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监察办公室成立半年多来,已累计指导各村监会开展业务培训40余次,开展廉政教育3300余人次、廉政谈话300余人次,批评教育34人,责令检查16人,诫勉谈话9人,提出监察建议13条,收缴违纪资金21000元。”日前,河南省洛宁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监察办公室成立半年多来的工作进行总结梳理,这组数字反映了该县健全监督机制,防范“微腐败”的明显成效。
近年来,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切实提升防治“微腐败”工作实效,洛宁县纪委监委在创建基层“小微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上深耕细作,为村(居)配齐纪检委员,在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多措并举,推动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实现了对“小微权力”的零距离监督。
2018年8月,随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洛宁县纪委监委向全县18个乡(镇)派出了监察机构,成立乡(镇)监察办公室,与乡(镇)纪委合署办公。为确保监督实效,该县纪委监委加强对各乡(镇)监察办公室的指导,与村监会协作发力,有效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实现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督全覆盖。
在推进乡(镇)监察办公室工作的基础上,今年3月,洛宁县还制定了村(居)党组织纪律检查委员履责方案,按照“政治素质高、原则性强、作风过硬、为人正派、群众威信高,具有农村工作经验,热爱纪检工作”的原则,为全县390个村(居)党组织配备了纪律检查委员,并赋予其知情权、质询权、审核权和建议权。
“一系列组合动作,配齐配强了村级监督前哨,进一步打通了基层监督障碍,激活了基层监督网络的神经末梢。”洛宁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人介绍,在日常监督中,纪检委员紧盯与群众联系密切、权力集中的基层岗位和人员,通过经常性走访党员群众,开展廉政教育、加强监督检查、收集问题线索等方式,对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为充分发挥纪检委员的零距离监督优势,洛宁县纪委监委配套完善了工作例会制度、履责清单制度、“双报告”“双谈话”制度、社情民意收集制度、述职评价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推动村级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洛宁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