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委巡察办
洛阳市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巡视巡察部署要求,扎实履行巡察监督政治责任,有力发挥了巡察利剑作用,为构建“三不一体”机制,推动从严管党治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政治保证。十一届市委先后完成了11轮次对80家(次)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指导各县(市、区)委平均开展了12轮次以上巡察,累计发现问题2.5万余个,移交问题线索3914件,党纪政务处分1389人,移送司法机关70人,收缴违规违纪款项、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67亿元。
一、坚持看齐紧跟不偏移,在扛稳抓牢主责上聚力加力。自觉把巡察监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强力推进。一是高点定位。坚持把巡察工作放在全局重要位置,纳入全面从严治党总体部署和“副中心”城市建设大盘子统筹谋划安排,强调凡是巡察机构提出的意见建议,各级党委政府都要认真研究;凡是重要干部任免都要征求巡察机构的意见;凡是中心任务落实、重要工作推进都要注重发挥巡察机构的作用。二是高位推动。市委常委会8次、市委书记专题会10次听取巡察情况汇报,从2017年起,书记专题会每次都是用2到3个半天的时间,逐组听汇报,逐项点人点事点问题并提出处置意见。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亚同志40余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直接点题公租房、城市区棚改等民生领域的专项和延伸巡察,命题在脱贫攻坚、规划等重点领域开展机动巡察和联动巡察,亲自部署推动2020年实现对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全覆盖”,并就深化政治巡察、强化问题整改、创新方式方法等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在市委的示范带动下,各县(市、区)形成了党委负总责、书记亲自抓、领导小组具体抓的工作体制机制。三是高效推进。市委书记亲 自指导制定市委巡察工作五年规划及年度计划,把关审定每轮巡察对象,明确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支持配合巡察,主动接受监督;市委巡 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理思路、教方法、解难题,巡察办切实发挥职能,巡察工作的力度广度深度不断加大,市级巡察年均都在3轮次以上,县级巡察普遍达到4到5轮。
二、坚持压力传导不松劲,在用好巡察成果上聚力加力。把巡察整改作为校检“两个维护”的重要标尺,牢牢抓住、寸步不让,着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勇于担责,带头整改。建 立市委书记专题会、领导小组会听取本轮巡察情况汇报先听取上轮整改情况汇报工作机制,市委常委(扩大)会对每轮巡察情况都专题研究,要求分管市级领导当场 “答题”,主动认领问题,牵头抓好整改。制定《市委书记专题会研究决定事项办理办法》,对书记专题会点人点事点问题情况台账管理,从市委第七轮跟踪督办书 记点人点事点问题以来,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7人,组织处理65人,留置8人,移送司法4人。 注重用实用好巡察成果,巡察后根据巡察情况及时将熟悉情况的巡察组长、副组长选派到需要抓好整改的重要部门和岗位任职,对履职尽责不到位的党组织书记和派 驻纪检组长进行组织调整或相应处理。十一届市委以来,根据发现的问题和移交的问题线索,查处了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调整了一批领导班子、10余名市直单位“一把手”和20余名派驻纪检组长,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24人,组织处理335人,移送司法机关22人,形成强烈震慑。二是着眼长效,系统整改。坚持巡察发现的问题边巡边改、边巡边交、边巡边建。一方面,建立了市委巡察机构与市纪委监委“双同步”工作机制(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纪委监委同步跟进;对纪委监委办理的问题线索巡察同步配合),开展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清零行动”,7月中旬结束的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已快速移交问题线索43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3人,组织处理159人。另一方面,把巡察整改与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了政府投资资金监管、招投标等9个方面的专项整治,研究落实公立医院改制、理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机制等巡察建议,将原已改制的市中心医院和妇幼保健院等5家医院回归公益属性,规范了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体制等。三是加强统筹,从严整改。强 化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等监督的贯通衔接,压紧压实纪委监委和组织部门的整改日常监督责任,每轮都“清单式”移交巡察问题,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依据和抓 手。对需要持续整改的事项,发挥派驻“探头”作用,跟进督办、紧盯不放。每轮巡察一结束,就开展对上轮巡察整改的集中督查,领导小组对整改存在问题的单位 及时约谈提醒,巡察整改的质效大大提升,整改测评显示,干部职工的满意率平均都在90%以上。
三、坚持从严管理不含糊,在锻造过硬队伍上聚力加力。牢牢把握 “打铁必须自身硬”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队伍保障。一是队伍建设严把关。严格用政治机关标准建机构强队伍,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正、副处级巡察专员坚持从原则性强、素质过硬、经验丰富的县级干部中选配。坚持因岗择人,因事寻人,充分发挥巡察岗位“熔炉”作用,注重在巡察一线锻炼、识别、使用干部,先后为巡察机构选配县处级干部34人,从巡察机构调整重用县处级干部22人,其中2019年选配23人,调整重用11人,今年以来两项就分别达到8人和5人。二是完善制度严规范。持续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依据中央巡视工作流程,出台《巡察“前半篇文章”操作办法》,将巡察细化为准备、了解、报告、反馈4个环节70个步骤,落实政治巡察“三个聚焦”要求,制定《政治巡察监督问题清单》,细化量化出84个方面的重点监督内容;起草《深化巡察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工作实施方案》《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问责办法》等制度,压实整改责任,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制定《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评价办法》等制度,加强对县(市、区)巡察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了巡察报告底稿、巡后评估、人才库管理等制度机制,使巡察工作每个环节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三是扎牢底线严要求。一 方面,市委旗帜鲜明地为巡察机构撑腰鼓劲,要求“凡市级领导向巡察办和巡察组打招呼的,要向书记报告;凡县级干部打招呼的,要向纪委书记和组织部长报 告”,建立了巡察组长重大问题向市委书记直报的“直通车”制度。另一方面,坚持“两个严于”标准(对巡察领导干部的要求严于一般巡察干部,对巡察干部的要 求严于一般党员干部),认真落实市委提出的“政治标准高之又高、专业能力强之又强、监督约束严之又严”要求,持续强化巡察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树立和维护了巡察队伍的良好形象。(杨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