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四跟进”警示整个教育系统
2021-04-12 08:31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对党员干部、教职工的警示教育作用,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针对市第一中学教师姜某、市第一高级中学教师刘某两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在全教育系统开展以案促改。

该纪检监察组建立以“跟进案件通报、跟进剖析反思、跟进思想教育、跟进建章立制”为内容的“一案四跟进”工作机制,在收到两起案件当事人法院判决书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作出处分决定,并将案情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通报。纪检监察组在向洛一高、一中送达处分决定书同时,发出《警示教育函》,督促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并参加教育系统以案促改,推动以案促教、以教促改。

为落实好“一案四跟进”工作机制,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在深化开展以案促改的同时,注重抓好“后半篇文章”。在党政纪处分作出后,一个月内向受处分人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或单位宣布,宣布时向受处分人告知其享有的权利,询问其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并做好相应的思想教育工作;受处分人员在民主(组织)生活会或有关专题会议上须做出说明和检讨,参会人员对其开展批评,帮助其分析原因、解开心结,同时对照反思,查缺补漏,认真整改。案发单位在以案促改工作结束后,要结合单位和工作实际,完善制定一系列提高管理、堵塞漏洞的规章制度,进一步扎紧织密制度的笼子。

“以前干部受处分后,大家都讳莫如深。现在公布案情、宣读处分决定、剖析整改、思想帮扶、建章立制整个过程本身就是最好的警示教育。”洛阳市第一中学校长钟宝强深有感触地说。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将加强对党员干部和教师队伍的监督管理,以“一案四跟进”制度为载体,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和以案促改,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教书育人环境。(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责任编辑: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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