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政务处分丨汝阳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警务技术一级主管孙明立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2021-09-30 11:35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
日前,汝阳县纪委监委对县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警务技术一级主管孙明立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孙明立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工作纪律,在担任汝阳县公安局三屯派出所所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在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侦查措施不力,案件进展缓慢,造成被害人不断信访。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孙明立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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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