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督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针对“四风”深入查摆自身问题;是否通过摆表现、找差距、挖根源,拿出过硬措施,并扎扎实实整改。督促2017年度因“四风”问题受到查处的86名党员干部在本单位民主生活会上作出严肃检查,接受与会同志的批评帮助。
二是督导是否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深入查摆是否存在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重表态、轻落实等问题。
三是督导巡视反馈问题是否落实。对2017年全县11个被巡视单位,督促相关单位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上把巡视反馈问题说清楚、谈透彻,并围绕反馈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嵩县纪委监察委)