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曝光|洛宁县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
2020-11-06 22:00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

近日,洛宁县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培训股负责人王云斌等人违规接受企业宴请问题2017年7月6日下午,某矿业有限公司强某某分别给安监局培训股负责人王云斌、工作人员卢丽打电话,邀请一块儿吃饭。当晚,王云斌、卢丽应约到县城某酒店参与就餐,席间消费有中华牌香烟,宴请费用由某矿业有限公司支付。2017年7月13日,县纪委给予王云斌党内警告处分。县安监局给予工作人员卢丽警告处分。同时,县纪委给予分管领导蒋应超诫勉谈话。

2、县国土资源局测绘大队负责人金万宗等人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问题2016年,罗岭乡群众程某某、长水乡群众曲某某分别在罗岭乡、长水乡建设养鸡场。2017年6月,为了给养鸡场办理农用地备案手续,程某某找到老乡县国土资源局信息中心主任舒利波,舒利波介绍测绘大队负责人金万宗为其办理相关手续。2017年7月7日下午,金万宗和建设用地股副股长李鹏、地政地籍股副股长翟东杰前往罗岭乡、长水乡对程某某、曲某某两个养鸡场进行录入实地测绘。测绘结束后,程某某为表示感谢,当天晚上宴请金万宗、李鹏、翟东杰与舒利波在县城某酒店就餐,宴请费用由程某某支付。2017年7月13日,县纪委给予舒利波、翟东杰党内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局给予金万宗、李鹏警告处分。同时,县纪委给予分管领导代军民诫勉谈话。

3、西山底乡卫生院院长张耀灵违规为妻子操办生日宴问题。2017年7月7日晚上,西山底乡卫生院院长张耀灵在县城某饭店为其妻子补办生日宴,宴请6名乡镇卫生院院长、1名卫生院职工及1名县卫计委工作人员,并收取每人100元礼金,由某卫生院院长张某某保管作为聚餐费用。2017年7月13日,县纪委给予张耀灵诫勉谈话。

4、县财政局监督办主任田金涛违规操办搬家宴问题2017年7月7日晚上,县财政局监督办主任田金涛在县城某酒店宴请单位9名同事庆祝乔迁之喜,并收取每人100元礼金。2017年7月13日,县纪委给予田金涛诫勉谈话。

 

责任编辑: 洛宁县
  • 版权所有:中共洛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洛宁县监察委员会
  • 备案序号:豫ICP备0500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