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国明
(2022年2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县委十五届二次全会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研究部署我县贯彻落实意见和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稍后,袁如豪同志将代表县纪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这份工作报告是经县委研究同意的,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强调四点意见:
一、坚定政治方向,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总结运用了党百年奋斗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深刻总结了进入新时代党推进自我革命的成功实践,对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全面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基本遵循,也是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行动指南。春节前后,十一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十二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相继召开,对全面从严治党作了具体的部署。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全会精神,准确把握、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决扛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做到“六个必须”。习近平总书记用“六个必须”深刻阐释了坚持自我革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联系和内在机理,对于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是必须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二是必须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三是必须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四是必须坚持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五是必须坚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六是必须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六个必须”是我们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我们要结合新安的实际工作特点,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促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二)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做到“九个坚持”。“九个坚持”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对于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作出的进一步阐释,蕴含着推进自我革命认识论和方法论的科学内涵。“九个坚持”即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持纠正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不正之风;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坚持完善党和国家监督制度,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我们要深刻认识到“九个坚持”是党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遵循。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领会“九个坚持”的精髓要义,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守牢廉洁底线的思想行动自觉。
(三)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做到“六个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六个必须”“九个坚持”“四个任重道远”等重要论述,我们必须坚定不移做到“六个聚焦”。一要聚焦“国之大者”,践行“两个维护”。深刻理解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担当,抓好本职工作,汇聚奋进新时代新征程的磅礴力量。特别是纪检监察系统要全面加强政治监督,坚决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要聚焦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把学习党史与学习党的创新理论结合起来,与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与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从党的百年自我革命历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我们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汲取智慧和力量,把党自我革命的历史经验传承好、发扬好。三要聚焦“治未病”和“治已病”的高度统一。把“治未病”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既坚决查处各类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又健全监督预防“治未病”机制举措,把定位向监督预防聚焦、责任向监督预防压实、力量向监督预防倾斜,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纪挺法前、防微杜渐,不折不扣地把监督预防“治未病”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四要聚焦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既要用严格的监督加压,又要以充分的信任加力,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最大限度激发干部的内生动力,不断浓厚激励担当的好氛围。五要聚焦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经常性开展思想教育,健全年轻干部跟踪监管制度,强化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成为党和人民忠诚可靠的干部。六要聚焦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完善。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推动党内监督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探索深化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全县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发扬自我革命精神,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
二、保持政治清醒,切实增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环境和超出预期的风险挑战,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和特大暴雨洪涝灾害影响下,县委始终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级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显著提升,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政治生态风清气正。
这一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反腐败斗争、政法系统教育整顿、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等重大斗争中忠诚履职尽责,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一是政治监督取得新进展。我们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学习贯彻情况,聚焦全县中心工作、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切实履行政治监督职责,跟进监督、跟进执纪、跟进问责,把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穿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之中,确保了上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政治监督更加精准有效。二是党史学习教育取得新成果。我们坚持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坚持走在前、作表率,扎实推进学习,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受到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精神洗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历史自觉、历史自信不断增强。三是纠治“四风”取得新突破。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精准纠治“四风”顽瘴痼疾,坚决防范由风及腐。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纠治餐饮浪费行为,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工作,不断加大办案执纪、专项治理和曝光力度,累计查处作风问题146个,党纪政务处理204人,有力促进了党风政风转变,带动了社会民风好转。四是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就。我们坚持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方针,以加强政治纪律为核心严明党的纪律,以坚决查办案件为利器严厉惩治腐败,以强化责任为保障凝聚整体合力,反腐败斗争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年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338件,党纪政务处理373人,留置11人,移送审查起诉5人,全县政治生态持续向好转变。五是干部监督管理迈出新步伐。我们在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上再发力,完善了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从严管理制度,同时做到严管厚爱,激励保护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坚持把严的主基调与激励干部干事担当紧密结合,更加注重抓早抓小、“治未病”,对123名犯有苗头性、倾向性、错误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了批评教育,有效防止作风问题向腐败问题转变,持续提高了我县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信赖感和归属感。六是巡察监督呈现新气象。我们深化政治巡察监督,聚焦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部署落实情况,全年共进行6轮巡察,覆盖供销社系统、涉粮领域、教育系统等79个基层党组织,累计督促整改问题1218个,移交问题线索91个,处理64人,挽回经济损失840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高质量完成了十四届县委的巡察全覆盖工作任务,巡察利剑作用进一步彰显。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格局虽然基本形成,但是仍然存在压力传导不到位、工作进展不平衡等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的还不够实。管党治党压力还没有完全传导到基层,层层衰减问题还没有根本解决,一些行业、单位全面从严治党依然存在“宽松软”问题,“上面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淡薄,“四个意识”“两个维护”还没有完全成为自觉行动。比如,在粮食购销领域专项巡察中,发现个别粮储单位存在运作“空气粮”“转圈粮”套取国家资金现象,同时擅自降低储备粮食核算标准,储备数量不达标,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要求背道而驰。个别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流于形式,距离真正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差距较大。比如,自然资源局自2019年以来系统内先后有14人次违纪违法,除上级纪委要求以外,未主动开展以案促改,警示作用严重弱化。扶贫办党组班子自2015年以来没有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分同志对廉政风险工作没有正确认识,以案促改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二是“四风”反弹回潮的风险依然存在。一些单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屡禁不止,改头换面、变换手法的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时有发生,在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工作作风等方面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比如,去年12月份,五头镇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境外返新人员未按规定落实闭环管理措施;8月份,县市场监管局对餐饮业禁止堂食规定落实管控措施不到位,群众投诉饭店违规堂食、人员违规聚集事件达20起;原城乡规划局规划监察大队大队长付峰、交通局超限站站长刘新政、交通局地方海事中心党支部书记张宏杰等人因履职不力受到不同程度的党政纪处分。再比如,县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吕洪,在承办案件期间,多次在郑州、洛阳等地违规接受案件当事人宴请,在办理民间借贷案时违规调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同时,要特别警惕“四风”问题年轻化趋势,有些年轻干部刚踏上岗位,就出现作风问题、腐化问题。2021年全县处分处理80后干部11人、90后干部4人。比如:县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陈魁、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邓西琳等个别90后干部,因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不细,分别被给予党内警告处理。自然资源局国土监察大队石寺监察中队原队长高富强,1988年出生,因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欠款50万元,违规套取单位出差补助18.4万元,非法收受贿赂放纵许东明团伙非法采矿5500余万元、破坏耕地89.1亩,情节特别严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针对这些现象,我们必须要高度警惕,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坚决斩断“前腐后继”的代际传递。三是腐败问题还没有得到完全遏制。腐败存量没有清零、增量仍在发生,不收敛不收手现象还没有完全遏制住,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一些典型案件更是暴露出许多深层次问题,利益输送、“围猎”和被“围猎”问题仍然存在。比如,自然资源局原党委书记、副局长董强因收受他人贿赂、借用管理服务对象大额资金炒房、对抗组织审查等违反政治纪律、涉嫌受贿犯罪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公安局交警大队二中队原副中队长郭超然因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原万基新型墙材有限公司经理焦利,在十八大之后不收手、不知止,违反政治纪律、收受贿赂、找人说情打招呼、转移违纪违法所得、对抗组织审查,今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另外,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吃拿卡要、虚报冒领、优亲厚友、贪污挪用等问题仍然存在。比如,石井镇胡庄村党支部书记陈小水截留公益林补偿金8893元;城关镇大章居委会原支部书记李强子、原居委会主任冯泡子违规支付招待费用21460元;城关镇嶡山社区居委会主任刘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铁门镇下羊义村原党支部书记张宏侵占村集体占地补偿款2.6万元,这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虽然涉及金额不大,但是造成的影响极其恶劣。四是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屡禁不止。随着酒驾、醉驾入刑,各地因酒驾、醉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在少数,但仍有部分党员干部守法意识淡漠,存在特权思想,心存侥幸、无视纪法。2021年,全县共查处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19起,其中,磁涧镇党员师朝阳,2016年12月因醉驾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六个月,去年9月再次因醉驾被判处拘役二个月零十五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城关镇原副镇长高磊饮酒后驾驶车辆与他人驾驶的车辆相撞,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五是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还不够扎实。一些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重视不够,整改质量不高。比如,县林业局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文字整改、推动不力,有6个问题存在边改边犯现象。县供销社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历经5年仍有3个问题未整改到位、2个问题存在边改边犯现象。这些情况,时刻提醒着我们必须要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要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今年将召开党的二十大,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这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我们必须坚持以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站在旗帜鲜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领会和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全面从严治党这一宝贵经验坚持好,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使命任务,突出政治引领,对标对表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治已病”和“治未病”高度统一起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新安实现更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纪法保障。
三、聚焦关键环节,切实做好全面从严治党重点任务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一刻也不能放松。县委将一如既往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坚定支持纪委监委大胆开展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今年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强化政治监督,护航经济发展。要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到位。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作为政治要件,持续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督办、落实、反馈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我县无条件执行。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的针对性,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做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要突出问题导向,紧盯党委领导集体和党政“一把手”这两个重点,把政治监督落实到具体的人和事上,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把住监督重点,把牢监督责任,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落细。要紧扣发展主题,开展政治监督专项检查,实现政治监督与促进经济社会大局发展有机统一,既用严明的政治纪律保证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也用重点工作的实际成效检验严明政治纪律的实际效果。
(二)持之以恒纠治“四风”,树立文明新风。近年来,我县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明显改善,但还要继续以持之以恒的定力和反复抓、抓反复的认知,持续纠“四风”、改作风、树新风。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全面从严、一严到底,对顶风违纪的始终抓住不放、寸步不让、深挖不止,对隐形变异的严厉防范、严肃查处、露头就打,坚决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要严格落实纪检监察系统服务全县跨越发展助力新安建设制度机制,紧紧围绕产业发展、城市提质、乡村振兴、文旅文创“四项重点工作”和科技创新、改革开放、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三个重要抓手”,从严查处落实不力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持续释放纠治“四风”不停歇的强烈信号,持续压实纠治“四风”的政治责任。要盯住节日、假期等重要节点,进一步拓宽监督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建立“四风”问题节日值班、报告、督办制度,建立问题线索专门台账,专人负责、及时处置,借助群众的“火眼金睛”织起一张精密细致的监督网。
(三)坚定不移惩治腐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腐败是影响党风政风的致命污染源,影响社会风气,损害群众利益,腐蚀干群关系,动摇执政根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防范和查处“七个有之”问题,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国企、粮食购销等重点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司法执法、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坚决查处“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村痞村霸”、宗族恶势力等群众身边的违纪违法问题。要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围绕监督执纪各环节的关键点和风险点,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想腐的教育机制,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
(四)坚持正确执纪导向,持续发力“治未病”。要坚持把“治未病”摆在重要位置,贯穿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具体工作之中,充分发挥“防腐”治理的多元效应。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苗头性问题,及时了解核实、诫勉谈话,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要扎实开展以案促改,深刻反思剖析,深挖背后的问题根源,对症下药、靶向治疗,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更好地将政治监督成效转化为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要强化警示教育,紧贴党员干部的思想实际和工作实际,丰富廉政教育内容、改进教育方式、创新教育载体,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一心为公,一心为民,志存高远,无私奉献。特别是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要持续开展家风建设,积极组织开展廉洁家访活动,让好的家风成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五)健全完善澄清保护机制,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全面从严治党目的就是要激励干部干事创业,促进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把澄清事实与化解干群矛盾紧密结合起来,在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后,对没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予以澄清,让干部轻装“上阵”,充分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要从严从重处理诽谤诬陷行为,对恶意中伤、诬告陷害、散布谣言和不实消息的,及时给予劝阻、批评、教育,涉嫌违规违纪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要及时向组织人事部门通报处理情况,把对被调查干部造成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切实保护澄清对象的合法权益,让受到不实反映的党员干部在评先评优、提拔或交流使用中不受影响,让广大干部全神贯注地干事创业,努力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
(六)坚持政治巡察定位,持续彰显巡察利剑作用。巡察是对被巡察单位的全方位“政治体检”,更是对干部的关心和爱护。要准确把握政治巡察新内涵、新要求,牢牢把握巡察的政治属性,切实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持续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着力发现并推动解决被巡察单位主要矛盾和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突出的问题,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保障全县改革发展。要全力抓好巡察“后半篇文章”,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提高巡察实效的关键,对巡察发现的问题,逐人逐事整改,切实把措施做实、把整改做细、把短板补齐。要举一反三、建章立制,梳理共性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加强专门监督、行业监管和推进改革、促进发展提供支撑。
四、扛牢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党委主体责任与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是有机整体,全面从严治党既需要发挥好党委主体责任,也需要纪委监委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意识,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责任,扎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扛稳主体责任,推动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落实至关重要。要紧紧扭住责任制“牛鼻子”,推动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一体贯彻、一体落实。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的观念,坚守党建“主阵地”、织密制度“铁笼子”、用好问责“撒手锏”,坚决防止责任空转、任务空悬。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当好表率,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牢牢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纪委监委要找准职责定位,着力实现思想观念、体制机制、管理监督、方式方法和工作作风的与时俱进,既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又督促相关部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
(二)完善监督体系,提升监督效能。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真正让上级监督严起来、同级监督硬起来、下级监督实起来、群众监督畅起来。要强化派驻监督,深化派驻工作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管”的力度,在参与中监督,在监督中履职,当好“尖兵前哨”,预防和减少派驻部门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发生。要强化常态监督,认真落实约谈履职述职述廉等日常的监督制度,用足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开好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及时咬耳扯袖、常敲警钟,使党员干部时刻感受到监督就在身边。
(三)加强自身建设,提升队伍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管严治、自我净化上争一流、树标杆,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理论和业务的学习培训,围绕执纪执法要求、工作规则和业务流程,以应知应会基础知识为重点,切实提高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的能力。要重视对年轻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加强政治历练和岗位锻炼,努力打造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的“骨干梯队”。要提高自我约束意识,纪检监察干部在监督党员干部的同时,必须主动接受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良好形象,为正确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证。
同志们,击鼓催征稳驭舟,奋楫扬帆启新程。置身伟大时代,投身伟大征程,成就伟大梦想!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聚焦重点、用好抓手,凝心聚力、真抓实干,助力副中心、打造增长极,践行“三起来”、实现新跨越,在重振洛阳辉煌进程中勇于担当、贡献力量,奋力迈进全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进行列,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