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澄清后,思想上没了包袱,感觉一下子轻松许多,工作起来更踏实有劲。”8月2日,见到栾川县融媒体中心干部李红(化名)时,她正在县电视台节目录制现场和编播室间来回忙碌着,精神饱满、干劲十足。
今年初,在收到反映李红被火速提拔、带病提拔、重复购进媒体设备等问题线索后,栾川县纪委监委迅速成立核查调查组,对举报的相关问题进行核实。“经过调查,未发现李红存在举报反映的问题,属举报失实或查无实据,我们及时组织召开了澄清会议,目的就是还事实真相,让干部放开手脚、大胆工作,同时也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该县纪委监委案管室主任谭红有说。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不断健全完善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工作机制,一手抓打击诬告陷害,形成震慑,一手抓澄清保护,正向激励,相继出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实施办法》《栾川县纪检监察机关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制度》等,从申请、核实、认定、澄清、处理、备案等多个环节,明确澄清工作的操作流程和具体办法,对经核实属于诬告陷害、错告误告的,采取书面、会议、通报和媒体公告等形式为被举报人澄清正名,消除不良影响。对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由委宣传部门组织通报曝光,推动查处诬告陷害和澄清保护党员干部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开展。
同时,为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激励效应,坚持严管厚爱和激励约束并重,该县纪委监委积极破除阻碍担当作为的不利因素,一方面强化对各级各单位的日常监督,对领导班子不能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不能为担当作为干部撑腰鼓劲的,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问题突出的予以问责。另一方面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对受到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的党员干部开展“暖心”回访,帮助越来越多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大胆投身于干事创业的“洪流”中。
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为30名党员干部进行澄清保护正名,其中乡科级干部13人。“旗帜鲜明为担当干事者撑腰,就能最大限度激发和保护党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干事创业的氛围会日趋浓厚,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将持续向好。”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左朝阳表示。(栾川县纪委监委 王银各 庞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