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是纪检组的同志吗?我是区人社局的一名普通同志,我女儿要结婚,准备摆几桌酒席,想问一下是否需要报备?”6月18日早上刚一上班,洛阳市洛龙区人社局机关工作人员陈某便来到区纪委监委综合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咨询婚宴备案情况。“同志,请坐,办理婚宴按照要求是需要进行备案的,您是否已向你们单位党组织进行报告?”纪检监察组组长段金艳询问道。
“那还没有,只听说需要向纪委报告,没听说还需要其他的程序。”听到这里,段金艳心里“咯噔”了一下: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2019年4月,洛龙区委办公室就印发了《洛龙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有明确规定,可现在两年多过去了,还有一些同志对相关要求不清楚,如果不加以提醒,个别党员干部很有可能会在这方面出篓子。
“按照规定,全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行‘一报告一备案一承诺’制度,即向党组织报告、向纪检监察系统备案、做出廉政承诺,如果你是科级干部,还需要进行事后报告”段金艳解释道。
“需要提前多少天报备?对宴请的人数有没有要求?”陈某继续询问。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5个工作日前,需要书面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同时向纪检监察系统备案,作出廉政承诺。婚宴方面,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婚嫁双方同城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300人,婚礼用车不得超过8台,婚丧宴礼金原则上不得超过200元,提倡少摆宴席和不摆宴席”段金艳耐心地向陈某讲解政策。
“这下全都明白了,谢谢段组长,我这就抓紧回去向我们单位党组织报告,坚决按照组织要求操办婚礼”陈某笑着向段金艳说道。
陈某走后,段金艳内心起了波澜。3月底,洛阳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关于发挥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监督推动“治未病”工作的若干举措》,随之,洛龙区纪委监委对“治未病”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在筑牢“治未病”监督防线方面,要求持续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关口前移、主动出击,抓早抓小。通过这件小事,可以看出有些监督单位对一些政策规定学得不深不细,把握不透。
为避免党员干部因为不了解政策而犯错,受到组织处理,段金艳当天便向监督单位下发了工作提示函,要求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认真学习《洛龙区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确保实现学习全覆盖,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在制度学习、政策规定执行方面的漏洞,进行差漏补缺。
纪检监察系统虽然“事后治病”很重要,但“未病先防”也一样重要,“治未病”真切地体现在每名党员干部生活的方方面面,婚丧喜庆是老百姓的大事,但首先要把大事办成“好事”。监督于问题未发生之时,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这也是派驻监督的目的之一。办完这件事后,段金艳心里的一块石头算是落了地。(洛龙区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组 高恩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