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包墙板颜色选的好,能营造出温馨的环境氛围,有助于缓解被谈话人情绪,谈话室门禁采用人脸识别这点也比较好……”,7月7日,市纪委监委验收组对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谈话室建设表示肯定。
为进一步加强执纪审查安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安全文明办案,2021年1月以来,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省纪委要求,结合工作需要和市法院具体情况,高质量推进谈话室建设。
积极协调,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该组组长靠前指挥、统筹协调,积极在市中院党组会议上提议研究谈话室建设实施方案及经费预算事宜,获取市中院党组支持。纪检监察组对谈话室项目招投标、基础建设、室内装修、设备安装等过程实时跟进,确保按时间进度高标准建成。2021年5月谈话室建成,含标准一类、二类谈话室,安检室,监控室各一间,共计60余平米。2021年7月通过纪委监委验收并正式投入使用。
严把质量,高标准配置硬件设备。该组在谈话室建设中,严格按照《新建一、二类谈话室验收标准》,高标准落实硬件配套。共安装高清监控设备13台,采用人脸识别门禁,智能面板集成控制空调、照明,墙面、桌椅、门柜均进行软包处理,电源采用隐藏式并预留应急电源。与就近医院签订协议,保证医疗陪护及救助。安检室配备安检器、储物柜、消防器、医疗器械,监控室装有UPS不间断电源,保证断电情况下谈话室正常运行3小时以上。。
规范管理,确保执纪审查安全。该组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规则》,结合“走读式”谈话工作要求,建立《谈话室管理制度》,规范谈话室的使用程序、权限;制定岗位职责、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精准划分职能,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应急情况处置机制,确保发生突发事件第一时间有效正确处置。
谈话室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主要阵地,该组将充分利用好标准化谈话室这一场所,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努力提高执纪审查调查工作效率和规范化水平。(驻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