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
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工作的通知
2022-04-01 17:04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2022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各地各单位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廉洁、文明、健康过节,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疫情防控和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督促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决杜绝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毫不松懈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毫不松懈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将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担当起教育、管理、监督之责,把严明纪律规矩体现在清明期间的各项工作部署之中,真抓真管、敢抓敢管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二、紧盯突出问题,做实做细监督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字当头,突出问题导向,做到“六个紧盯”:紧盯以祭祀、周年等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紧盯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紧盯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紧盯将因个人祭祀、旅游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国有或民营企业;紧盯公共场所管控不力、落地即管要求执行不到位、平急转换迟缓等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紧盯执行疫情防控政策简单化、“一刀切”,大搞表格“留痕”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室要整合机关、派驻和县区监督力量,抽核在清明节期间外出报备情况;通过到陵园、景区、饭店、超市、车站等实地暗访检查,发现涉嫌公车私用、违规吃喝、公款旅游、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并及时予以纠治。

三、坚持纠树并举,弘扬新风正气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坚定不移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围绕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落地,跟进监督、精准监督,督促各地各单位抓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对节日期间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紧盯不放、深挖细查、严肃追究,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严明纪律筑牢纠治“四风”坚固“后墙”。对反复发生、普遍发生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深化以案促改,完善制度、优化治理、破解顽疾。要督促推动宣传、民政等职能部门,强化组织领导,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移风易俗,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居家追思等安全、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形成绿色文明新风尚。

节日期间,市纪委监委将安排专人值班,对全市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再监督再检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受理、请示报告等制度,扎实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畅通本级举报渠道,对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网络舆情等紧急情况、重大突发情况能够及时报告、有效处置。

 

责任编辑: 闫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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