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重重的一记法槌敲击声在审判大厅清脆地回响。
“被告人张桂平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31.251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4月25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许昌市检察院原检察长张桂平职务犯罪案。洛阳市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各室(部)及市管高校企业纪检监察机构负责同志现场旁听庭审,接受了一场“零距离”的警示教育。
旁听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通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当事人最后陈述等各个环节,清晰再现了张桂平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来自谁,为了谁?应该结交什么样的朋友?培养什么样的兴趣爱好?”公诉人发出的“灵魂三问”直击心灵,振聋发聩,警示党员干部时刻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行。
“这段时间,我经常反省、反思,自己从一名检察战线的领导干部沦为阶下囚,愧对组织对我多年的培养、信任和重托,也对不起我的领导、老师、朋友和家人,我深深地认罪、悔罪。”张桂平最后的陈述,让在场的所有人深刻警醒,引以为鉴。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案件当事人是我原来在检察战线的‘战友’,看到他滑入严重违纪违法的深渊,让人惋惜,令人深省。我们要以案为鉴、以案示警,时刻牢记红线不可逾越、底线不可突破、高压线不可触碰,畏纪敬法、遵规守矩,坚决抵制各种诱惑,决不能由‘查案人’沦为‘案中人’。”走出庭审现场,该市纪委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主任余小洲态度坚定地说。
为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从反面案例中汲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洛阳市纪委监委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常态化旁听庭审警示教育联动机制,聚焦“同级同类”,选取有典型意义的职务犯罪案件,分层分类,精准组织,着力实现“庭审一案、警示一片、教育一批”的效果。为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庭审结束后,该市纪委监委组织大家座谈、撰写反思材料,对照反面典型,结合岗位实际,以政治账、利益账、家庭账、名誉账、亲情账为重点,列出“廉政账单”,分析核算违纪违法“成本”,真正明纪法、知戒惧、守底线。
“警示教育是连接‘不敢’与‘不想’的重要纽带。哪里触动最大、感悟最深、效果最好,我们就把‘警示课堂’搬到哪里。”洛阳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不断挖掘警示教育深度、拓展警示教育广度、加大警示教育力度,紧盯“关键少数”、年轻干部等重点人群,持续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程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