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坚决服从组织,不讲条件,今天回去之后,马上动手拆除。”3月11日下午,在洛龙区纪委监委谈话室里,工作人员对涉违建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该名谈话对象当即表态道。
自2月24日以来,该区纪委监委成立督导组直插一线,全力推动商住房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
该区纪委监委先后召开监督推动商住房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和监督督查专题推进会议,传达市纪委《关于加强城市区商品房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监督工作的七项措施》和《洛龙区商品房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方案》精神,明确监督督查四类重点、督导五项要求、督导保障三条措施,压实监督责任。
该区纪委监委梳理细化相关镇办商住小区私搭乱建整治工作责任清单,明确135个商住小区私搭乱建专项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分管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区委县级干部分包责任、区直相关督查委局督察责任以及对应纪委督导检查的监督责任,形成专项整治工作压力层层传导、人人有责尽责的工作机制。
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该区纪委监委明确9个专项督导组,依照关于监督预防“治未病”统筹部门工作运行机制,由区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社区,分包到户,实施“日监督检查”机制,形成日督导台账,确保当天梳理问题,当天汇总底数,对涉违建的该区管理的党员干部进行约谈提醒。(洛龙区纪委监委 刘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