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设置情况
偃师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16个职能科室、16个派驻纪检组、1个事业单位。
(二)部门职责
中共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偃师市监察委员会:
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处置: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
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能职责。
二、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预算单位1个。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预算 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入1442.47万元,支出总计1442.4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68.4万元,增长31.6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精简各项开支。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收入合计1442.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42.47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支出合计1442.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77万元,占82.97%;项目支出245.7万元,占17.0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42.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 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668.4万元,减少31.67%,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精简各项开支。政府性基金收支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42.4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0.2万元,占82.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9.7万元,占8.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5.81万元,占3.18%;住房保障支出76.76万元,占5.32%。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96.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1.88万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4.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0万元。 比 2018年预算数减少113万元,下降91.87%。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预算数比2019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万元。其中公务车辆购置费0万元,比2019年减少(增加)0万元,较上年下降(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万元,主要用于一般执法执勤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及保险费,比2019年减少10万元,较上年下降50%,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公务接待费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03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4.89万元,主要保障机关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等支出,比2019年增加21.10万元,增长33.08%,主要原因:办案力度加大,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9年,我部门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755.4万元。 2020年,我部门纳入预算绩效管理的支出总额为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0万元,公用经费支出0万元,支出项目共1个,支出总额35万元,其中预算支出100万元及100万元以上项目0个,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中国共产党偃师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固定资产总额666.47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0万元,车辆28万元。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关于预算部门构成说明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财政预算公开要求,将所属预算单位全部纳入预算公开范围。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的办公费、水电费、日常维修、物业费、维修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支出。
八、其他(专业性较强的需向社会做出说明的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