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2020年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工作指南
2020-11-07 10:33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

切实做好2020年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工作,促进履职尽责,加强日常监督监察,充分发挥村(社区)监察联络员作用,特制订本工作指南。

一、硬件方面

1.有专用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办公室,各项制度上墙。

2.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办公室必须拥有一套小型会议桌椅和一套办公桌椅,村“两委”日常学习培训及重大事件召开会议均应在监察联络员办公室进行。

3.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办公室需配备一个廉政书柜,廉政书柜中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廉政书籍。

二、软件方面

1.各乡(镇)党委应给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和村“两委”干部配备学习笔记本。记录组织村两委干部学习培训的内容;利用每月的“主题党日”活动,对本村党员应开展多种形式的党风廉政教育,党员也应做好学习笔记。

2.各乡(镇)党委应给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配备统一规范的工作记录薄,记录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每周组织廉政教育学习内容、参加村“两委”会议需监督检查事宜、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内容。

3.各乡(镇)党委应给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配备统一规范的问题台账。主要记录群众反映的涉及村组干部、党员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对村级“四议两公开”涉农资金、项目、惠农政策落实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以及群众反映的“难点”、“热点”问题。

4.各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要积极主动履行好三项主要职责:监督、报告、协查。监督就是监督村、组干部和党员是否能够正确履行职责、是否有违纪违法行为,对村级“四议两公开”及涉农政策、项目、资金落实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报告就是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要及时向县、乡纪委报告有关问题线索和重大事项、定期报告自己工作开展情况。协查就是要求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在县、乡纪委到村开展审查调查时积极配合参与,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三、工作要求

1.人员配备到位。对村(社区)监察联络员实行动态管理,按照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聘任条件,由所在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负责考察推荐,由县监委核定颁发聘书,尽快将全县220个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聘任到位,同时对平时工作不力、反映较差的监察联络员,县纪委监委及时予以解聘。

2.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对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月利用主题党日活动组织党员开展警示教育,使每一名村组干部、党员都能接受到廉政教育。

3.按时组织学习培训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要高度认识学习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开展学习,不仅自己带头学习,更要组织好村级干部和监察对象的学习,切实通过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平时学习,要求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所学内容以乡(镇)监察办公室下发的学习任务清单为主。每周组织村两委干部按照学习清单学习一次党规党纪、法律法规、家风建设、以案促改方面的内容,一个月撰写一篇心得体会。平时所学内容,要认真记录在学习笔记本上,县纪委监委、乡(镇)监察办公室将定期不定期抽查学习情况,学习情况将影响乡(镇)、村及个人年终考核。

4.加强日常监督。村(社区)监察联络员要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履职尽责,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加强日常监督,务求实效。每月工作任务以乡(镇)监察办公室下发的任务清单为主,同时可结合本村实际创造性开展。对村(社区)两委干部和重大事项加强日常监督监管,做到早提醒、早发现、早纠正、早整改。对村(社区)“两委”干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社区)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进行监督;对村(社区)集体“三资”及财务管理和使用、村工程项目建设、人事安排、惠农政策及土地补偿款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对村(社区)“四议两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按照有关要求详细记录在工作记录簿上。

5.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聚焦精准扶贫脱贫、生态环境保护、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扫黑除恶、信访稳定、集体“三资”管理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难点”“痛点”,及时发现违规违纪苗头,积极收集问题线索。广泛收集、汇总群众对基层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村(社区)“两委”党员干部和其他依法行使公权力人员的意见建议、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要认真详细记录在问题台账上,并做好保密。问题线索记录时,要标明问题线索反映的时间,反映的主要内容,反应人员的电话,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等。

6.严格落实汇报制度。每季度向乡(镇)监察办公室书面汇报一次联络工作,每半年向县纪委监委书面汇报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发现村(社区)党员干部等行使公权力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向乡(镇)监察办公室汇报;发现重大问题及乡(镇)、县直党员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可直接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告。

7.积极做好案件协查工作。根据县、乡(镇)监察机构授权,协助有关问题线索调查工作,加强案件协查,提高县、乡(镇)办案效率。

8.先进典型引路,推进争先创优。通过观摩、评比等活动,找差距,树典型,发挥示范引路作用,着力推动较落后村(社区)的工作开展。较落后的村(社区)要对标先进,查摆不足,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积极进行整改,争先创优。

 

 

 

汝阳县纪委组织部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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