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主任,上个月分给你们的信访线索依照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制度,现在快到办结期了,你们走到哪一步了?”“马上办结,近期就准备向举报人反馈结果。”5月25日一早,涧西区纪委监委信访室纪检干部李琳就来到了第一监督检查室了解信访举报件办理进展情况。
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初信初访办理质量和效率,第一时间把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解决到位,减少重复信访和越级上访,5月18日,涧西区纪委监委印发《涧西区纪委监察委初信初访办理工作制度》,为突出问题解决和信访稳定工作保驾护航。
制度要求初信初访办理工作要坚持按照管理权限受理检举控告、实事求是、承办责任部室(单位)责任人和责任领导对办理结果负责的原则。初信初访办理工作的首办责任部室(单位)要严格落实认真受理,及时告知;严格时限,高效办理;回访督办,案结事了等首办责任。
初信初访首办主体存在对应该受理的初信初访不予受理,或对信访问题推诿、敷衍、拖延不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漏登、漏报重要信访情况或者故意泄露、隐匿、销毁信访材料的;对信访群众进行刁难、威胁、压制、打击报复的等行为时,按照相关规定将采取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
区纪委信访室将对反馈结果进行回访,回访率不低于80%,承办部室(单位)年度初信初访件按期办结率和回复率(实名举报人)要求达到100%,初信初访首办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目标考核。(涧西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