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并不缺这点钱,自己也完全付得起。但自认为偶尔用公务油卡为私车加点油不会有什么问题,心存侥幸,结果却弄得颜面丢尽……”用公务油卡给私家车加了五次油,虽然只有48.24升,金额只有327.9元,但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农业农村局的工作人员戚刚还是为此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受到处分的戚刚对此懊悔不已。
让戚刚如此悔恨的,要从一张加油卡的加油记录说起……
今年5月份,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纪委监委在开展公车私用和“私车公养”问题专项检查中发现区农业农村局的一张公务加油卡,在4月29日8时53分和12时58分分别在两个加油站有两次加油记录。
“农业局是有两辆车,但车辆使用登记上使用人戚刚也就使用了一辆车呀,一辆车为什么加油会这么频繁呢?”敏锐的检查人员立刻意识到这张加油卡有可能藏有“猫腻”,区纪委监委当即成立调查组开展调查,并把戚刚确定为谈话对象。
“对于4月29日再次加油的问题,是因为当日我去给车辆年审时,因为该车是前置后驱,刹车4年未检修,后轮制动力仅为30%,初次检测未过,所以我就再次加油增加车重,这个我是有年检记录的,你们可以查阅。”戚刚信誓旦旦地说。在查阅相关材料后,确实如戚刚所说。
难道真的是弄错了吗?谈话暂时没有结果,查看材料也没突破,调查组把核查重点放在对比加油记录和查阅加油站监控录像上,在调取监控录像时发现,戚刚加油的车辆有一辆确实非公务车辆,这就验证了调查人员对于戚刚“公油私加”的猜想,也做实了戚刚“公油私加”的事实。
“我分管水利、林业等工作,外出办理公务较多,公车加油也比较多,时间长了,就动了私念,觉得在单位拿一样的工资干的工作却比别人多,就想用单位的加油卡为自己加点油,寻求心理平衡,而且每次加的也不多,自认为不会被发现……”当调查组相继出示有关证据后,戚刚意识到纸终究包不住火,像霜打的茄子——蔫了下来,向调查组将事实全盘托出。
“之前提供的材料是假的,自以为只要有了材料证明就不会被发现,没想到……唉,这次真正体会到什么叫‘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戚刚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事实也供认不讳。
随着调查和谈话的不断深入,戚刚利用公务油卡给私车加油的所有违纪事实也都一一浮出水面。原来,戚刚利用工作之便利在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间,使用区农业农村局公务加油卡,先后为私家车加油5次,共48.24升,合计327.9元。戚刚作为中共党员,由于思想认识不够,未能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公车管理制度,最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退赔违规加油款327.9元,同时区纪委监委给所在单位党组下达了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农业农村局加强两个责任、加强政治学习、加强制度建设。
“戚刚负责水利、林业工作,用车次数很多,如果不是纪委调查发现,也许他还会出现更多的违纪和更大的数额,此次对他的处分是对他的挽救和教育,也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该单位开展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该单位负责人表示说。(涧西区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