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送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冯磊党内警告处分的通报
2020-11-06 22:49 来源: 孟津县纪委监委

孟津县送庄镇政府工作人员冯磊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8年1月18日至20日,冯磊因公赴北京出差,按照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应报销差旅费2260元,但实际报销费用3748元,多报销差旅费用1488元。冯磊身为中共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公务出差之机多报差旅费,其行为已构成违反廉洁纪律错误。2019年12月9日,冯磊将多报销的1488元上缴。2020年6月16日,送庄镇党委给予冯磊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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