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廉吏】清廉无私裴衮
2020-10-21 13:45 来源:

裴衮,生于明朝天启元年(1621年)。顺治十六年(1659年),裴衮考中进士。1673年,朝庭下旨任命裴衮为广西贵县知县。这时,吴三桂反叛,朝庭任命的官员根本不能到任,裴衮认为国难当头,为臣者不能只想自保,当逆难而进。遂启程南下,到达广东肇庆,帮忙筹备军需。广西、广东沦陷后,裴衮乔装脱险,到达江西吉安被改任为江西省溧阳知县。

当时的溧阳,奸商启遍市、劣绅奸滑、吏风刁顽、黑恶横行。前几任知县到任后,贪心者被收买蛇鼠一窝,刚直者则被污陷丢掉乌纱。因此,溧阳在江西是出了名的落后县,官员们纷纷躲避,不愿去那里任职。

有朋友担心裴衮安危,劝他不要赴任。裴衮不顾劝阻,毅然赴任。到任后,裴衮采取了四项措施打击不法、整顿风气。第一是拒贿以整顿整治。刚一到任,便有个县吏前来行贿,裴衮严辞拒绝,声言将以行贿罪论处,县吏胆战心惊,急忙收了贿银退出堂外,也断了其他县吏们的行贿念头。第二是明查暗访,对土豪劣绅、奸商、黑恶势力排查摸底,然后擒贼先擒“王”,将其头目绳之以法,小卒们心胆俱寒,遂改邪归正,使社会治安和风气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第三是借机劝捐,弘扬正气,传播正能量。某年天旱,裴衮到富豪家中登门拜访,劝富豪们捐款捐粮救济灾民。由于他放下身段,心系灾民,县中的富豪们为之感动,便纷纷响应号召,捐出了许多粮食,设粥厂帮助灾民度过了灾荒年。第四是为民做主,上疏减免地税。他将溧阳的灾情上报省布政使,要求减税,得到布政使的批准,使溧阳先后共减免税银三万多两,使百姓负担大大减轻。经过裴衮的治理,溧阳政风、吏风、社风得到明显改善,百姓得以安居乐业。

由于政绩突出,裴衮升任兵部督捕司主事(正六品)。他忠于职守,督捕逃兵从无诛连。这时,有一个老熟人送来五百两银子行贿,想让裴衮(他当时的年俸禄只有42.5两银子)越例给他提拔他。裴衮拒绝道:“做官应清白自律,我自己洁身自爱,从来不让赃物玷污自己,也不愿让你也爱到这种污染!”老熟人只得惭愧而退。

后裴衮升任兵部武选司员外郞,在71岁时因脚病退休返回新安,康熙四十三年九月十七日病逝,享年83岁。 (新安县纪委监委 张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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