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张百龙,男,1957年7月出生,汉族,河南洛阳人,大学文化,199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4年8月任红山乡张岭村副主任,1995年5月任红山乡张岭村主任,2003年6月任红山乡张岭村党总支书记,2015年6月任红山办事处张岭社区党总支委员,2018年4月任红山办事处张岭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至今。
2019年11月28日,洛阳市纪委向我区转发省环保督导组发现西工辖区问题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反映的问题查明,红山街道办事处张岭村隆威钢构厂内有一无名砂石场,该砂石场于2019年10月前后设立,未办理环评及相关经营手续,且一直处于经营状态,张岭社区作为属地管理责任单位,虽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置,但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致使张岭村隆威钢构厂内砂石场继续违法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突出。张百龙作为红山街道办事处张岭社区党总支书记,未认真履行职责,对辖区内张岭村隆威钢构厂内砂石场工地项目管控治理不力,被省环保专项督察组通报,造成不良影响,应负直接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经西工区纪委常委会2020年2月21日研究,决定给予张百龙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期一年半)。
【案例警示】
一是属地管理责任落实不强。根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砂石开采、加工单位均应当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张岭村隆威钢构厂内一无名砂石场未办理环评及相关经营手续却一直处于经营状态,张岭社区发现问题后虽说进行了处置,但处罚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处罚后更是放任不管,没有进行整改“回头看”,致使该砂石场继续违法经营,噪音扰民问题突出,被省环保督察组查处并通报。
二是思想认识不够,漠视群众利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强调“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张百龙作为红山街道办事处张岭社区党总支书记,本应该全心全意为群众利益着想,而在发现问题时,趋于形式主义、走走过场,漠视群众利益,在其位不尽其责。全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提升履职能力,不能在搞形式主义、走过场中迷失自己,做一名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的好干部。
三是监管不力,教育缺失。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事关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直接影响民心向背,影响党的执政根基。红山办事处张岭社区发现环保问题进行处置后并不意味着监管从此便可甩手不管,问题整改若缺乏实效,就难以形成威慑力,为后续工作开展增加难度,其后果只能是继续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降低政府公信力。全区各职能部门都要从此案例中汲取教训,切实扛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要求。要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思想统领,从单位主要负责人到一般人员,层层教育渗透,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时刻将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构更要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失职失责造成环境污染的,严肃追究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以强力的监督问责倒逼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