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不“夹生” 群众利益不受损
2020-09-30 17:24 来源: 洛阳市纪委监委网站

“要不是你们纪检同志的认真细致调查,我的问题还真是说不清楚了。现在好了,事儿明白了,钱也到账了,别人再也不会说我胡搅蛮缠,对我‘另眼相待’了!”9月29日,洛宁县全宝山林场退休职工胡大妈向该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王燕青打来电话致谢。

2020年8月25日,胡大妈向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自己多次到县社保中心反映本人的“中人”待遇核算问题,要求享受“中人”正式退休待遇,但县社保中心工作人员一直拖着不办理。王燕青立即带领组员进行调查。

经查,2016年8月胡大妈和全宝山林场会计到县社保中心办理退休手续,社保中心申报登记科工作人员受理业务后,根据县人社部门审批的胡大妈的退休时间,在社保系统中输入了退休时间为2014年9月,并按照此时间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但业务办理结束后,该工作人员未与胡大妈详细沟通,导致胡大妈一直误以为自己的退休时间是2016年8月,并按相关政策应享受“中人”待遇,领取调资补发的退休工资。

在查明事实后,王燕青督促社保中心工作人员对胡大妈进行政策解释,取得了胡大妈的谅解。同时,督促县全宝山林场将胡大妈个人多缴纳的4964.32元养老金退还给本人。

“群众利益无小事。在涉及群众利益的时候,我们的检查调查工作不能‘夹生’,一定要高度负责、尽职尽责,才能为群众解疙瘩,维护群众利益。”王燕青表示。(冯献勇)

责任编辑: 洛阳市纪委监察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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