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 河南洛阳:深化运用协作区机制 实现案件办理“双提升”
2025-08-10 15:10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编者按: 8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了洛阳市纪委监委深化运用协作区机制,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的经验做法。全文如下:


河南洛阳:深化运用协作区机制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双提升”

 

今年以来,洛阳市纪委监委将深化运用协作区机制作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规范办案流程、严控办案质量、提升办案能力,不断提升监督质效,实现案件数量质量大幅提升。

建章明责,规范办案流程

一是明确责任清单。制定《洛阳市纪委监委监督检查协作区和审查调查责任区管理办法》,明确协作区分(协)管领导牵头把总、审查调查室协调督促、派驻纪检监察组协作配合、县区纪委监委有效补充的“四级”责任清单,建立“问题线索分办、办案力量抽调、案件质效管控、指定管辖督办、协作责任考核”5种工作模式,规范协作办案流程,指导协作区照单履职、规范办案。

二是调整优化片区。定期分析研判市纪委监委办案协作区问题线索数量、联系时间长短、适用回避情形等情况,采取“1名班子成员+1个审查调查室+N个派驻(出)机构+N个县区纪委监委”模式,按照归口管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的原则,将市纪委监委和14个县区纪委监委“室组地”办案力量,调整优化为70个办案协作区,强化片区联动协作,合力查办重点案件。

三是建立协作机制。建立问题线索统一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措施统一使用、财物统一保障、绩效统一考核的“五个统一”协作联动机制,各协作区定期召开工作例会,互通共享信息,集中研判解决协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每月向市纪委常委会报告一次工作,重要事项随时报告,形成上下贯通、内外协同、高质高效的“一盘棋”工作格局。

联办联审,提升办案质效

一是问题线索“双交办”。实行问题线索定期研判制度,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每月召开问题线索集体会商会,研判线索细节、案件特点,按协作区形成问题线索台账,向协作区牵头审查调查室和案件承办单位“双交办”。优化问题线索跟踪督办、预警提醒、督导检查等机制,审查调查室全程跟踪问题线索办理情况,逐月梳理在办线索进展,临期的及时提醒,长期未办结的挂牌督办,确保办案进度和效率。

二是重点案件“室组地”联办。建立协作区审查调查一体化联动办案等5项机制,对群众反映强烈、案情简单、轻微违纪案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速查快办、及时反馈;对干扰阻力大、经研判需采取第二和第三种形态处置的案件,启动协作区联查机制,综合运用提级办案、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方式,精准高效处置;对重大疑难、涉嫌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由片区内审查调查室统筹调配人员力量,成立工作专班集中攻坚,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案件质量“三级联审”。根据协作区违纪违法案件严重程度,分级分类审核案件质量,一般违纪违法案件采取办案单位初审、片区交叉互审、审查调查室抽查复核等方式进行审核把关,县区纪委办理的重大、复杂和留置案件,实行协作区审核、县区纪委审理、市纪委提级协审。对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采取退查、补证等方式,督促办案单位补充完善、整改提升。

强基固本,抓好自身建设

一是建强专业队伍。从审计、财政等部门抽调财会、审计、招投标、信息化等专业技术人员,分类建立专家库,为协作区案件查办提供政策咨询、风险研判、专业技术支撑等服务。结合办理重点案件需求,将协作区纪检干部按照综合汇总、内审谈话、外调取证、文书制作、审理把关等方面分类培养,建立专业化办案团队,有效提升大案要案攻坚能力。

二是加强业务帮带。以片区协作联动为载体,建立“市带县”“老带新”等常态化培训机制,通过组建办案专班以案代训,开展办案新手“点题”、办案能手“答题”专题辅导等方式,持续加强纪检干部培训,提升执纪执法能力。今年以来,市纪委派驻(出)机构和县区自办案件数量质量明显提高,14个县区纪委均实现同级党委管理干部留置以及自办案件移送全部“清零”。

三是注重考核评价。完善协作区考评办法,将审查调查室和协作区其他成员单位“捆绑考评”,细化“发现线索、自办案件、统筹协调、办案质效”等10项考评指标,采取周例会、月调度、季报告、年述职等方式,对协作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选表彰45家先进单位、77名先进个人和30个精品案件。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考核奖励、教育培训相结合,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 闫雅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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