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8年7月17日至8月27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嵩县开展了专项巡视。10月17日,省委巡视组向嵩县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高度重视、提升站位,以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自觉抓好整改
嵩县县委高度重视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切实把整改落实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具体体现,作为全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确保各个问题见底清零见效”要求,上下联动、精心组织、真抓实做,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目前,确定的248个具体整改任务,已完成239个,完成率96.4%。
(一)坚持学习为先,强化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把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整改落实巡视反馈意见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推进整改工作的根本遵循,以学明理、以学促干,夯实了各级各部门整改落实的思想基础。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迅速召开常委会,专门学习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和市委书记李亚同志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及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巡视嵩县反馈意见》,深入学习领会“从政治高度看待整改工作,以政治要求开展整改工作,用政治标准衡量整改成效”等重要要求,强化了县委班子推动整改落实的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同时,围绕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的4方面问题和4条整改意见,就推动整改的思路、方法、步骤进行研究,明确了整改任务、压实了整改责任。县委组织召开全县整改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工作动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书记王国生同志在听取十届省委第四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情况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文传达《嵩县贯彻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对全县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迅速召开班子会、全体干部职工会,扎实安排部署整改工作,全县上下树立了真改实干的鲜明导向,凝聚了“千斤重担大家挑”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高位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专门成立县委整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徐新任组长,县长、县委副书记和其他县委常委任副组长,相关县直部门责任同志为成员,组织协调和统筹推进全县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成立县委巡察工作和选人用人2个专项整改小组,紧盯重点、务求突破。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一把手亲自抓、主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巡视整改以来,县委常委班子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整改举措,带头认领任务、带头开展整改,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全县形成了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务实举措,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对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逐项对照、逐句细化,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能落实。一是确定整改内容。紧盯省委巡视组反馈的4方面问题和4方面建议,组织召开2次县委常委会、1次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方案,分解确定了59项整改事项、95条整改措施、248个具体任务。二是细化整改方案。对每条整改措施,均明确了责任县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建立了专门台账。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县委巡改工作要求,都分别制定了各自详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三是完善推进机制。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及县委巡改领导小组会议,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倒逼各级各部门真抓实干,已召开县委常委会2次、巡改领导小组会议3次、书记专题会2次。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扶贫办等部门,抽调6名精干人员,成立县委整改落实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工作办公室,专职专责开展工作;县委巡改办建立健全了联络员、工作信息等推进机制,每周汇总1次台账、定期通报信息。出台《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督导考核方案》,分四组对全县16个乡镇和40个牵头单位进行定期督查。巡视整改以来已开展了7轮督导,对整改工作推进慢的单位下发《巡改督办提示函》4期,每次督导结果都及时通报。
通过整改,初步实现了“政治纪律更加严明、作风建设更加扎实、脱贫攻坚更加有效、推动发展更加科学、从严治党更加有力”的目标。
二、精准发力、真改实干,坚决做到落实整改到位
第一方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方面
(一)关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学习教育不系统问题的整改情况。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各类学习活动,促使党员干部充分把握、准确理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一是纳入考核体系。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当前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的通知》,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脱贫攻坚知识和党建知识列入年度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进行年度考核。二是开展主题宣讲。组建“扶贫政策、脱贫故事、致富经验”宣讲团,在全县组织开展“咱们一起奔小康”基层宣讲助力行动,开展集中宣讲395场。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党的创新理论万场宣讲进基层”和“百姓宣讲直通车”示范宣讲66场,集中宣讲300余场。同时,在全县组织开展“送党课下基层”“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微型党课系列活动,各单位以集中学习、现场教学、微党课等形式开展集中宣讲227场,上报市委宣传部授课视频光盘30余个。在嵩县手机报开设“新时代三新讲习所”和“脱贫攻坚惠民政策”专栏,已编辑135期,免费发送448605人次。此外,按照市委统一要求,在全县集中建设812处“三新”讲习所,配备260人的讲师队伍,结合“主题党日”活动,每月开展不少于1次的讲习活动。2018年全县已累计开展各类讲习活动3200余场次。三是开展专题培训。紧盯学习重点,聚焦干部队伍,不间断、大范围开展高层次专题培训,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朝深处学、往心里学。2018年10月,组织全县正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分2期分别到井冈山市委党校和贵阳财经学院,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暨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加强党性教育,学习扶贫经验。11月,组织80名新当选的村支部书记到焦作西滑封精神干部培训中心,集中进行脱贫攻坚培训。从12月1日起,组织75名党员干部,举办为期30天的中青年党员干部培训班和乡科级党员干部培训班,既“请进来”听专家授课,也“走出去”赴河大培训,学习深度和广度前所未有。四是开展专项活动。深入开展“一转三推进”“十个一”大走访活动,开展“下沉式”学习、宣讲,进一步促进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脱贫攻坚政策进村入户。9月,在全县开展“十个一”大走访活动,各级领导干部共走访310个行政村贫困户24296户。10月,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开展“九个一”活动,共走访非贫困户120904户。县四大班子成员和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党员干部共开展宣讲活动320场。
2.关于学习教育督促检查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乡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下发《关于对全县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关于对县直各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的实施方案》,分2批次对全县16个乡镇和97个县直单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坚持抓好每季度乡镇及县直单位党组织党建观摩督导,以观摩督导推进各级党组织理论工作水平提升。目前,已开展观摩活动4次,下发通报5期。三是强化通报问效。改进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方法,加强情况通报,对学习不重视、不认真、敷衍了事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问责,推动理论学习成为“硬约束”。下发《关于加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通报工作的通知》,规范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
3.关于学习教育结合实际不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县委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印发了《县级领导干部分包乡镇及帮扶贫困村、非贫困村制度》,明确县领导分包全县16个乡镇和310个村脱贫攻坚工作,对分包乡村的脱贫攻坚工作负领导责任。坚持每月至少召开1次县委常委会,研究脱贫攻坚工作。整合优势力量,成立了14个由相关县领导任指挥长的脱贫攻坚重大专项指挥部,在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领导,推动大员上阵,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合力更加强劲。同时,深化在全市创新开展的“扶贫日”活动,所有县领导、县直部门一把手每周坚持到分包的贫困村调研一次、住一晚上,研究解决实际困难。二是充分发挥县人大、政协的积极作用。着力发挥县人大、政协的监督、议政作用,组织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扶贫领域开展视察调研,进一步在全县形成“没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人、没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单位、没有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事”的合力攻坚浓厚氛围。其中,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于2018年11月同时开展视察调研活动。县政协主动开展了“我县产业扶贫工作”和“我县生态扶贫工作”两项调研,调研报告已提交县委、县政府。三是已召开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18次,专题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制定《嵩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建立周例会长效机制,进一步对全县扶贫工作统筹协调、全力推进。
(二)关于“县委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不够有力”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经济发展滞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发展。统筹抓好产业扶贫、转移就业、易地搬迁、兜底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脱贫任务。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4.64亿元,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各类项目共703个。其中,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32个,占全市总任务的46.7%,搬迁深山贫困群众1.1万人;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无障碍改造3006户,占全市总任务的77.3%;把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产业提升年”,出台中药材、食用菌、特色产业发展指导意见,重点发展特色农业产业,已发展中药材7.4万亩、特色产业5.6万亩、食用菌6400万袋,转移就业15万人。二是坚持以项目建设引领经济发展。突出项目的引擎、带动作用,实施总投资450亿元,涵盖工业、旅游、农业、民生、生态等各领域的80个重点项目,已累计完成投资165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20%。其中,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91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144%,居全市前列。三是坚持以新型城镇化承载经济发展。突出规划引领,嵩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于10月24日通过市政府批准。着力实施县城提质改造工程,建成小游园3个,完成60余条背街小巷路灯改造,陆浑大道南延、伊河三桥建成通车,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县城第二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环陆浑湖综合治理和伊河县城段水生态治理项目稳步推进;统筹抓好县城、中心镇特色镇、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打造黄庄手绘小镇、德亭天池山风情小镇、车村白云小镇、田湖两程故里、白河银杏小镇、杨山森林小镇、大章黄金小镇等特色镇区,全县经济发展的承载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过以上举措,我县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由19%提至21.04%,计划2020年达到30%。四是坚持以生态保护利用促进经济发展。全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打响“清山、清水、清湖、清城”四大战役,抓好国土绿化提速提质工作,农村环境更加宜居。境内伊河、汝河、白河出境水质稳定达标,土壤污染防治全年任务提前完成,在全市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月排名中一直位居前2位。迅速掀起国土绿化提速行动高潮,完成各类造林1.13万亩、廊道绿化补植提升402公里、重点贫困村绿化30个。
2.关于产业结构不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培育壮大“新材料和文化旅游两大主导产业、生物医药和新能源两大新兴产业、健康养老和高效农业两大特色产业”222产业体系,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新材料产业方面,着力推动金钼产业集群化发展,2018年黄金产量保持40万两以上。文化旅游产业方面,总投资30亿元的白云山国家旅游度假区项目,完成投资15亿元;以“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为契机,推动旅游业由“景区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建成两程故里家风教育基地,实现了“文化+旅游+廉政建设”的统一;云岩寺保护性开发、木札岭森林小镇、精品民宿等重点旅游项目推进顺利,车村镇的白云小镇、黄庄乡的伏牛山写生基地被省旅游局评为河南研学旅游示范基地。生物医药产业方面,洛阳伊尹实业植物提取、洛阳昊隆中药材加工项目已具备试生产条件,汉广中药材初加工项目正加紧推进,以岭药业(嵩县)中药饮片项目已签订合作协议。新能源产业方面,香港新能源熊耳山风电场一期项目已并网发电10台;中节能九皋镇风电场项目正在办理环保、土地等前期支持性意见,拟申报2019年风电开发方案;嵩县抽水蓄能项目已纳入河南省“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和河南省新一轮抽水蓄能选点规划。康养产业方面,大力发展健康疗养、休闲、养老产业项目,建成农村老年幸福院10个;建设我县首家中高端妇产儿科康复保健医院,开建东方医院嵩县分院。特色高效农业方面,整合扶贫资金1500万元支持高效农业产业发展,新发展中药材7.4万亩,特色产业5.6万亩,食用菌6400万袋,全县农业特色产业“一乡一业”规模化种植基地已初步形成。二是强化招商引资。截止2018年底,全县引进签约亿元以上项目30个(其中10亿元以上项目5个),总投资153.9亿元,全部开工建设。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直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产业集聚区企业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梳理、把关新上项目,严禁不符合主导产业定位的项目进入县产业集聚区。积极引进优质企业,帮助僵尸企业通过重组、融资、租赁等形式进行优化盘活,尽快使其恢复生产。三是重点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抽调专人,对18家不正常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摸底,已形成分析报告,并分类制定了相关措施。积极开展规上企业“三大改造”和“提质倍增”工作,共实施改造项目32个,总投资4.7亿,已完成项目24个,完成投资2.4亿元。
3.关于文化旅游资源开发力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推进旅游项目建设。两程故里开发项目完成了古村落改造工程、博物馆、两程祠、家风廉政教育基地,安置房、游客服务中心正在建设。陆浑湿地公园项目已建成办公用房、野生动物标本馆等设施,实施生态恢复680亩。白云小镇改造提升的3套精品民宿酒店已投用,完成景区绿化、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天池山建成“伟人卧像”“红色文化长廊”等红色文化景点,开展红色文化系列活动。二是统筹推进景区品质提升。手绘小镇、伊河漂流按照3A景区标准,木札岭、石头部落按照相应A级景区标准正在进行整改提升,并启动天池山5A级景区创建工作。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优质民营企业,对卧龙谷景区进行全面提升。
4.关于民生领域历史欠账多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教育方面。投资4.5亿元,对153所中小学进行改造,并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验收。新建普通高中1所,新增学位4400个,目前已开工建设。二是交通方面。实施窄路加宽项目7条56.85公里,会车平台项目3条27.05公里。三是医疗方面。开展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县级医院和“等额对调”式支援帮扶,目前已经完成与洛阳、焦作市级医院“等额对调”80人次。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条件,目前总投资1000万元,覆盖我县3个县级公立医院、16个乡镇卫生院和318个村卫生所的互联网医院项目已建成投用。新建、改建村卫生所85个。四是饮水方面。投资5030.53万元,实施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107个,有效解决农村饮水困难。五是供暖方面。建成燃气供热站3座,完成覆盖面积38万平方米;提供中央空调、空气能、地源热泵等供暖方式,完成新区人民医院、中医院新楼等项目采暖面积19.7万平方米。通过以上举措,完成年度工作目标。
(三)关于“落实脱贫攻坚工作政策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工作会议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个乡镇进行通报批评。同时举一反三,加强对重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二是持续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共嵩县县委〈关于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嵩县脱贫攻坚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文件精神,对各级责任主体履行脱贫攻坚重大政治责任不到位的,对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走过场的,严肃追责问责,在全县进行通报,进一步夯实责任意识。三是制定《村级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建立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提高扶贫干部工作积极性。四是对乡、村两级责任落实、工作落实进行不定期督查巡查,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县,确保压力传导到基层。巡视整改以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已下发通报6期,提示函21份,各乡镇下发通报54期;全县处置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6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诫勉约谈等处理28人。
2.关于部分贫困户识别不精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反馈的个别贫困户识别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有关责任人问责处理。二是对16个乡镇扶贫干部48人进行2次业务培训。三是结合“十个一”大走访活动,对发现的识别、退出不精准问题进行复核认定,做好动态调整。2018年,脱贫标注6611户24739人,38个村脱贫出列;新识别40户126人,自然增加1310人,自然减少1207人,已进行比对信息1310人;未脱贫7724户19620人。
3.关于配套扶贫资金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巡视整改以来,已追加配套扶贫专项资金8039.9万元,超额完成配套比例。
4.关于行业扶贫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2017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补助资金拨付不到位问题,已按相关程序于8月30日前陆续将资金拨付到位。(2)针对2017年易地搬迁33个安置点建设手续不全、实际入住率低、搬迁后增收渠道不多问题,一是补充完善安置点各项手续。2017年33个易地搬迁安置点中,32个安置点已办理用地预审,21个安置点已办理环评手续。二是逐户排查,组织群众搬迁入住。2017年涉及搬迁14个乡镇9200人,已搬迁入住8447人,入住率91.8%;2017年旧宅拆除任务已完成88.45%,复耕任务已完成95%。三是持续实施搬迁产业扶贫“5个1”专项工程,拓宽群众增收渠道。(3)针对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慢、户贷率低问题,一是多渠道宣传金融扶贫政策。邮蓄银行、农业银行、洛阳银行、农商行等责任银行电子屏幕滚动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政策;印制金融扶贫明白卡12000份,分发到贫困户手中;印制金融扶贫政策宣传画报350份,在乡镇政府和310个行政村政务公开栏中张贴。二是加大户贷户用扶贫小额信贷力度。下发《关于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级责任,并制定相关措施。召开金融扶贫工作约谈会,对户贷户用户贷率全县排名后三位乡镇进行约谈,并给相关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下达工作提示函。三是加大扶贫小额信贷监督管理,确保金融扶贫小额贷款户贷率高于洛阳市平均水平。(4)针对“危房改造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对重复享受易地搬迁和危房改造政策贫困户及非贫困户享受危房改造政策群众进行核查,对涉及3户群众已取消易地搬迁资格,5户已退回危房改造资金。县委巡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5.关于“产业带贫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1)对三起到户增收项目失败、补助资金发放迟缓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给予有关责任人问责处理。(2)针对扶贫资金在产业扶贫上谋划和投入不足问题。一是加大资金投入。2018年共投入1.89亿元用于产业扶贫,较2017年1.8亿投入增长5%,占统筹整合资金比例40.73%。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嵩县产业扶持项目奖补实施方案》等文件,各乡镇结合奖补实施方案谋划2019年产业项目。三是加大金融扶贫政策扶持力度,申报市级龙头企业3家,省级龙头企业1家。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31家。制定科技产业扶贫专项计划,重点围绕中药材、食用菌、畜禽养殖等特色产业给予支持。四是出台《嵩县扶贫车间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对2018年新建及之前建成还未入驻的车间进行整改,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发挥扶贫车间带贫作用。五是着力发展富民产业。依托生态旅游资源,整合资金3000万元,积极实施1000套精品民宿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拓宽平台。目前,全县精品民宿(含农家宾馆)已建成535套。(5)针对“到户增收部分项目谋划不科学,项目补助资金发放迟缓”问题,一是扎实开展到户增收项目实施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对2017—2018年191个到户增收项目进行排查整治。二是加强项目论证。紧密结合贫困户致贫原因和具体情况,因户施策,因人施策,帮助贫困户发展符合实际的具体项目。三是加快资金拨付。2018年到户增收项目资金总和4886.941万元,已拨付4718.056万元,拨付率96.54%。
6.关于“对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投入不均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非贫困村的扶持力度。为非贫困村安排基础设施及产业项目90个,安排资金4281.69万元。11月安排各乡镇按照“因村制宜、查漏补缺、满足需求”的原则,对非贫困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并按照村申报、乡审核、部门把关的程序,组织对非贫困村项目进行谋划申报,建立项目库。二是积极筹措资金。统筹涧西区、焦作市对口帮扶资金,对非贫困村进行重点帮扶。由涧西区43个区直单位对接帮扶32个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投资1055万元,建设一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帮扶项目。
第二方面: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突出方面
(四)关于“县委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没有形成有效震慑,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领域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开展“四查四促”专项行动。巡视整改以来,查处各类问题64起,给予党政纪处分82人,约谈、诫勉谈话等62人。二是持续开展扶贫领域项目建设中违规违纪问题专项治理。紧盯涉农资金,开展专项治理。巡视整改以来,全县查处涉农资金违规问题34起,处理84人。三是持续开展脱贫攻坚领域以案促改工作。制定《脱贫攻坚领域专项以案促改工作方案》,明确县领导在以案促改工作中的职责,县四大班子党组、各乡镇党委、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均召开了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案件剖析、深化标本兼治,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召开全县以案促改工作流动现场会,邀请市纪委领导到我县做以案促改专题讲座,将以案促改工作不断引向深入。四是堵塞腐败漏洞。相关单位完善“三重一大”决策、财务管理、公务接待等规章制度,堵塞腐败漏洞。出台《关于加强各级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嵩县精准扶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织密制度笼子,严格责任追究。
2.关于“综合派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10月19日完成对1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共26名同志的任职工作。对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空编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选调29名同志充实到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二是加强对综合派驻机构的管理。下发《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工作办法》《2018年度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考核方案》,对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及考核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
3.关于“督促审计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督查力度。将审计整改未到位的37项问题,分解到16个单位,督促其开展自查自纠,确保整改到位。目前,32项已整改到位,5项持续推进。已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对审计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目前,已对主要领导干部立案3人,诫勉谈话3人,党政纪处分2人。
4.关于“巡察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察工作较少问题。一是县委常委会确定,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巡察工作,传达贯彻中央及省市巡视巡察工作新精神、新部署和新要求,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履行职责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二是出台《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制度》,原则上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巡察组汇报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书记专题会听取、研究巡察工作。(2)针对“深化政治巡察定位不够,巡察监督质量不高,对巡察成果的运用不充分”问题。一是加强巡察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巡察干部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巡前函询工作,提高巡察监督质量。三是严格落实巡察底稿制度,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增强问题线索可查性。四是建立巡察工作联席会制度和问题线索移交管理制度,建立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日常监督办法,确保巡视巡察反映问题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五)关于“纪委监督执纪不严”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县纪委主动监督执纪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和审查调查力度。巡视整改以来,县纪委监委共处置问题线索401条,立案176件261人,党政纪处分188人(其中科级以上13人,撤职以上重处分31人),留置1人,移交司法机关5人。二是广泛收集案件线索,特别是重点领域、重点人员案件线索的收集。公开县纪委举报电话、中纪委举报网站,设立举报信箱等,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巡视整改以来,共接受来信、来访、电话、网络举报245件。三是加大对重要案件线索和重大违纪问题的审查调查力度,重视运用第四种形态,涉嫌违法犯罪的一经查实立即移送司法机关。
2.关于“运用和把握‘四种形态’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和办理的相关办法,提高“四种形态”精准研判水平。制定下发《嵩县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处置规程(试行)》,保证问题线索应核尽核。二是综合运用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措施,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运用合理,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巡视整改以来,全县第一种形态处理295人次,占处置线索总数的73%。第四种形态已处理5人。
3.关于“以案促改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推动“以案促改”深入开展。9月21日,召开全县以案促改工作现场观摩推进会,对以案促改工作再部署、再安排,抓牢抓实。打造“一县直一乡镇两村”以案促改工作模板,在全县推广,有力推动了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11月,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县级领导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中责任的通知》,明确县级领导干部以案促改工作联系的单位和责任,以上率下,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深入推进。二是加强督导检查。按照“九双”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10月,对各单位的以案促改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按照“双送达”机制,分5个批次下发以案促改通知书71份。突出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扫黑除恶“毁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信访领域突出问题、民生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等6个方面,开展6个专项以案促改活动,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全县以案促改工作。巡视整改以来,全县共剖析典型案件353起,接受警示教育38751人次,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392次,以案促改常态化制度化正在形成。
4.关于“一案双查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的排查收集力度,做到有线索,有台账,有处理。二是加大对“一案双查”执行力度,对发生案件落实监督责任不力的纪委纪检组负责人严肃问责。目前已对4个单位纪检组长监督失职问题进行问责处理。三是对发生的纪检监察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全部实行以案促改,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四是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六)关于“扶贫项目监督管理存在漏洞”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招投标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3起涉及项目招投标问题进行调查,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计划拟采购方式的审批管理。在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管理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政府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11月,组织各乡镇、县直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视频培训会议,确保各单位及时、准确,合法申报采购项目。三是加大力度查处场外交易。开展项目招投标问题专项治理,坚决遏制招投标和工程建设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关于“部分工程项目进展慢、质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积极筹措资金300万元,加快田九路建设。目前,田九路路基工程17公里已经完工,田湖段正在备料准备基层施工,九皋段正在清理塌方。二是对相关村组损坏的引水管路进行修复,并对全县农村安全饮水项目进行排查整治。县委巡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3.关于“项目监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对2起涉及项目监理不规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责令相关单位完善制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项目监理工作。
4.关于“部分项目长期闲置,作用发挥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全县扶贫车间排查摸底,逐个核实,要求停产或闲置的车间,加大招商力度,引进带贫企业。二是出台《嵩县扶贫车间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乡镇把扶贫车间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来抓,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夯实责任。三是启用2个未及时投用的村卫生所,并对全县卫生所进行排查,目前已全部启用。
(七)关于“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突出”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资金使用监管不严,致使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情况。对6起存在虚报冒领、违规挪用和违规套取情况的问题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同时出台5个专项治理方案,开展扶贫项目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专项治理、雨露计划实施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扶贫车间建设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到户增收项目实施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等5个治理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2.关于“资金使用效率低”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扶贫项目论证,强化扶贫项目建设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对2019年38个拟脱贫村上报的499个项目进行实地核查,最终确定126个项目,进一步强化了扶贫项目建设管理,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精准度。二是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加强和规范统筹整合扶贫资金管理。
(八)关于“扶贫领域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突出”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档卡资料填写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相关2个逐户审核档卡资料基础信息和帮扶措施,依据各类政策台账补充帮扶措施及成效内容,完善签字等。给予2个乡镇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全县从2018年9月开始,结合“十个一”大走访活动,对档卡资料再次核查、完善。
2.关于“干部作风浮漂”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扶贫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贫困户对帮扶政策和帮扶信息知晓率低”问题。按照市委要求,开展好“一转三推进”活动,坚持每周四“扶贫日”和“十个一”大走访活动,加大扶贫政策宣讲力度,切实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共开展宣讲活动320场,覆盖310个行政村;结合“十个一”大走访,对24296户贫困户,120904户非贫困户进行了走访,进一步提高了群众政策知晓度。(2)针对“嵩县制定了每周四‘扶贫日’住村制度,但有些领导干部执行不严格”问题。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县扶贫日”、驻村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走形式、走过场、敷衍了事、群众不满意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发现严肃追责。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在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同时,并对四大班子领导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开展扶贫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每周四晚,县委县政府督查部门坚持对该项工作进行暗访督查,并将检查情况以版面形式在县委、政府办公楼前通报。目前已通报36次。(3)针对“大部分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工作粗枝大叶,‘智志双扶’、激发内生动力不足”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帮扶任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干部分包乡镇及帮扶贫困村、非贫困村制度》,对各县级领导分包全县16个乡镇和310个村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调整。坚持“扶贫日”对接帮扶制度,根据现阶段性工作任务,每周制定“扶贫日”工作主题,指导帮扶单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扶工作,提高帮扶实效。二是加强干部培训,组织开展扶贫干部工作交流,提高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能力和水平。截止目前,共举办脱贫攻坚专项培训班32期,共培训3072人,进一步提高了帮扶责任人的帮扶能力和水平。三是抓好乡风文明建设,开展道德模范评选工作,激发贫困群众正能量。已在全县200余个行政村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在微信公众号“今日嵩县”开设“2018年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展播”专栏,已展播6期。四是加强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群众提高自我发展能力。邀请脱贫户中的先进典型深入贫困村宣讲133场,进一步挖掘先进典型,运用各种媒体广泛进行宣传。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自强脱贫模范”评选活动,先期评选出了自力更生靠劳动致富的典型张嵩现和致富带头人冯亚柯。结合“一转三推进”“十个一”大走访活动,对贫困户进行思想教育和技能培训,增强群众提高自我发展能力。五是加强宣传。在脱贫户中挖掘、筛选一批通过努力奋斗拔掉穷根的先进典型,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大力宣传,营造勤劳致富、光荣脱贫的浓厚氛围。巡视整改以来,在新华网、农民日报、河南日报、洛阳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我县脱贫攻坚领域先进典型和亮点工作7篇次。
3.关于“少数扶贫干部产生了畏难、厌战情绪”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对扶贫干部的奖励激励机制,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第一书记待遇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通知》,坚持从脱贫攻坚一线选拔使用干部,激励广大干部发扬焦裕禄同志的“三股劲”精神,调动干部工作积极性。二是严肃追责问责,杜绝懒作为、不作为、慢作为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各项攻坚举措落到实处。巡视整改以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已下发通报6期,提示函21份,各乡镇下发通报54期;全县处置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线索6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诫勉约谈等处理28人。
4.关于“‘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存在“四风”问题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责任人问责处理。二是印发《嵩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展专项治理,对超标准配备办公设备、装修豪华办公室及住所等奢靡之风开展检查4次。三是下发《关于修订〈嵩县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对发现的“讲排场、铺张浪费”问题线索,严肃核查、问责,并全部通报曝光,推进以案促改。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21起,给予党政纪处理50人,诫勉谈话5人。下发通报6期,通报24人,有效遏制了“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九)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2017年在无公车的情况下列支加油卡充值费2万元”问题进行调查,给予该单位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二是加强公车管理。严格执行有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全县行政单位107辆公车全部张贴“公务用车”标识,并按照“全省一张网”要求,统一安装北斗卫星信息终端系统,接入公车管理平台,实时监管公务车辆运行轨迹。全县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保留的公务用车全部安装ETC设备,不再报销过路费。三是加大对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先后成立检查组4个,对44个单位的公务用车情况进行了检查。
2.关于“公务车运行费较高”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责成涉及2个单位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制定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公车运行。二是举一反三,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完善单位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调配公务车,压缩车辆使用频次,开源节流,杜绝浪费,全面减少公务车运行费用。
3.关于“超标准列支培训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涉及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同时,责令该单位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建立长效机制,实行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标准,杜绝超标现象发生。
4.关于“违规操办婚庆事宜”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市纪委监委已对“县国税局原局长刘某在没有报备的情况下,提前为其女举办婚宴,收取礼金13100元”问题进行调查处理,给予县国税局原局长刘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大过政务处分。二是开展“一案双查”,对未尽到监督责任的进行问责处理,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三是按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专项治理和“回头看”活动方案》要求,加强对违规操办婚庆事宜的日常监督检查。
5.关于“公务卡支付比例低。在报销凭证中定额发票过多过乱,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县规范公务卡使用管理动员会,要求各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办理公务卡,提高公务卡覆盖率。二是严格按照《嵩县财政局关于实施县级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的通知》审核预算单位的授权支付,凡不按规定列支的一律拒付。三是强化对定额发票的审核力度,要求所有定额发票支出,必须附商家出具的消费清单,注明名称、单价等信息,否则一律拒付。
第三方面:组织建设薄弱,抓党建促脱贫没有落到实处方面
(十)关于“执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净化政治生态不够。有些干部热衷于搞小圈子,有因政治利益、经济利益之争,相互匿名告状”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帮圈文化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小圈子、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制定印发《开展“帮圈文化”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严肃查处小圈子、拉帮结派等违反政治规矩行为,并组织全县党员干部签订了承诺书。二是针对诬告陷害等问题,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了《嵩县纪检监察机关预防和查处诬告陷害类信访举报办法(试行)》,对恶意诬告事件严厉打击。目前,已对3名诬告人员采取了刑事、行政拘留等处理措施。三是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违纪线索排查力度,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1)针对“个别乡镇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所有班子成员的发言提纲雷同”问题,已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对2名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该乡在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后,立即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就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开展专题讨论,乡党委书记带头自我批评,并亲自把关各类材料。(2)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不能如实报告被上级组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和受处理等情况”问题。一是加强学习宣传力度,结合以案促改工作,组织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开展“一准则一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二是加强对领导干部日常监督,开展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和受处理等情况排查整治,并对排查中发现不如实报告情况的严格问责。(3)针对“有的领导干部不能按照民主生活会要求查摆剖析问题,有的将以前的剖析材料直接用于下一次民主生活会”问题。一是下发《关于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调阅检查的通知》,开展专项检查。将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召开情况纳入全县“主题党日”活动主题,并对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二是强化督导考核。将全县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纳入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及党建考核中,作为年度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对全县322个行政村、16个乡镇党委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3.关于“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常委班子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的通知》,对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进行再明确、再要求。二是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调阅情况进行2次抽查,对全县基层党组织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开展情况进行3轮专项督导,下发通报5期。三是下发《关于对党群部门组织生活制度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关于开展县直基层党建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全县17个党群部门“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集中专项检查,下发检查情况通报和问题清单。
(十一)关于“执行干部人事纪律不严格”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步骤选用干部,严格执行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落实好“凡提五必”要求,提升干部选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程度。二是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在巡视反馈后的干部调整中严格按照议事规则和程序讨论干部任免事项。三是组织各县委常委专题学习了《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凡提五必”等相关干部政策。制作《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版面,悬挂在县委常委会议室,进一步提高了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政策和干部议事规则规定的熟知度。
2.关于“‘三超两乱’整治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相关单位对照“三定”方案,完成了对违规设置内设机构的整改消化,同时按要求进行了中层交流轮岗。二是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设置情况进行排查,进一步澄清机构设置情况底数。印发《中共嵩县县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的通知》,在全县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三超两乱”消化、登记备案和交流轮岗工作。三是规范科级职务配备。对照编制文件和干部配备实际,对政府组成部门和党群部门副职干部配备情况进行了摸底,发现2名干部存在低职高配问题已规范调整到位。
3.关于“干部档案材料缺失严重,涉嫌造假”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单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再审核,并对涉及的16名干部进行了集体约谈,并对未按时间要求提交学历认证报告的2名干部给予问责处理。该单位已完善相关档案材料,并向县委写出书面检查。二是举一反三,印发了《嵩县干部人事档案再审核专项行动方案》,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再审核。三是建立完善了6项档案管理制度,设立专职档案员,抽调5名同志充实档案专审队伍。
4.关于“领导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3名兼职的干部进行了约谈。11月5日,涉及的3名领导干部已全部辞去兼任职务,并签订了《党政领导干部规范企业(社团)兼职(任职)承诺书》。二是下发《关于进一步排查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任职)情况的通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干部违规兼职问题再排查。三是下发《规范干部兼职管理问题相关政策规定》和《规范兼职承诺书》,要求党员干部及时学习相关政策,签订规范承诺。目前,科级领导干部均已签订承诺书。
(十二)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农村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致富能力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新选任80名村支部书记赴焦作市西滑封精神干部培训基地,开展脱贫攻坚专题培训。组织开展新选任各类村干部培训班及农村致富带头人培训班,切实提高村级党组织成员素质,提高致富带富能力。二是扎实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坚持四大班子领导分包联系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度,每季度进行一次督导,配齐配好村级班子,筑强村级党组织战斗堡垒。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县委常委会确定软弱涣散和后进村党组织共33个,并建立整顿工作台账。三是积极推进实施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客观全面评价村级班子及村干部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调动村级班子及村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印发《嵩县村级班子及村干部绩效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以乡镇为单位,按照ABC三类村对全县322个行政村进行分类管理。四是加强村级后备队伍建设。各村已按照5—7名的“一职一备”标准建立村级后备干部库,着力解决村级组织后继乏人问题。
2.关于“村集体经济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出台《关于解决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薄弱问题的通知》,对没有村集体经济的64个贫困村和200个非贫困村进行重点扶持。二是召开培育产业基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部署暨业务培训会议,培训全县195个行政村驻村第一书记、支部书记等400余人。三是出台了《嵩县培育产业基地扶持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方案》,进一步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四是顺利完成5个村级集体经济市级试点验收。
3.关于“一些基层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相关村2017年、2018年危房改造事项未进行‘四议两公开’”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有关责任人问责处理。二是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相关程序及要求,做好“四议两公开”会议记录。召开党建工作业务培训专题会议,对农村党组织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相关工作程序及要求进行再强调、再要求。三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严格落实“三务”公开制度。
4.关于“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十分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3起反馈问题进行调查,并对有关责任问责处理。针对该问题,一是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紧盯突出问题,保持高压态势,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巡视整改以来,共办理侵害群众利益线索23起,已办结21起,其中立案5人,移交司法机关逮捕1人。二是加大对基层干部教育培训力度,进一步牢固基层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强化基层干部致富带富能力,夯实基层干部担当作为责任。巡视整改以来,先后组织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2期,村委主任培训1期。
第四方面:落实中央和省委巡视整改不到位方面
1.关于“十八大以来,县委常委会没有专题研究过中央和省委巡视反馈意见”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县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对巡视反馈的意见专题研究、专题部署,先后召开了2次县委常委会议、1次常委扩大会议、1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专门成立了县委巡改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整改工作方案和督导考核方案。10月26日,召开了全县巡视整改工作动员会,对全县各级各部门的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县委书记徐新组织县委巡改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分别听取了各县级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负责同志及各督导组汇报,详细了解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对具体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巡改办通过组织召开联络员会、推进会、碰头会等形式,研究推进具体整改工作。二是全面梳理历次巡视反馈整改情况。中央第一巡视组和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阶段结束后,按照省、市要求,继续将其中未完成和持续推进事项建立整改台账,与本次整改台账合并,作为县委总体整改台账,每两周向市委巡改办报送1次进展情况。三是强化集中整改阶段专项督查。印发《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督导考核方案》,分4组对全县16个乡镇和40个牵头单位进行定期督查,目前已完成7轮督导,并将督查结果以《巡改简报》形式印发全县各部门,同时对整改工作推进慢的单位下发《巡改督办提示函》,扎实推动各项问题的整改落实。四是加强整改落实日常监督。印发巡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办法,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并将整改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县委巡察办于11月上旬组织开展的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已将历次省委、市委、县委巡视整改情况纳入巡察重点。
2.关于“中央巡视反馈的农村社区入住率不高、手续不齐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专门成立社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各单位工作责任。由县委农办牵头,相关乡镇具体负责,组织人员对17个社区的入住情况进行了排查,并建立了整改台账。目前新型农村社区购买入住率从60%提高到70%以上,高于市定目标任务。下步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群众入住。二是积极办理各安置点手续。
3.关于“‘半拉子’工程”问题的整改情况。在全县范围进行一次摸底排查,共排查出14个“半拉子”工程问题,并建立了整改台账。目前,14个“半拉子”工程已复工建设2个。
4.关于“干部超职数配备等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照编制核定情况,开展超配干部自查工作,对自查出的5名超配干部及时进行了消化。二是严守纪律“红线”,在近期干部调整中严格执行干部预审制度。
5.关于“除落实省委第五巡视组整改资料较为完善外,其他整改缺少支撑材料”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切实履行县委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按照省、市要求,将历次巡视整改任务中未完成和持续推进事项,与本次巡视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共同作为重点整改内容,做到“任务不完成不销账”。二是加大整改力度,要求各部门整改工作不仅要立行立改,更要注重长远,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截止目前,已建立完善规章制度27个。
6.关于“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较低”“对基层村组干部反映的问题线索查处也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印发《关于开展巡视交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回头看”活动的通知》,确保交办线索及时、有效、高质量办结。中央第一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76件,已办结74件,共立案11件,其中党政纪处分25人,诫勉谈话4人;正在办理2件。省委第五巡视组交办问题线索97件,已办结91件,共立案35件,其中党政纪处分42人,诫勉谈话2人;正在办理2件。二是加大对乡镇纪委业务指导和协调力度,从严查处反映基层村组干部的问题线索。目前,各乡镇纪委共立案92起14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35人。三是对此次巡视交办的反映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突出的问题线索已全部进行研判和核查,并开展一案双查。
针对选人用人和巡察工作专项巡视中反馈问题,县委专门成立选人用人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巡察工作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并召开了整改动员会。12月17日,分别向省委组织部和省委巡视办上报了整改报告。
省委第七巡视组移交纪检问题线索共261件,已办结211件,立案63件110人,党政纪处分64人,组织处理74人,移交司法2人,留置1人,收缴或追回违纪资金57.19万元;交办涉法涉诉类线索问题62件,已全部办结;交办信访线索问题326件,已全部办结;交办涉及干部人事问题线索5件,已全部办结。
三、夯实成果、持续推进,以实际成效推动经济发展高质量和党的建设高质量
我县整改落实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我们也清醒认识到还存在差距和不足,部分短期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还要持续推进,建章立制仍需加强。下一步,县委将紧紧围绕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意见,与中央第一巡视组、省委第五巡视组反馈意见结合起来,持续发力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注重长效抓整改、标本兼治抓整改,确保确每个问题见底清零见效,向省委、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把对党绝对忠诚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在持续整改阶段,县委将“咬定目标不放松”,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整改力度不减,确保省委巡视工作决策部署在嵩县落地生根。
二是保持工作韧劲,确保件件落实。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短期内无法整改到位的,紧盯不放,做到持续改、彻底改,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把问题改到位;对需要长期坚持的,定期跟踪督办,锲而不舍,一抓到底。对未办结的线索,加强督办催办,依规依纪依法办理,确保巡视移交的线索100%办结。
三是持续强化督查,保证整改实效。按照“所有整改事项督查全覆盖”要求,对照整改方案中每项任务,持续以明查暗访的形式进行督查,推进速度慢、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通报、严格追责。
四是注重建章立制,做到抓常抓长。坚持整改落实常态化、建章立制常态化,把立足当前抓整改与着眼长远建制度紧密结合,将此次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推广开来,扎牢制度的笼子,严防各类问题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6336855;通讯地址:嵩县行政路3号县委巡改办,邮政编码:471400;电子邮箱:lysxxwxgb@163.com。
中共嵩县县委
2019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