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0-11-06 22:52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

小店镇小店村重复发放村干部工资问题。2017年6月,小店镇小店村以该村工作任务重、村干部工资待遇低为由,在正常统发财政工资的情况下,违规为该村11名村干部重复发放6个月工资,共计27900元。小店镇小店村党委书记李学武,违规决定给村干部重复发放工资;小店村监委会主任张长水,监督不力,既未提出异议,也未予以制止。2020年6月19日,小店镇党委分别给予李学武、张长水党内警告处分。

蔡店乡常岭村违规公款招待、违规领取工作补贴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4月,常岭村党支部书记刘万强、党支部委员刘红立,在上级检查扶贫验收、环境整治等工作期间,在蔡店乡阳蛋卤肉店违规招待2930元,并用公款报销;2016年党支部委员、会计刘红立在代任村委主任职务,违规领取工作补贴4840元。同时刘万强、刘红立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13日,蔡店乡党委分别给予刘万强、刘红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城关镇南街社区违规发放会议补助、下乡补助问题。2015年至2017年,南街社区违规给参加党组织学习的党小组组长和党员发放会议补助3690元,其中8名党小组组长共领取会议补助550元;参会党员共领取会议补助3140元,使党员有义务参加的组织活动有偿化。2015年10月南街社区以工作任务大、时间长为由,给解决丽阳国际土地开发信访问题驻村工作组按照每人每天50元的标准发放下乡补贴,共计发放补贴40000元。同时付现明、王秋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6月10日城关镇党委分别给予时任党总支书记付现明、时任监委会主任王秋珍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柏树动监分所违规发放补贴问题。2013年至2018年8月汝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柏树动监分所所长李现敏,违规以各类名义给所内人员发放站长补贴、副站长补贴、财务人员补贴、生活补贴等共计34020元。2020年5月9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给予李现敏政务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从以上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自觉做到令行禁止,守住纪律和规矩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各纪检监察组织要保持定力,寸步不让,持续保持监督执纪高压态势,坚持严在日常与专项监督相结合,紧盯突出问题抓严处,聚焦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吃喝、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等节日易发多发问题,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起,从严坚决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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