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23-09-27 11:47 来源: 汝阳县纪委监委

2023年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持续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汝阳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县教育体育局学前办原主任马红亮违规让管理服务对象支付个人餐费等问题。2021年12月,某幼儿园向县教育体育局申请办理学校机构代码事宜。申请期间,该幼儿园园长多次往返县教育体育局,时任学前办主任马红亮均以手续不规范为由未及时办理。2022年3月23日,当该幼儿园园长再次到县教育体育局找马红亮时,马红亮违规让其支付当天晚上马红亮与其朋友在城关镇某饭店聚餐费用650元。马红亮还存在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变相增加群众负担以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问题。2023年6月,马红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大过处分。

刘店镇刘店村原党支部书记原少辉违规发放补助、违规购买香烟等问题。2018年12月,经时任刘店村党支部书记原少辉同意,该村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当年秋季禁烧补助2450元。2018年12月至2019年12月,经原少辉同意,该村违规用集体资金1816元购买香烟用于村务接待。原少辉还存在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23年6月,原少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店镇南拐村党支部副书记陈新店违规发放补助、支付餐费问题。2020年11月,陈新店违规给村干部发放2020年5月至12月的补助6080元,违规支付南拐村在上店镇某饭店的餐费欠款4080.75元。陈新店还存在坐支集体资金问题。2023年6月,陈新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问题暴露出,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知敬畏,不收敛、不知止,公款吃喝和转嫁吃喝费用等问题还时有发生,“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风险较高,要以“永远吹冲锋号”的韧劲和零容忍的态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对各类“四风”问题和隐形变异坚持露头就打、反复敲打。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纪律之弦,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扛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持续纠治“四风”,加强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通过开展谈心谈话、警示教育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过好“廉节”、把好“廉关”,从源头上杜绝节日腐败问题的滋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聚焦中秋、国庆这一关键节点,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持续开展明察暗访,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从严查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零容忍”的强烈信号,以有力措施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为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责任编辑: 汝阳县
  • 版权所有:中共汝阳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汝阳县监察委员会
  •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0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