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使用不规范,违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还需补充相关人员谈话笔录。”社旗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对该县某乡镇纪委提交的一起涉及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案件进行审理后,亮出“黄牌”,要求该乡镇纪委补充相关材料后再送审。
为更加规范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案件审查调查工作,近年来,社旗县纪委监委制定了“乡案县审”工作机制,对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自办案件按照先由联系指导的监督检查室初步审查后,再交案件审理室进行协审的程序,对案件事实、定性证据、执纪平衡、处理意见等方面进行严格把关,提出审理意见,确保乡镇(街道)查办的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手续不完备、案件文书不规范、证据不足、定性量纪不准确等问题,通过‘面对面’的现场教学,现场答疑、现场纠错、现场讨论,并督促乡镇纪委及时补充完善材料后再次报审。针对一些疑难复杂,定性、量纪等存在争议的,县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通过召开室务会讨论,与基层纪委会商以及商请监督检查室共同研究等方式,集中作战,努力将每一件案件都办成‘铁案’。”县纪委常委王义介绍。
据悉,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乡案县审”的同时,积极总结经验,通过典型案例深入剖析、共性问题集中警示等方式,指导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与采信、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知识,熟知阅卷笔录、审理报告、处分决定制作与撰写的相关要求,提升办案能力和质量。针对问题线索存量大、办案力量单薄、乡镇纪委办案经验不足等问题,把全县16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划分为6个工作协作区,建立班子成员统筹、6个监督检查室为业务指导的片区协作模式,全县纪检监察机构由“各自为阵”向“协同作战”转变,实现监督检查室、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二级联动、优势互补,达到“1+1>2”的效果。
“办案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就及时请教业务指导室,有了县上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的指导,我们办案的思路更清晰、信心也更足了。”作为一名刚加入纪检监察队伍的纪检“新兵”,大冯营镇纪委书记对做好纪检监察工作信心满满。
自监察体制改革以来,该县采取“乡案县审”制度,实现了“一把尺子量到底,一个标准贯彻始终”,公正执行纪律,对同类案件没有出现量纪不均的情况。截至目前,采取“乡案县审”模式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77人,无一人申诉复议。
“案件质量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县纪委监委将把‘乡案县审’关口前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查办案件业务的培训,把办案力量由‘一根线’变为‘一股绳’,切实把牢乡镇纪委查办案件质量关,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检验。”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李淑琳表示。(康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