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巡察“整改”|中共伊川县委关于落实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2020-11-18 08:45 来源: 伊川县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3月8日至4月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伊川进行了常规巡察。6月21日,巡察组就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专门向县委反馈了整改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关于“思想认识模糊,以经济发展掩盖问题矛盾”问题的整改

(一)关于“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要文件精神,对原主要领导严重违规违纪案件进行深刻反思”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书记李新红同志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县委原主要领导郭宜品腐败案,多次组织进行深入讨论、深刻反思。在县委常委会上,李新红书记明确指出,郭宜品腐败案严重破坏了伊川的政治生态,性质十分恶劣,县委作为全县的领导核心,位置关键、责任重大,各位常委要进行深刻反思,从郭宜品腐败案件中汲取沉痛教训,受到警醒,管好自己、带好队伍,确保树立新一届县委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在县四大班子联席会上,李新红书记强调,要以郭宜品腐败案这一反面典型为镜鉴,深入进行讨论,深刻进行反思,切实增强“四种意识”,坚定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切实把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深入。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起草过程中,李新红书记对报告进行了严格把关,明确提出将郭宜品腐败案写入党代会报告中,将其列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7月19日至21日,在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期间,各代表团就郭宜品腐败案进行了深入讨论、深刻反思,充分吸取了教训。8月9日,在县委常委班子“两学一做”专题研讨会上,班子成员对照“四讲四有”要求,再次对郭宜品等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刻剖析,明确了下步整改方向。近期,按照市委、市委组织部关于召开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安排部署,县委常委班子及时组织学习了党章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对照郭宜品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深刻反思,进一步提升了县委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二)关于“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制网络体系”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今年2月份,县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县委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8月5日,县委巡察整改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重审《中共伊川县委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伊发〔2014〕4号)文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党委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增强主体意识,夯实主体责任。截止8月20日,各单位党委(党组)已制定完善了本单位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县委巡察整改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责任内容,有效推动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同时,为深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巩固和深化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年成果,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办〔2016〕25号)和《中共洛阳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洛办〔2016〕35号),结合实际,伊川县迅速成立了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化年工作方案》(伊办〔2016〕45号)《党委(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伊办〔2016〕46号),有效推动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三)关于“要求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述责述廉,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书记(组长)向县纪委述责述廉”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县委述责述廉,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书记(组长)向县纪委述责述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真正落到实处。在年底的单位和干部考核中,由县委督查室、县委组织部、纪检委等部门成立考核组,对各部门各单位履行“两个责任”进行实地考核。

二、关于“非法集资问题整治不力,给伊川县乃至洛阳市金融生态造成恶劣影响”问题的整改

(四)关于“持续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社会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 2016年4月15日,县金融办制定并印发了《伊川县2016年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伊处非领办〔2016〕4号),指导全县处非宣传活动开展。一是扎实开展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按照《河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豫处非领〔2016〕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将五月份定为“处非宣传月”。 5月16日,在县城人民大街中段,由县金融办牵头,县人民法院、公安局、发改委、工商局、农业局、人行伊川支行等14个部门参与,开展了“伊川县2016年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这次活动共设置咨询台15个、横幅18条、展板30余块,现场安排政策解说员60余名,共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彩页3000余份。二是开展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签订活动。组织各乡镇和各部门各单位,动员广大群众和干部职工签订承诺书;充分发挥教育部门在校学生来源广泛的优势,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于全县范围内中小学校开展了“小手拉大手”活动,全县各中小学以召开家长会或布置课外作业的形式,给学生发放处非宣传资料,并要求学生家长签订《不参与非法集资承诺书》。据不完全统计,我县已签订承诺书17万份。同时,为确保宣传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从5月25日至6月10日,县处非办组织处非宣传督查组,深入对全县14个乡镇辖区的行政村宣传资料发放、宣传横幅悬挂、宣传专栏设置、墙体彩绘粉刷等情况,对对银行等金融机构经营场所处非宣传海报、处非宣传台、LED屏滚动播放处非标语等宣传活动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上报县除非领导小组。当前,我们正在按照上级要求,充分运用电视、短信、微信、户外大型宣传广告及金融机构LED电子屏等宣传媒介,在全县持续开展处非宣传工作,教育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全力营造良好的处非氛围。

(五)关于“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经济犯罪集中行动,及时查处典型案件,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问题高发势头”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加大已发生案件处置力度。县处非领导小组在每月15号左右定时召开处非工作例会,由各责任单位、乡镇汇报上阶段分包案件最新进展情况,公检法通报各自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已立案件及线索的化解工作,对下阶段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要求。由县处非办定期组织公检法、相关责任单位召开具体案件督导会,督促协调司法机关严格按照省市“陈案处置”要求,加快案件审理进度。对发现的线索,若存在化解可能的,严格按照省市处非工作要求,协调督促责任单位加大化解力度,力求挽回群众损失。对社会危害大、群众情绪失控、调解可能性低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依法果断处置。二是及时排查整治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县处非办于2016年5月31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伊处非领办〔2016〕5号),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为期两月的广告资讯涉非排查清理。针对排查中发现的企业违规宣传行为,向工商、住建等相关责任单位下发了工作提示函,要求进行专项整治。县住建、工商等部门分别下达了整改通知,目前已整改到位。三是深入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按照省市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求,从6月10日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并对市下发3批150余家企业进行了重点走访调查。目前,我们已排查企业200余家,没有发现涉及企业存在互联网金融风险行为。四是继续深入开展非法集资问题专项集中排查整治活动。印发了《伊川县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伊处非领办〔2016〕8号),定于从2016年8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该项工作按方案要求将持续到今年年底。

(六)关于“进一步查清公职人员参与非法集资的情况,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及时进行处置和有效问责”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关于公职人员非法集资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今年4月专门组织召开了全县各乡镇、各单位主管领导参加的紧急会议,要求各单位立即再开展一次公职人员涉非情况大排查;同时,积极与公安部门沟通,经多方协调后,掌握了我县网上追逃人员名单,我们结合社保、医保信息逐个排查。并及时通报纪检、人事等部门进行处理。目前,对参与非法集资的公职人员,不涉嫌犯罪的以批评教育为主,对涉嫌犯罪给予了相应党政纪处分,并根据法院判决结果做后续处理。

(七)关于“扎实做好集资人员维稳工作,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责任。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管理原则,结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的日常稳控工作,县处非办对于重要时间节点、敏感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同县信访局、维稳办互通信息,对于发现的涉非方面的信访问题,按要求及时向相关责任单位下发工作提示函进行转办。二是认真做好重点人员及人群稳控工作。针对近期大事要事多的特点,专门下发工作通知,要求全县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进一步排查辖区内涉非人员基本信息,并对存在非正常上访、挑头滋事、赴省赴京滋事等人员的信息进行上报,由市处非办统一录入公安机关大系统内。三是建立完善信息通报制度。要求各乡镇从7月4日开始,实行处非信息“零报告”制度,每天15:00前及时上报本辖区内发生的处非相关信息,并汇总后通报相关领导干部。县金融办还建立了涵盖县四大班子领导和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非工作动态短信简报,每周五定期发送处非工作周报,特殊时期不定时发送我县处非工作动态。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信访问题居高不下”问题的整改

(八)关于“对全县365个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数量和村委监督委员会建立等相关情况进行认真排查;按照相关程序选好配齐村两委班子,建立村委监督委员会”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专门召开了由乡镇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和组织干事参加的整改工作会议,县主要领导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要求和动员部署。县委组织部及时抽调专人对全县369个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建设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实行销号制,并成立督导组定期到有关乡镇和行政村进行现场实地督导,每周上报一次整改情况进度,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一是通过召开党员大会,重新选举产生一批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二是通过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经乡镇党委会研究,任命一批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三是对矛盾突出、暂时无法在村内推选出合适人选担任村党支部书记的,由乡镇党委下派机关干部到村担任。

(九)关于“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及时公开党务、政务信息,接受群众监督;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对各单位各部门党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为扎实推进我县部分县直委局和乡镇存在党务、政务公开不充分、不及时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伊川县整改落实领导小组要求,县整改办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各单位一是迅速对本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二是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本单位在公开栏、电子触摸屏、互联网等方面的党务、政务信息更新;三是建立长效制度机制,确保本单位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长效性;四是于8月20日上午12时前,将本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经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后报至伊川县巡察整改办公室。截至目前,各单位已进行了整改,整改情况报告已报至县整改办;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也利用一天的时间对各单位党务、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各部门的整改已基本到位。

(十)关于“县纪委监察部门对“基层微权腐败专项整治”整治活动落实情况”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县纪委于8月11日向各乡镇党委、政府下达了《关于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整改通知》,要求各乡镇党委、政府制定整改方案,开展专项治理,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并要求各乡镇于8月2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并将《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纪委开展了“基层微权腐败专项治理”活动,共梳理出问题线索121条,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查办力度。

(十一)关于“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分包信访案件和信访积案等制度,全力扭转我县信访量大、省访京访问题突出问题”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加大力度化解信访积案。3月2日,县委信访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伊川县信访积案集中化解攻坚活动实施方案》(伊信领〔2016〕6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对每一起信访积案,都确定责任单位和县级包案领导,县级领导要负责化解和稳控。印发了《伊川县信访积案分类集中化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针对排查的信访案件化解工作,明确每类信访问题的化解由一名县领导负责牵头,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措施、集中攻坚,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二是开展越级访百日整治活动,通过摸底排查、建立台帐、积极解决合理诉求、做好老户稳控、依法处置违法上访行为、严格实施责任追究等措施,,全县的信访形势越来越好,为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为整合资源、方便群众反映诉求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县委信访领导小组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联合接访工作的意见》,县乡两级实施联合接待。县委书记(县长)每周二在县来访接待中心接访,其他工作日由县党政领导轮流接访。同时,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行政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每周一在乡村来访接待中心接访,其他工作日由乡、村班子成员轮流接访。到8月底,县委书记、县长共接待14次,当场化解34起,交办7起,已全部化解。

四、关于“部分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问题的整改

(十二)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学习,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组织部及时给全县各级党组织发放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辅导读本》,组织全县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在“七一”期间,组织开展了“百场报告进基层”“两学一做”应知应会知识考试等活动。县委宣传部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2016年全县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在县委中心组学习会上,组织县级领导干部学习观看了廉政警示教育片《蜕变》和中央、省委、市委违规违纪案件通报。县纪委按照要求,及时给县四大班子领导发放了《全省深化“两学一做”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学习材料》和《全市深化“两学一做”党风党纪专题教育学习材料》,组织认真开展学习。通过广泛的学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全县党员干部的“六个纪律”意识,筑牢了思想防线,在全县上下营造起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十三)关于“对领导干部本人或家属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在全县党政领导干部中,深入排查案件线索,集中查处一批、移交一批”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县纪委及时认真对线索进行研判分析,按程序将领导干部本人或家属涉嫌违规经商办企业线索,明确分管常委和承办室,由县纪委案件室进行核实调查,并到工商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与被反映人见面了解情况。同时,出台了《中共伊川县纪委关于党政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开展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伊纪文[2016]43号)文件,在全县开展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活动,在自查自纠阶段,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全部填写了《领导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表和承诺书,并进行了公示。

五、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十四)关于“及时召开县委常委会,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制订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并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分工,按照计划推动落实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县委常委会坚持定期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学习贯彻上级党委及纪律检查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分析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常态长效,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8月5日,县委常委会就《关于构建大党建工作格局的意见》进行研讨,并坚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专题会议,不断提高党建工作实效。同时,按照县委工作安排,拟定于9月中旬,召开县委十二届二次全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研究分析我县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对全县党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常态长效,推动党建工作迈上新台阶。

(十五)关于“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工作要求,明确县四大班子领导定期深入分包乡镇、村指导党建工作,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开展情况汇报”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四大班子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仅认真抓好分管单位和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要结合自己分包联系的乡镇、贫困村,定期深入下去指导党建工作开展,不断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县委办公室定期对县四大班子领导落实“一岗双责”情况及时汇总,并提请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四大班子领导具体工作汇报,在全县上下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两个责任”落实。

(十六)关于“深化纪委‘三转’,要求纪检干部进一步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重申职责分工。县纪委迅速召开了乡镇纪委书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会议,重申了2015年县纪委监察局下发的《关于规范乡镇和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的通知》,进一步对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职责分工进行了明确和要求。二是签订履职承诺书。根据“三转”要求,围绕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列出重点职责清单,把工作切入点从配合所在乡镇(单位)做好行政业务工作,转到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上来。三是开展监督检查。5月中旬,县纪委抽调人员,通过实地检查、查阅各单位分工等方式,对全县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分工和兼职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没有发现乡镇纪检书记和派出机构纪检组长存在分工业务之外的兼职。

六、关于“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十七)关于“加强干部教育,广泛宣传干事创业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伊川》报开辟 “弘扬正能量 做最美伊川人”专栏,今年以来相继报道了救人助人一个都不能少的吕店镇干部张会议、柔情丹心捍卫神圣天平的法官林笑迁、伊川的“热血大哥”献血“达人”姜静敏、挑大梁的技术工人董战红、让青春在希望的田野上绽放的大学生村官陈进洁和投身刑警、此生无悔的王红彪等30人,弘扬了社会正能量,营造了学先进的浓厚氛围。伊川电视台开展脱贫攻坚宣传,在《伊川新闻》栏目中实时报道县领导、乡镇领导、委局长扶贫动态,有28名乡镇党委书记和委局长进行了电视访谈。县网管办组织开展了“网动伊川”和“伊川好网民”评选活动,经过精心组织,深度挖掘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公而忘私、文明礼貌、尊老爱幼、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人物。经过层层筛选共推选出来了8名“网动伊川”先进人物,2个“网动伊川”先进集体和30名“伊川好网民”网友。通过宣传教育活动,弘扬了正能量,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营造了良好氛围。

(十八)关于“深入开展‘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对市委巡察组暗访发现的“一些党员干部存在违反工作纪律,迟到早退、在岗干私活、出勤不出力”的问题,县委坚持立行立改,及时印发了《关于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全县机关作风纪律暗访情况的通报》(伊办〔2016〕13号),对相关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纪律处分,要求全县各单位和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今年初,县纪委在全县深入开展了“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对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存在的“不敢为”“不会为”“不想为”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建立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列出问题清单,逐项对照检查履职情况。

七、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十九)关于“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福利奖金、补贴补助发放及差旅费报销、专项资金和“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8月5日,县整改办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对福利奖金、补贴补助发放及差旅费报销、“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自查。9月13日,县委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对2016年以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开展自查。目前,自查工作已完成,各单位正根据自查情况,认真制定管长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十)关于“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县委办公室协调纪委、财政、审计等部门成立专项检查组,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福利奖金、补贴补助发放及差旅费报销、“三公经费”使用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目前正在汇总检查情况,将按照有关要求,对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二十一)关于“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公车使用情况的管理,规范车辆运行报销,严禁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公车运行费用超支”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政策。按照上级关于一般公车用车按照40%的比例,执法执勤用车按照70%的比例留用的规定,2015年12月20日前,对146辆取消公车全部进行了封存,并于2016年6月29日对取消车辆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卖溢价率达247.62%,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二是加强管理。转发了《洛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并根据伊川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车补范围,严格公车使用。根据我县实际,县直单位和城关镇车改后车补范围暂定为“伊河以西,振兴路以北,龙凤大道以东,崔周路县城段以南”。产业集聚区和其它乡镇的车补范围从各自工作实际出发自行确定。车补范围内严禁使用公车,否则视为公车私用;严禁借用、租用下属单位、企业或私人车辆;严禁私车公养,不准以办公名义给私车加油、维修等;实行严格的派车单制度。派车单要素要齐全(用车单位、审批人、使用人、用车时间、用车事由、起始里程、行驶路线、驾驶员签字等)。目前,全前各单位都能够严格按照《洛阳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和我县的具体规定,要切实加强保留车辆的管理,车辆运行费用大幅下降,杜绝了公车私用等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十二)关于“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决定”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常委会议事规则和民主议事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明确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提出凡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律提交常委会集体讨论,依靠集体智慧,实行集体决策,推动各项工作的科学高效开展。进一步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科学决策及评价机制,把握好“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三个关键环节,做到决策前深入调查研究、摸清情况,广泛征求下级党委和广大干群的意见;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决策后分工负责,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不盲目求快,不做表面文章。

八、关于土地出让中违纪违规问题多发的问题

(二十三)关于“积极推进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建立权责一致、监督有力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土地出让工作中存在的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县国土资源局认真分析了造成的原因,排查了工作中存在漏洞和风险点,制定了防控措施,明确了土地出让及地产交易工作的的各项流程。下一步,将通过规范招拍挂程序、加强土地出让工作的监督检查以及供后监管等措施,有效遏制土地出让中的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九、关于“干部考核、选任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

(二十四)关于“加强干部平时考核,适当增大日常考核权重,通过建立干部实绩档案制度、干部日常走访制度等,逐步形成“看平时、重一贯”的干部日常考核机制”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近年来,我县先后制定了《伊川县经济社会综合考核与奖惩的意见》《伊川县“福民强县”目标考评办法》,主要考核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在科学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完成情况;制定了《进一步加强开放招商工作的意见》,按照项目引进资金和部门引进资金分类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制定了《伊川县服务重点项目建设考核办法》,对服务重点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负责人和首席服务官进行考核;制定了《伊川县乡镇重点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结合各乡镇发展实际,对乡镇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乡镇领导干部在重点任务、特色工作和基础工作等方面进行年度考核;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责任追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严格信访事项化解工作责任追究的通知》等制度。通过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加强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信访稳定等全县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考评,检验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工作成效,确保切实把那些在全县中心工作中敢于担当、务实重干、业绩突出、作风优良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

(二十五)关于“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流程》,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强化与纪检、检察、信访、综治、公安、审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防止出现‘带病提拔’”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不断加强政策学习。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要求和制度文件,围绕干部工作“提名动议、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不断加强制度学习,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干部任用会议记录。二是做好干部任用全程记实。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监督制度,干部考察过程中,考察组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同步跟踪监督,对干部的推荐情况、考察情况、酝酿情况和会议研究情况进行全程记录,统一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做到“一人一表”、“一事一记”。在今后的干部调整工作中,对干部任用的重要环节和程序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十、关于“干部人事档案审核不严”问题的整改

(三十九)关于“严格干部档案审核,认真检查干部的‘三龄二历一身份’”的措施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市委巡察反馈的有19册干部档案存在资料不齐全问题,经调查核实,按照分类处置的原则,对档案不完整的9人已整改,对档案填写不规范的6人已纠正。同时,县委组织部抽调专人对县管干部档案进行集中审核整治,认真检查干部的“三龄二历一身份”,预计9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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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伊川县委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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