事情要回溯到今年8月底,王女士向宛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来电,反映其在区法院涉及的案件已经执行结束,但对其采取的限高消费措施却没有及时解除,致使其无法乘坐高铁送孩子上大学,希望区纪委能够帮助解决。
接到王女士的问题反映后,信访室第一时间进行了研判,认为该问题涉及法院诉讼,属于纪检监察业务外问题。但考虑到当时已经8月底,孩子开学在即,时间较为紧急,信访室立刻联系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经纪检组向区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经核实,反映人涉及案件确已执行结束,申请执行人权益也已经实现,反映人诉求属于合理诉求。在区纪委监委的跟进督促下,仅用“四个小时”就解决了王女士的信访诉求,搬走了她心中的“大石头”。
今年以来,宛城区纪委监委持续畅通信访举报渠道,站稳群众立场,严格执行来访接待和来电接听工作办法。坚持从群众利益出发,精准研判,对于涉及纪检监察业务内的问题按照规定予以受理,业务范围外问题告知信访人向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反映。同时,强化与区政法委、法院、信访局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及时沟通情况,加强协作配合,按照业务性质及时予以转交。对于转交职能部门的业务外信访件,强化跟踪,关注处理情况,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1-8月份,共推动相关职能部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3个,群众反馈满意率同比提升17.45%。
“群众利益无小事,信访举报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提高宗旨意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搭建好群众信访举报的‘连心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王万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