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纪委机关与洛宁县监委合署办公,共有15个内设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和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15个。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全县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综合舆情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对县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提出分办处置建议;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等;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第一到第八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方)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
二、直属事业单位
洛宁县纪委监察委廉政教育基地管理中心、电教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三、派驻机构
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15个: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商务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林业局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县纪委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