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程监督 靠前监督 推动“逢问必录”
2021-04-25 14:37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第一季度市检察院填报记录57件,2020年第一季度0件,第四季度26件,同比实现零突破、环比上升接近120%,这表明,随着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深入开展和咱的监督,检察干警逐步卸下思想包袱,‘逢问必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正逐渐形成”。2021年4月12日在看到《关于全市检察机关2021年第一季度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的通报》后,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说道。
2015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部署,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保障独立公正司法,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五部委”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简称为“三个规定”。2019年8月,最高检出台具体实施办法,2020年中央政法委、中纪委、国家监委联合下发工作意见,对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提出了十条具体措施。这一系列举措不仅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治警的坚强决心,而且对防止干预司法、推进严格执法、维护法治权威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然而从日常监督检查和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来看,市检察院部分干警思想上有顾虑、对填报工作不重视,担心得罪人不敢填,碍于情面不愿填,系统不熟不会填,不如实填,8个部门“零报告”,错报、漏报问题频发,已成为影响司法办案、关乎公平正义、必须要整治的顽瘴痼疾。
“要把‘三个规定’执行作为纪检监察组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的重要抓手,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紧盯‘关键少数’,通过专项监督、抽查核查等方式,运用‘四种形态’把责任和压力传导至每位干警,确保全面如实记录。”纪检监察组负责人要求。
如何把事后监督变为事前监督,实现关口前移,突出预防,是纪检监察组给今年做实做细监督工作出的题目。在今年对党组成员和中层负责人开展的廉政谈话中,纪检监察组就重点加入了一项内容,即把对“三个规定”的认识、个人填报情况作为必谈内容,从政治上、宗旨信念、纪律规矩、公正司法、年度考核等方面打消干警思想顾虑,传导压力,激发动力,推动形成执行规定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和检察自觉。
在开展廉政谈话的同时,纪检监察组坚持强震慑,督促指导市检察院党组印发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通报,将违反“三个规定”警示教育贯穿全年以案促改工作始终,督促市检察院检务督察处落实“三个规定”纳入市院机关部门考核范围,将填报情况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在今年春节必答题分享家风故事、制定家规家训、召开家庭会议活动中,我明确给家人说,现在向检察人员打听案情会把打听的时间、人员逐一上报,这就是‘三个规定’,所以大家千万不要想着我在检察院上班就可以打听、过问案情,在今天家庭会议上我们再次学习下“三个规定”具体精神。”在开展春节深化家风建设必答题时,市检察院办公室白云松主任心得体会里写道。
推动“三个规定”落实往“家”里走,纳入廉洁家访内容也是纪检监察组在推动“三个规定”落实的又一举措。一季度,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县处级干部共填报11件,基层院填报数量450件,是同比数据的64倍,环比增长近220%。
下一步,纪检监察组与检察院党组将继续加强对市检察院机关和基层院执行“三个规定”的督导检查,强化“逢问必录”意识,强化通报指导,强化警示教育,强化问责追责,切实调动全体检察干警填报的积极性,切实守护好人民群众对司法办案公平正义的新期待。(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刘伟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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