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四巡察组从2020年11月6日至12月10日,对县产业聚集区管委会进行了巡察。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政治站位不高,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
1、政治意识不够强,学习存在形式主义
问题内容:对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央对产业集聚区建设要求有学习不到位现象。党工委下辖支部以集中学习为主要方式,大多以传达文件、讲话精神为主,结合实际工作进行集体研讨、互动交流、撰写心得体会不多。查阅资料发现党工委会议记录、下辖支部记录与党员学习笔记不符。如:抽查2019年11月20日在集中学习中,党员学习笔记与党工委和机关支部记录内容不一致。巡查期间组织对8名科级干部进行党建测试,普遍对“六稳六保”、“两个维护”、四个意识等内容回答不全,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对产业集聚区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更也不清楚。党工委下辖的中赫非晶党支部未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加强党工委对政治理论学习的思想认识,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党工委在政治理论学习方面的问题与不足,并出台伊产工文〔2021〕13文件。
2、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
问题内容:2017年以来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仅在2018年1月29日传达学习和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下辖四个支部均没有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未建立研究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和分析研判制度,党工委班子成员没有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按照中央、省市委和上级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相关要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强化责任担当、壮大主流舆论、坚守各类阵地,积极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确保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有效推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严格按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伊产工文〔2021〕13号文件落实工作。
3、公租房闲置问题整改不力
问题内容:2018年上级组织对产业集聚区公租房问题进行了专项巡察,发现公租房闲置1469套(其中592套未完工,不具备入住条件)问题,产业集聚区制定了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通过近两年的整改,截至目前,任由999套闲置(其中592套未完工,不具备入住条件)。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现已于淼珠、楚林、美德福、等公司签订入住98户、下一步利尔国机精工、中赫、湄格科技等将逐渐扩大规模,计划入住400户左右,6月底入住率将达到80%以上。
4、破解制约产业集聚发展问题的办法不多,整体产业链条不够完善,个别企业根植性较弱,最大效益发挥不充分。
一是规划偏离现实,与经济发展和企业需求存有一定矛盾,影响企业入驻。
问题内容:如:2010年初期总体规划为一类高新技术产业较多,但实际入住企业二类新材料和三类铸造企业较多,2013年规划修改后仍不符合企业现实需求,导致县里拆迁的耐火材料类企业不符合规划无法供地入驻。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详规已与上海复旦规划研究院签订合同;2、总规已向县政府申请费用;3、已出台企业入园细则严把企业入园;新进企业签订合同已约定相关指标;4、已与省产业集聚区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产业集聚区规划修编待到2021年6月份左右批复。
二是整体产业链条不够完善,影响园区最大效益发挥。
问题内容:以铝深加工,新材料为主导产业“下游”链条较弱,不能充分发挥整个主导产业链的最大效益,非主导产业企业相互关联性不高,且与主导产业契合度不强,未形成相互衍生、相互依存的专业化协作网络和完整的产业链条,不能发挥集群效益。引进个别企业质量不高、效益不好,主要依靠减免标准化厂房租金、电价优势等优惠政策吸引企业进园区,这些企业为显现出强烈的植根于产业集聚区的倾向。如深新龙手机显示屏项目,天亮电子项目等入住三年后,在不减免房租的情况下撤走。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对于新入驻企业签订协议已经加入了“退园约定”条款,“规定入驻标准化厂房房租不予减免,每年每平方米150元为最低标准,低于标准的企业不准入驻。连续三年低于标准的退园。新占地企业连续3年,年亩均税收达不到15万元的企业一年内重组或退园”。 2、对低效企业用地、企业闲置土地、僵尸企业已排查完毕,调整部分企业闲置用地入驻新企业。
三是基础设施规划缺乏前瞻,基础设施规划不合理、建设滞后,在排污、生产生活用水等方面不能满足产业经济区发展要求。
问题内容:生产、生活用水管网不完善,未覆盖整个园区,生活用水先期建设,生产用水建设滞后,随着入驻企业的增多,将生活用水用于生产方面,导致整体生产、生活用水不足。如:园区纬七路道路未修挖污水管网,导致利尔、宝研两个企业污水无法排到污水处理厂。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将基础设规划重点列入产业集聚区规划修编,目前已由管委会产业发展科着手与技术单位对接进行;2、生活用水方面已完成净水产改扩建的招投标工作,计划于6月底完成改造;3、生产用水启用二级泵站和国机精工给排水工程,对园区内主业企业可实行4万立方米/天的生产供水,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招投标工作,计划于6月底完成;4、纬七路西段污水管网设计工作已经完成,计划于5月底完成该项工程。
5、主动招商意识不强,服务企业水平不高。
详细问题:一是产业集聚区2017年以来基本没有主动到省外招商引资。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集聚区招商手册初审已定稿、标准化厂房微视频正在制作。2、已初步对接洛阳高新区中小企业外迁入驻标准化厂房。
二是缺乏“店小二”精神。
问题内容:主动上门服务意识不足,下基层进企业较少,不能有效发现企业诉求。2017年以来,组织企业提供技术技能培训仅有4次,没有围绕入驻企业捕捉市场行情,为企业提供建设性发展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建立了伊川县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企业分包责任工作制度,要求分包企业同志把落实“企业分包”工作与深化体制改革、完善工作机制结合起来,与转变职能、转变作风结合起来,与落实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结合起来,真正为企业排忧解难。每个责任人要准确掌握分包企业的生产运营和项目建设情况,做好企业相关服务保障,每周例会分包人领取工作任务,汇报上周工作情况,每月至少一次深入分包(联系)企业,帮助和协调解决企业生产运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2、建立产业集聚区企业包保台账,分包责任人要对每个企业建立问题和诉求台账,便于跟踪落实解决,分包责任人为管委会与企业沟通的唯一渠道,不允许多头对企业,为企业切实减少负担,企业有什么问题,原则上只通过分包责任人反映。3、加大对企业培训力度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今年计划联合河南科技大学和其他科研院所,对区内企业每季度进行综合集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科技竞争力。
三是在一体化服务企业平台建设方面存在不足。
问题内容:与土地、环保、应急等部门对接乏力,多数企业不满意。例如:星牛变压器厂于2019年元月份签订入驻协议,但有于土地问题于2020年9月份才正式入驻园区建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产业集聚区2020年底机构改革后成立了营商服务部,该部门专业为企业提供多方位一体化服务,整合资源为企业入住,证照办理提供一站式服务。2、根省、市、县产业集聚区机制体制改革精神及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机制体制改革创新实施方案伊办〔2020〕32号要求,进一步优化智能,按照“政归政、企归企、乡镇归乡镇”的原则,落实“属地管理”要求,将管委会承担的部分行政管理、社会管理职能移交县直部门承担。管委会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专门与环保、安全等监管部门对接配合,对区内企业进行管理。
6、绿色发展意识不足,落实污染防治政策不坚决。
问题内容:未能把好入关口,目前园区内仍有12家企业未取得环境评价手续;园区个别企业日常污染防治管控不到位,被中央专项督察组和洛阳市攻坚办发现督办。如:洛阳豫港龙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和洛阳宏昌水泥有限公司未落实重污染天气停产要求,被中央督察组发现督办,伊电集团“公改铁”运煤专线项目进展缓慢,不能预期投入使用被洛阳市攻坚办督办;对园区企业环保监管不严格,园区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频发,2017年以来园区企业被县环保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案件达14件。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巡察意见中“10家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其中4家已办理完成,6家企业无实体经营,1家企业停建。办理完成4家企业分别是:伊川电力加油站,经多方咨询排查确定,伊川电力加油站为洛阳勇攀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物流综合服务项目,该项目已于2019年9月10日批复(批复文号:伊环审〔2019〕52号);河南恒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0年12月10日批复(批复文号:伊环审〔2020〕90号);洛阳弥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伊川分公司,实际为“河南弥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伊川分公司”,建设单位已于2019年6月17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进行了自主备案(备案号:201941032900000077);洛阳华晟运输有限公司,经排查核对,并依据生态环境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指导意见》(环综合〔2020〕13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及实施环评审批正面清单的通知》(豫环办〔2020〕22号)和洛阳市生态环境单位关于印发《洛阳市生态环境单位服务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十五条措施(试行)的通知》(洛市环〔2020〕21号)等文件精神,该公司无需办理环评手续。无实体经营的6家企业分别是:洛阳迈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洛阳拓邦铝业有限公司、洛阳开迈电气设备有限公司、洛阳三方电缆有限公司、洛阳集龙铝业有限公司、洛阳千贝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7、综合治理管控不到位,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多发,企业职工满意度和安全感不高。
一是治安管理不到位,安防技防缺失严重。
问题内容:2014年安装的路网监控,由于过了质保期再加上园区范围扩大,后期维护不到位,现在整个园区监控无法使用。园区盗窃、打架斗殴等刑事和治安案件多发,2017年以来园区共发生刑事案件51起、治安案件46起。特别是园区内太阳能路灯因蓄电池多数被盗无法使用影响群众夜间出行。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安排发展公司人员对路网监控、太阳能路灯进行排查,待资金到位后及时整修、更换。现园区内部分路段的路灯已经更换完成。
二是园区内交通事故隐患频发。
问题内容:园区内各个路口均未设置红绿灯,又加上职工安全意识淡薄交通事故频发,2017年以来,园区内共发生交通事故112起,受伤20人,死亡1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已多次与交通、公安部门沟通对接,待批复后及时在园区内各路口安装红绿灯,减少事故发生。
8、土地经济效益差,不能发挥正常作用。
问题内容:一是圈多建少,造成土地闲置,资源浪费。大生新能源闲置土地112亩,公租房二期闲置土地45亩。二是僵尸、缓建停建企业,无法产生土地经济效益。如:丰拓河南轻合金闲置189亩。陆佰再生资源闲置20亩,河南新里程科技闲置50亩,龙鼎、新大牧业等6个项目因资金不足和法院查封原因出现,造成约460亩土地无法发挥效益。三是洛阳泓昊、东方医院等8个项目因资金不足、挂牌流拍等原因,出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造成约644亩土地无法及时利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1、已挂牌美德福、星牛、长景铝业、湄格气体等四块土地;2、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待县政府开会研究;3、僵尸企业、违法占地、闲置土地底册已清查清查,台账已经建立;4、领导小组已经成立待县政府出文件。
二、党内监督不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问题时有发生。
1、工程领域管理混乱。
问题内容:一是应招标未招标。二是串标、围标。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按照省、市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改革,于2020年底成立产业集聚区发展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条例,制定《伊川县产业集聚区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评审、评估及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发展公司严格遵循本办法执行。
三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不规范。
问题内容:2017年8月公租房项目Ⅳ标段、2018年2月经三路南段污水工程项目、2018年3月经五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土方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证书》中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未签字盖章,仍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经三路南段污水工程项目和经五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土方工程项目均为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技术人员自行设计,无设计单位和勘察单位,故无相关签字盖章。已经对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并调离该工作岗位。
2、债务负担较重,存在较大财政风险。
问题内容:2017年以来,产业集聚区55个项目标段涉及金额6275万元,截至目前,仍有工程款5087万元欠付,加上2017年以前的共计9268.24万元欠付。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产业集聚区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款为财政预算拨款,累计所欠9268.24万元工程款,2020年底已支付833万元,余款我们积极与县财政对接,及时申请资金,待资金到位后及时拨付所欠款项。现已与项目负责人沟通,稳定其情绪,待财政申请资金到位后及时给予拨付。
3、标准化厂房租赁费收缴不及时且闲置较多。
问题内容:截止目前,应收未收标准化厂房租赁费232.1735万元。分别是:洛阳中赫非晶科技有限公司欠缴房租46.4648万元;洛阳博纳瑞家家具有限公司欠缴房租47.0528万元;洛阳欧威盾门窗科技有限公司欠缴房租138.534万元;洛阳淼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欠缴房租1219元。二期标准化厂房区域内的1#、2#、4#、5#、6#等五栋厂房处于闲置状态,闲置面积共47860.91平方米。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1、一期标准厂房房租已追缴15万元,并由发展公司进入正规化管理;2、二期厂房已完成6#楼的招租工作,其他厂房招租工作正在进行,计划于年底完成80%招租任务。
三、管党治党不力,党建主体责任和党内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1、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压力层层递减。
问题内容: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下辖4个支部,2017年以来党工委对下辖支部管理松懈,未建立相关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非公党支部党建工作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比较突出,党工委仅在2017年研究过3次非公企业支部相关党建工作;在审核下辖支部发展党员中把关不严,缺乏一定的程序,特别是2017年8月10日、2020年7月27日党工委分别通过亚日支部接收方进卫、李高祥为预备党员,而在此之前未见亚日支部召开接收方进卫、李高祥为预备党员的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开展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对现有党员进行摸底澄清,严格审核下辖支部发展党员,做到发展程序的完整性,同时对党员信息及时登记、更新党员变动情况,将非公党支部党建工作作为长期坚持的工作来抓,保证党组织活动正常开展。严格按照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伊产工文〔2021〕9号要求落实。
2、执纪监督力量缺失,不能有效发挥运用廉政风险防控监督机制。
问题内容:产业集聚区未设置纪工委,至今无纪工委书记,执纪监督力量缺失,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巡察中,未见产业集聚区相关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科级干部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未进行廉政建设责任约谈、新任领导干部提醒谈话及警示性谈话活动记录,党工委研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2017年以来仅在2017年8月8日、2018年4月23日和12月19日党工委会议上学习县纪委文件及通报县纪委相关纪律处分决定文件精神,未结合工作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制定相关防范措施。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严格按照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伊产工文〔2020〕6号落实
3、人事管理不规范。
问题内容:编制与在岗职工不匹配。2020年机构改革后,产业集聚区设置“一办、两科、两部”,设置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共有40名,现有实有人数56人,实际在编人数20人,剩下36人在岗不在编,编制和在岗职工匹配不对称,人员管理不规范,巡察发现产业集聚在2017年3月开会研究违规同意左键、杨晓磊两名同志停薪留职。
整改情况:正在办理。目前自收自支32人已全部进入产业集聚区发展公司。空余17名编制正在与编办、人社单位沟通,待批复后及时招聘人员填补空余岗位。
4、党内政治生活变形走样。
一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
问题内容:机关支部2017年以来未见召开民主生活会相关记录,2019年上半年和2020年未按照规定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2019年10月份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内容为集中学习内容,没有进行逐个党员党性分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谈心交心等内容,不符合组织生活会制度规定。豫港龙泉新型建材支部自2018年组建以来仅在2018年8月15日和2019年3月2日召开过1次组织生活会和1次民主生活会,且会议内容简短两句话,未见规定程序和具体内容。亚日集团支部自2017年以来只有1次民主生活记录(2018年12月19日),且没有相关内容记录。中赫非晶支部自2017年以来未开展过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党工委指导和督促下辖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对照问题清单开展集中整治,明确必须达到的目标要求,提出具体的措施办法,做到深刻剖析深刻查摆,针对发现问题,做到发现一个整改一个。严格按照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伊产工文〔2021〕13号落实。
二是支部组织生活制度不规范。
问题内容:机关支部2017年以来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普遍存在“只讲次数不讲效果”现象,未结合实际工作研究制定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分析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支部自身建设,未审议支部工作报告评定表彰先进党小组、优秀党员等事项,尤其是自2019年以来支部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界限不清,参加人员均为“全体党员”,对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认识不清、执行不严。中赫非晶支部缺少2017年度、2018年度支部“三会一课”记录本。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开展党建活动。按照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伊产工文〔2021〕13号落实。
三是党员民主评议制度落实不力。
问题内容:亚日集团支部2017年以来仅在2020年1月13日开展过一次民主评议支部班子,但未对评议过程进行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下辖的党支部,将定期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大会,通过会议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下一步认真扎实地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党员们的党性修养,坚定“四个意识”、“四个自信”,让政治思想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共同推动产业集聚区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伊产工文〔2021〕13号落实。
四是主题党日活动制度执行不严。
问题内容:机关支部和亚日集团支部2017年以来分别在2019年6月10日、2020年7月1日开展过1次主题党日活动,未附活动图片且记录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中赫非晶支部和龙泉建材支部2017年以来未开展主题党日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产业集聚区党工委下辖的每个党支部,每月按照县委组织部主题党日要求,按时开展主题当日活动,做到有记录、有资料、有图片、有学习笔记。按照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伊产工文〔2021〕13号落实。
5、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问题内容:豫港龙泉新型建材支部2018年11月3日该支部确定吴小周为入党积极分子,于2019年6月22日确定为发展对象,党员培养时间未达到一年,且未见接收预备党员会议记录。其中在确定积极分子和确定发展对象会议记录中未记录介绍人意见、党内外群众意见和政治审查情况等相关要素,表决未按要求实行票决,2020年7月24日转正会议中也未实行票决。亚日集团支部分别于2018年5月20日和12月19日两次接收表决于梅娟同志为预备党员,发展党员程序不严谨,机关支部和中赫非晶支部自2017年以来未见发展党员记录。
整改情况:已完成,长期坚持。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切实抓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伊川县产业集聚区伊产工文〔2021〕13号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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