涧西区纪委机关与涧西区监委合署办公,共有17个内设机构,1个直属事业单位和实行统一管理的派驻机构13个。
一、内设机构及职责简介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筹备组织重要会议、活动;组织起草全区纪委监委有关文件文稿;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安全保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等。
组织部: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承办有关干部人事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等。
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以及廉洁文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的新闻事务、综合舆情工作等;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以案促改工作。
调研法规室: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负责提出全区纪检监察制度建设规划、计划建议,起草、修改纪检监察有关制度,参与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等。
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综合协调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党的问责等方面工作等。
信访室: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归口受理对区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第一至第四监督检查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地方)党委(党组)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指导、检查、督促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落实纪检、监察责任,实施问责;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单位(地方)及其系统做好以案促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等。
第一至第四审查调查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
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负责对区管干部问题线索进行集中管理,提出分办处置建议;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全区纪检监察机构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承担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
案件审理室:负责审理区纪委监委直接审查调查和乡科级党的组织、纪检监察机构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等;负责案件质量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等。
信息技术保障室:负责规划、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负责区纪委监委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执纪办案特殊装备的管理使用和信息技术保障;负责市信息查询平台的使用对接。
二、直属事业单位
电教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三、派驻机构
驻区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区委政法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组、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驻区残联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