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中共宜阳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总结2021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2年工作任务。
01
突出政治监督,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走在前列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方向坚定、行动坚决、措施精准。坚持以政治监督为根本。加强对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重大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切实增强政治监督针对性有效性。坚持以严明纪律为保障。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02
聚焦中心大局,在引领保障发展“第一要务”上主动作为
围绕县委中心大局跟进监督。 紧盯重大工程建设、疫情防控等,坚决查处各种风险隐患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筑牢安全发展屏障。监督推动“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落实。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针对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营商环境监督治理。推动形成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03
站稳人民立场,在提高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质效上精准发力
全力整治群众身边腐败。 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强化基层监督在社会治理中的直接保障作用。全力做好基层矛盾化解工作。进一步开展重复信访举报治理工作。探索建立信访工作协调联动工作机制,与政法、信访机关协同配合,督促乡(镇)党委、行业部门依规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04
强化权力制约,在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上多策并举
抓严责任传导。 压紧压实党组织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管党治党形成上下贯通、一体协同的良好局面。抓实同级监督。强化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落实“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情况的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监督,使监督与被监督成为自觉。抓细日常监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切实加强对换届纪律风气的监督。
05
把准执纪导向,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上守正创新
精准把握运用政策和策略。 认真落实《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激励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若干措施》《洛阳市问责统筹机制暂行办法》,督促党员干部正确履行职责、担当作为。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一心一意干工作、心无旁骛谋发展,没有谋取私利的党员干部容错免责。严查诬告错告、及时澄清正名。对党员干部反映被诬告陷害的必查,对严重失实的错告行为必查,对党员干部诬告错告他人的从严从重从快查处,主动及时为受到诬告错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激励引导。
06
坚守巡察定位,在稳步推进巡察监督全覆盖上综合施策
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密切联系群众纽带功能。落实市县巡察联动机制,坚持把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式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贯通起来,推动巡察与纪委监委机关、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协同发力,增强监督效能。严格落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07
深化标本兼治,在一体推进“三不”上锲而不舍
毫不手软“治已病”。 坚决查处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中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严查金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督促加强金融监管。更加突出“治未病”。督促党委(党组)落实“治未病”工作主体责任。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统筹运用全县廉政教育资源、家风家训馆等,常态开展廉政教育。从严从实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
08
注重自身建设,在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队伍上持之以恒
坚守政治机关本色。 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坚持实战练兵,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干部培养选拔。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领导,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从严从实自我要求。坚持安全文明办案、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持续整治“灯下黑”,锻造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