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全程参与了我们反映问题的调查,我们对处理结果很满意,你们可真是把工作做到了我们群众心坎上了……”近日,信访群众黄先生在接受淅川县纪委监委跟踪回访时由衷地感慨。
去年7月,淅川县肉联厂职工代表黄先生等11人向淅川县纪委监委实名反映该厂厂长李某某失职渎职、收受贿赂,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线索。经研判,该信访问题案情复杂,既涉及职务违法,也涉嫌刑事犯罪,并且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报经领导同意,案件承办部门邀请黄先生参与案件的调查工作。在黄先生的协助下,最终查实了李某某利用职权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和礼金、挪用公款个人使用、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违纪违法事实。今年3月,淅川县纪委监委向淅川县商业总公司下发监察建议书,要求商业总公司妥善化解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尽快解决职工养老保险金问题,目前上述问题均已得到妥善解决。今年4月,淅川县纪委给予李某某开除党籍处分的决定,并责令商业总公司解除与李某某的劳务关系。
今年以来,淅川县纪委监委牢牢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积极践行阳光信访,把信访工作和群众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以公开促公正、用透明赢民心,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持续增强群众的信任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围绕“听民声、汇民意”,着力畅通诉求渠道。充分利用纪检监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开信访处理原则、受案范围、举报渠道、办案流程等信息,把信访举报端口接到群众家门口。持续完善“信、访、网、电”受理体系,建立覆盖县乡村三级视频接访系统,使群众不出村、不出乡就能“面对面”向县纪委监委反映问题。定期组织信访干部带案下访、实地走访,进村入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打通信访举报“最后一公里”。
围绕“解民惑、聚民智”,着力公开办案过程。在受理实名举报后5日内,一次性向举报人告知举报件的受理情况、分流去向、办理期限和注意事项。在开始调查问题线索前3天,承办部门通过见面或电话联系实名举报人,告知案件进入调查程序,进一步了解情况或邀请举报人参与信访事项调查。在处理意见作出后10日内,承办部门当面或电话方式向实名举报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听取举报人的意见和建议,对举报人不同意调查处理结果的再说明,对举报人提供的新线索再核查、再反馈,确保问题查清、处理到位。
围绕“纾民困、守民心”,着力解决信访问题。对经核查虽不属实的实名信访件,适时对举报人开展爱心回访,对其迫切的现实困难和合理诉求,协调职能部门在政策许可范围内予以妥善解决,赢得其理解支持。对查实的实名举报件,定期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回访,了解群众利益维护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回访”过程中发现的失职、推诿现象,列为问题线索移交监督检查部门严肃处理。
据悉,今年1-4月,该县信访总量同比下降49.4%、检控总量同比下降39.7%,实名举报件占比61.5%、处置反馈率100%、群众满意率90.91%,无一起中省访件。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坚守为民情怀、践行为民宗旨,将阳光信访落实到受理、办理、反馈、回访等诸环节,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切实发挥好党和群众连心桥作用。”淅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如是说。(李金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