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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强化监督 着力约束“八小时外”行为规范
发布时间: 2024-04-17 08:00 来源: 南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现在,我带领大家学习《西峡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会后大家要签订《西峡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个人承诺书》,《承诺书》交干部监督室存档……”日前,该县纪委监委第三党支部书记李果在支部党员大会上对贯彻落实《西峡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进行安排部署。

  

  近期,西峡县纪委监委机关、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和巡察机构的所有人员,通过支部会议重点学习《西峡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259名纪检监察干部和巡察干部签订《西峡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个人承诺书》,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言行立规矩、划红线。

  

  《西峡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作出明确要求,提出了“八小时外”应带头严守政治纪律、严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守组织纪律、严守廉洁纪律等8个方面正面清单;列出了重大事项不报备,打探消息、跑风漏气、过问案件、说情干预,打着单位旗号办私事、谋私利、徇私情等16条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生活圈”“社交圈”“朋友圈”,严防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发生可能影响公正履职、有悖于社会公德、有损于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的行为。

  

  为推动《西峡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规范》落地见效,该县纪委监委还制定了承诺制度、以案促改、谈心谈话、清廉家庭建设等7项配套措施,全方位、多角度织牢织密防护网。同时,强化责任追究,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对违纪违法问题严肃处理,并将“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选优、职务任免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扎牢关住权力的“笼子”。目前,通过信息共享排查,已对1名违犯“八小时外”行为规范的纪检监察干部进行政务处分,并调离纪检监察系统。

  

  “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活动的监督,就是要让纪检监察人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监督下工作、生活。”西峡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强化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着力打造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的纪检监察铁军。(程肖)

责任编辑: 南阳市纪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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