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基层监督中的关键作用,打通基层监督最后“一米”,淅川县纪委监委在“双基”建设工作中,进一步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通过制定建设规范、创新智慧监督、加强考核激励,充分激活监督“末梢”。
制定规范“立标杆”。在“双基”建设过程中,明确各乡镇(街道)精心选取1个试点村(社区)高标准打造村(居)务监督室,在实现“六有”(即办公有场所、对外有牌子、履职有制度、监审有章子,活动有“栏子”(村务公开栏、党务公开栏)、工作有成效)的基础上,下发《关于村(居)务监督室建设规范(试点)》,对民生监察平台宣传版面的制作摆放、上墙版面的内容布局、室内陈设、档案资料等作出详细规范。目前17个乡镇(街道)试点村(居)务监督室均已打造完成,下一步将全面规范打造。
创新开展“云监督”。创新建立“淅川民生监察平台”,录入全县各类民生资金、政策、项目以及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镇、村两级大力宣传推广该平台,指导群众使用查询,发现问题实时投诉,增加工作透明度、降低群众上访率,截至目前,平台注册人数达55139人。通过平台后台管理系统,随时查看公开栏内党务、村务公示公开情况,定期下发通报,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同时督促县财政局对“农村政务管理系统”进行了系统升级,实现在线报账功能,村级报账员通过手机APP提交支出事项事前审批表,村(社区)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在手机APP上审批签字,若审核不通过,就无法继续向上提交,进一步加强财务支出监督管理。
用好考核“指挥棒”。下发《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年度考核实施办法》,明确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次,与监委会主任工资待遇挂钩,分别上调20%、全额、下调20%,年度考核不称职的由乡镇(街道)纪(工)委对监委会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不称职的,劝其辞职或按照程序予以罢免,倒逼村务监督委员会主动履职尽责。同时在“双基”建设过程中,下发《村(居)务监督室的评分细则》,从硬件建设、履职尽责、档案资料三个方面进行细分量化,评分结果作为年底工作评价和基础建设以奖代补奖金划档的基础,持续传导压力、激发动力。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力度,提升其履职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监督‘探头’作用。”淅川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黎明表示。(周虎霞 孙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